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約定違約金,你只能主張損失賠償.但損失額的計算必須提供依據
房產證辦理逾期了,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可以起訴,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兩年,從你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侵害時開始計算.
逾期辦理房產證是否有訴訟時效 法院[問題一]關于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買受人主張出賣人交付房屋的請求權應在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超過兩年訴訟時效期間請求出賣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權利的狀態經過訴訟時效期間喪失勝訴權。
第二種意見,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間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簡單地認定為已超過訴訟時效,而應區分出賣人在約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備交房條件分別進行處理。
[問題二]關于買受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才請求出賣人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也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出賣人所承擔的主給付義務為轉移房屋的占有,更為重要的是轉移房屋所有權。
如果出賣人僅向買受人履行交付房屋的義務,未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系沒有履行轉移房屋所有權這個最重要的主給付義務,已經構成違約,訴訟時效期間應該起算。
因此買受人未在出賣人違約之日起兩年內請求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因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而喪失勝訴權。
第二種意見,房屋已經交付的,買受人在約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為其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傾向性意見]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出賣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屆滿,買受人根據合同約定可以請求出賣人交付房屋。
其請求權屬于債權請求權,應當適用《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但在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上,應當區分具體情況:房屋具備法定交付條件,訴訟時效期間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備法定的交付條件,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房屋具備法定的交付條件之日起計算。
二、出賣人已經將房屋交付于買受人,買受人亦已實現對房屋的占有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轉移房屋所有權、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請求權具有物權性質,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問題:(1)業主拖欠物業公司的物業管理費持續四年后,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法院是否會以訴訟時效已過而駁回,還是只支持兩年的欠費? (2)開發商延期辦理房產證,業主在合同約定辦理期限之日起五年才起訴,并要求承擔五年的違約金按每日合同總標的的千分之一承擔,法院如何支持?是駁回訴訟請求還是只支持近兩年的違約金? 解答:(1)對于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應當認定為債務糾紛,原則上法院應當審查物業公司起訴時已超過訴訟時效兩年,對于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法院應當支持物業公司在訴訟時效之內提起的權利主張,而對于超過訴訟時效的部分,法院應當駁回物業公司的訴訟請求。
但是物業公司對于業主多年拖欠物業費,法院應當審查物業公司是否連續主張收取物業費或者向業主發出催繳通知,如能證明物業公司未放棄追索權利或者拖欠行為具有連續性而物業公司追索也具有連續性,則應當認定物業公司的追索行為并未超過訴訟時效,其主張應當得到司法支持。
(2)首先應當肯定為追究開發商延期辦理房產證承擔違約責任的糾紛屬于有財產內容的民事糾紛案件,當然應當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對于開發商經過五年也沒有辦理完成房產證的業主隨時可以提起違約之訴。
而對于開發商雖然違約,但已經為業主辦理了房產證的則從業主收到房產證之日起即應當計算訴訟時效兩年,當業主在滿兩年后才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
開發商逾期辦理產權證訴訟時效-開發商房產證逾期多久不能起訴 房地產開發作為我國經濟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促進經濟發展、解決民生問題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開發商逾期辦理產權證等問題時常引發社會關注。那么,開發商房產證逾期多久不能起訴呢?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這個話題。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什么是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指法律規定的訴訟期限,即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在房地產開發領域,開發商逾期辦理產權證等問題可能導致購房者在產權證辦理期限內無法拿到產權證,進而影響到其購房......
當然有用了,法院調解或判決后,被告不按時履行義務,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開發商無法按期交房起訴有用嗎?一、合同關系屬于民事關系,對于民事關系的處理方式為調解協商,仲裁或者訴訟。二、仲裁和訴訟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最終途徑,但申請沖裁需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了仲裁協議,如果沒有這些的話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三、通過以上分析,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此事。開發商延期辦房產證,可以去起訴要求賠償嗎答:開發商延期辦房產證,事實應該可以去起訴要求陪償。開發商辦理產權拖延,我想起訴,現在晚71......
起 訴 狀 原告 ,男/女,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號碼 。 聯系方式 。 被告 房地產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經理。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2、判決被告支付違約金 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 年 月 日,原、被告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了房屋坐落位置、建筑面積、單價、總房款及支付方式,被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約定支付了購房款 元,被告應于 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而被告遲遲不予辦理,......

一般抵押還款,都有一個約定的期限,期限一到,可以打電話、面談、信函欠款人,要求履行還款責任。如不換,就可以立即到法院提起訴訟.......逾期辦房產證又過了訴訟時效,還可以起訴嗎可以起訴,要求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1)...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發現開發商違約之日起計算。但是,被侵害二十年以上的權利,人民法院是不會保護的。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
開發商逾期辦理產權證立案申請-開發商房產證逾期多久不能起訴 房地產開發是一項涉及大量資金投入的項目,因此,開發商在辦理產權證時,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否則可能會導致逾期辦理產權證等問題。而針對開發商房產證逾期多久不能起訴這一問題,...
[問題一]關于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買受人主張出賣人交付房屋的請求權應在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超過兩年訴訟時效期間請求出賣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權利的狀態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
開發商逾期辦理房產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金;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按照購房人的實際損失承擔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開發商延期辦理房產...
[問題一]關于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買受人主張出賣人交付房屋的請求權應在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超過兩年訴訟時效期間請求出賣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權利的狀態經...
我于2006年3月從一房產開發商處買了一間商鋪,并按雙方合同約定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及稅費。但開發商延遲兩年時間即2009月2月才為我辦理房產證。自2009年3月起,我每年都打電話或上該開發商客服部口頭要求其按合同約(每曰萬分之零點五)支付違約...
沒有約定違約金,你只能主張損失賠償.但損失額的計算必須提供依據起訴發展商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謝謝!2年,但如果你向開發商提出過主張,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從最后一次提出主張之日起2年內不再向其提出的才算過時效
通常2年,房產糾紛起訴時效是2年。房地產糾紛訴訟一般時效為兩年,延付、遲付、拒付租金訴訟時效為一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如在訴訟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確實不是由于原告的過 錯,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應當中止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