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的時候必然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尤其是房產的分割,很容易出現糾紛。那么離婚的時候,房屋該如何分割呢?婚姻法明確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婚前買房婚后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后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
離婚后不分割房產可以嗎? 律規定對于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但是如果房產不是雙方的共同財產,而是個人婚前財產,則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
張三與李四于2017年5月1日登記結婚。婚后,因張三經常家暴李四,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李四于2019年3月9日起訴與張三離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后法院判決二人離婚并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后,李四得知張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私自購買了一套房產并登記在張三名下。并且,該房產在離婚時未分割,那么,李四能否要求再次分割該房產? 【分析】 當然可以再次分割。 首先,本案中,離婚時未分割的房產系張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且登記在張三名下,該房產屬于......

離婚房產過2年再分割行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按照規定,離婚夫妻部分財產、子女以及債務問題一年內作出處...
訴訟離婚房產再次分割的前提條件是什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1、對自愿離婚協議書反悔的,可在協議離婚后一...
離婚房產轉移后反悔可以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
有對夫妻男方在婚前全款買下了三套房結婚時將妻子的名字加在了3套房的房本上但因為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雙方因性格脾氣差異經常發生爭吵最后,妻子來到法院起訴離婚已經感情破裂的他們對離婚這件事沒有異議但在房產分割上各有各的想法婚后房本上加上配偶名字...
離婚貸款未還清房產如何過戶? 房貸還沒還完就離婚,房子過戶需要到接收銀行填寫轉按揭申請表,簽訂新的貸款合同,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離婚協議、離婚證和房屋的相關產權證等資料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到房產交易辦理房產證更名過戶手續、提交免征契...
婚前房產轉化的安置房離婚時如何分割《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安置房是在婚前得到了的話,在離婚的時候是不會當...
生活中我們常會看到,夫妻雙方鬧離婚,誰也不妥協,最后到法院訴訟。很多時候雙方爭議的無非是哪方存在過錯,孩子撫養權歸誰,財產如何分配。 在財產分配問題爭執不下的時候,一部分人會選擇把雙方爭議的財產留給孩子,...
離婚后房屋補償款是指夫妻雙方對共同還貸或共同購買的房屋,通過法院判決取得房產的一方,給予另一方補償。 1、 婚前一方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的,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名下。根據規定,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將產權判決給登記方,登記方根據實...
近年來,離婚率一直在上升。在夫妻感情枯竭的情況下,面對家庭在婚姻中積累的財富,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配成為夫妻離婚時最關心的問題。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夫妻財產的種類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除了銀行存款和房地產等傳統形式的夫妻共同財產外,證券、股...
夫妻婚內贈與離婚時如何分割《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按照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離婚時的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