
房地產糾紛訴訟一般時效為兩年,延付、遲付、拒付租金訴訟時效為一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具體的房地產糾紛訴訟時效分為三種情況: 一、房地產糾紛一般訴訟時效:2年 一般時效通常適用《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超過兩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地產糾紛特別訴訟時效:1年 特別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的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地產糾紛最長訴訟時效:20年 最長時效適用《民......
[問題一]關于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買受人主張出賣人交付房屋的請求權應在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超過兩年訴訟時效期間請求出賣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權利的狀態經過訴訟時效期間喪失勝訴權。第二種意見,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間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簡單地認定為已超過訴訟時效,而應區分出賣人在約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備交房條件分別進行處理。 [問題二]關于買受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才請求出賣人辦理所有......
[問題一]關于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買受人主張出賣人交付房屋的請求權應在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超過兩年訴訟時效期間請求出賣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權利的狀態經過訴訟時效期間喪失勝訴權。第二種意見,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間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簡單地認定為已超過訴訟時效,而應區分出賣人在約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備交房條件分別進行處理。 [問題二]關于買受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才請求出賣人辦理所有......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發現開發商違約之日起計算。但是,被侵害二十年以上的權利,人民法院是不會保護的。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
房產買賣糾紛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延付、遲付、拒付租金訴訟時效為一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具體的房產糾紛訴訟時效分為三種情況:一、房產糾紛一般訴訟時效: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
[問題一]關于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買受人主張出賣人交付房屋的請求權應在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超過兩年訴訟時效期間請求出賣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權利的狀態經...
一般抵押還款,都有一個約定的期限,期限一到,可以打電話、面談、信函欠款人,要求履行還款責任。如不換,就可以立即到法院提起訴訟.......開發商沒按時辦理房產證多長時間內可以起訴對方沒有來辦理房產證,就屬于違約,起訴沒有時間限制。違約責任的...
沒有約定違約金,你只能主張損失賠償.但損失額的計算必須提供依據房產證辦理逾期了,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可以起訴,要求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
按照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的規定: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
[問題一]關于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買受人主張出賣人交付房屋的請求權應在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超過兩年訴訟時效期間請求出賣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權利的狀態經...
起 訴 狀 原告 ,男/女,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號碼 。 聯系方式 。 被告 房地產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經理。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2、判決被告支付違約金 元; 3、本案...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最長時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時效是一年。 《民法通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
買賣合同糾紛,很多當事人會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但是也有的當事人會選擇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解決。那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