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0:56發布
拖欠工資黑名單信息納入當地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拖欠工資黑名單信息納入當地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除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等法律規定的合法合規條款外,還可能存在人身損害賠償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
導讀近年來,一些企業在管理中濫用末位淘汰,不講崗位區別,不顧員工個性差異,無視科學管理原則,動輒排序評比,只要是末位,就一刀切地淘汰,從而導致一些勞動者即使能合格完成任務甚至相當敬業愛崗,也慘遭淘汰,直接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本案勞動者的...
公司人員優化和裁員的區別是什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在一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裁員的。 一、提前三天通知,企業就可以解除試用期內的員工? 實踐中,有企業認為,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解除與試用期內的員工的勞...
01020304我們都是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序來做的,打官司肯定不會輸!接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得知被前員工許某告了,某科技公司卻信心滿滿。許某入職公司多年。去年1月份,許某調到了一個新的部門,他和部門經理在業務處理上常常有爭議。在半...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通過末位淘汰形式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出仲裁,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再向人民法院...
工作不積極、不服從公司管理、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像這樣的員工能開除嗎?任何一家企業的老板都會出一個肯定的答案,或者曾經開除過讓人頭疼不已的員工,然而這樣做真的是合法有據的嗎?海淀法院勞動爭議庭的法官結合審判實踐,對于解聘這件事進行講解,以案說...
案情介紹 范某于2010年3月1日去某食品公司面試,在面試合格后,簽訂了一份簡單的協議,叫《范某報到談話協商的內容補充說明(協議)》,協議約定,范某在食品公司的學徒期為1-6個月,同時約定了工資的構成及發放時間等,并有內容涉及勞動紀律等...
張三是一家某公司的銷售經理,與公司簽訂了自2018年5月28日起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年薪為50萬元。 隨后,在2019財政年度績效評估中,公司向張三的客戶收集反饋意見時,得到的多為負面反饋,于是公司...
在生活中,企業可能會因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的變化對員工作出崗位調整。 但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用人單位想要通過協商的方式來對勞動者進行調崗,其實雙方往往難以達成一致。所以很多用人單位將事后協商變為事前協商...
法律觀點 觀點一: 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如果員工月工資未高于當地社平工資的三倍(張先生的月工資未高于深圳社平工資的三倍),按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但按現行有效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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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黑名單,拖欠工資黑名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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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不合法 解除合同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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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不能只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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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末尾淘汰制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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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員工需謹慎,一著不慎賠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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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管理中不要“江湖氣”太重,“不勝任”要有證據,否則違法賠償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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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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