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況下,夫妻共同財產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處置,但具體案件還是具體分析對待。同樣是丈夫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產,同樣是妻子主張丈夫處置的行為無效。相似的兩個案子,法官判決出不一樣的結果,我們來看看法院是如何解釋的。
1丈夫擅自售房,妻子主張返還獲支持
陳某與韓某系夫妻關系,丈夫陳某向丁某借款,因無力償還遂擅自與丁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將自己購買但登記在妻子名下的自建商鋪一間賣給丁某,但丁某一直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后陳某不幸去世,妻子韓某以遺產繼承的方式在房管局對該商鋪辦理了新的產權證。遂要求丁某返還房屋,丁某拒不歸還。韓某將丁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涉案商鋪系陳某與韓某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建,應屬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陳某擅自將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給丁某,且未提供韓某同意對該共有房產進行處分的書面意見或授權陳某對該房產進行處分的委托手續,陳某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事后韓某對案涉房屋的出售亦拒絕予以追認,故本院對該份《房屋買賣協議》的效力不予認定。
雖然丁某購買店鋪時系善意購買并支付了合理價格,但房屋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不符合善意取得條件,故對韓某要求丁某返還該商鋪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對丁某由此遭受的損失,其可另行主張。
2丈夫稱單身抵押共有房,妻子要求停止強執被駁
李某與王某是夫妻,李某以登記在其名下房屋為某文化公司提供擔保,后因文化公司不能履行債務,王某認為法院無權強制執行抵押的自己與李某的夫妻共有房產,王某向法院提出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要求法院停止強制執行。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自愿為某文化公司提供反擔保,擔保物為李某與王某的夫妻共同財產,李某擔保行為屬于無權處分。
但李某在公證書中已經出具聲明書,聲明自己未曾進行過結婚登記,因此無論是出借方還是公證處都有理由相信李某的擔保物屬于李某的個人財產,且該抵押物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因此出借方已經善意取得了擔保物的抵押權。
出借方向法院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案外人王某雖然提出案外人執行異議,但其未能提交足以阻止繼續執行的證據,故法院駁回王某全部訴訟請求。
后王某不服上訴至二中院,二中院經審理后做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4條第2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對于不動產而言,該條中抵押無效的規定,應當是指登記于產權證上的共有權人,而不是應該享有共有權或可能享有共有權的人。
來源:中國法院網、法律快車
丈夫贈送給小三財產,妻子知道后訴至法院,請求討回丈夫所贈的財產。此案歷經三審,我們一起來看看妻子的訴求是否能實現。1案例丈夫婚外與小三同居,先后贈送車子、房子給小三,并登記在小三的名下。除此之外,丈夫還向小三共支付305萬元,而小三又通過簽...
案件簡介: 王小敏與張濤系夫妻關系。張濤與李靜于2012年10月開始婚外同居,當月張濤給李靜50萬元現金購買轎車,李靜用該款購買轎車一輛且登記在自己名下。第二年5月,張濤購買住房一套,一次性向開發商支付105萬元購房款。后張濤以合同更名的...
妻子索要丈夫送情人的房子、車子和款項一案三判。一審法院判還房、還車、還錢;二審法院判不還車、不還房、還錢;檢察院抗訴,再審判:還錢,車房只還購買款。結尾附最高院民一庭意見。一、基本案情李某某與程某某系夫妻關系。程某某與馮某某于2004年11...
房屋登記案中如何適用善意取得案情陳某(女)與劉某(男)于2009年9月登記結婚。劉某于2010年9月取得40套房產的所有權登記,房產證中注明是單獨所有。2013年3月,劉某向甲、乙兩家銀行申請貸款560萬元,以上述40套房產提供擔保,擔保期...
導讀妻子索要丈夫送情人的房子、車子和款項一案三判。一審法院判還房、還車、還錢;二審法院判不還車、不還房、還錢;檢察院抗訴,再審判:還錢,車房只還購買款。結尾附最高院民一庭意見。一、基本案情李某某與程某某系夫妻關系。程某某與馮某某于2004年...
周某最近發現其丈夫繆某出軌,并且還動用兩人的存款私自送給情人張某大量的金錢。先后給了張某120萬元,周某要求張某返還這筆錢款,張某拒絕還款,并稱多次懷孕墮胎,是她應得的。于是周某以張某返還其丈夫贈與的全部財產為由起訴至法院。法院是否支持周某...
1【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2【案情簡介】 ...
魯法案例【2021】445丈夫婚內與第三者保持非正當男女關系并且為搏第三者歡心多次轉賬、發紅包買手機、電腦、化妝品等物品妻子能否要求第三者返還?當然能!基本案情甲某為乙某的配偶,兩人于2011年登記結婚。2020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期...
按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違背忠誠義務,與婚姻第三者同居,甚至贈與對方財產。如果是拿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對方,那么一方隱瞞另一方贈與他人財產,可能會侵犯夫妻另一方的財產權益,所以另一方就會主張贈與合同無效或提起返還原物之訴。首先,夫妻關...
老公瞞著自己與第三者同居,還生下孩子,期間又陸續贈車、贈房,總計花費超50余萬元。得悉真相的朱女士將丈夫與第三者告上法庭,認為丈夫擅自贈與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利益,請求法院確認贈予無效,并要求第三者返還獲贈財產。近日,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