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產品責任糾紛是否屬于侵權糾紛(《侵權責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消費者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而產生的糾紛,是屬于特殊的侵權糾紛,適用侵權責任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一條?【生產者的產品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二條?【銷售者的產品責任】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三條?【被侵權人的請求權和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的追償權】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二、最新資訊(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1.承包人在建設工程中使用侵犯商標權商品,屬于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構成侵犯商標權——浙江良友木業有限公司訴上海市建筑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案例要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將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本案一審的錯誤就在于錯將產品責任糾紛定為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并錯誤運用了歸責原則,以過錯原則確定生產者、銷售者的責任,導致了錯誤的裁判。案由對于訴訟來說,猶如指針,為法官尋法指明方向,錯誤的案由作錯誤的引導,很可能就會導致錯案,故在司法實踐中...
關于名譽侵權的法律規定,除《民法通則》第101 條作原則性規定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兩次作出具體的司法解釋,一是1993年8月7日作出《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二是1998年7月14 日作出《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
近日有媒體報道,當事人王女士在使用宜家斯黛納玻璃水杯喝水時水杯突然爆裂,造成一顆門牙斷裂王女士認為宜家的產品存在嚴重缺陷將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還貨款并賠償二倍的損失共計100萬余元產品存在缺陷誰來舉證?如何舉證?裁判規則...
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1、【問 題】:在非道路的撞車事故中,無法認定事故是由誰引起的情形下,賠償責任應如何承擔? 【解答要點】:在非道路的撞車事故中無法認定事故由誰引起,只能推定雙方都有過錯,造成第三人損害的,構成共同侵權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12月13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于2017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3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解釋》共二十六條,分為...
一、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是否競合 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能夠競合。法律上的競合,是指一違法行為同時觸犯了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規范,根據被觸犯的不同法律規范的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實踐中一種違約行為同時發生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競合的情形...
產品責任的基本特征和歸責原則產品責任又稱產品瑕疵責任,是指產品的生產者或銷售者因產品的瑕疵給消費者及其他受害人造成人身傷害或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財產)損害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產品責任在我國《民法通則》中規定的民事責任屬于一種特殊的...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
導語: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應盡到合理診療義務,履行義務瑕疵將導致賠償責任,但此義務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患者在醫療行為中也將承擔一部分風險責任。 一、有風險的醫療行為如果是在征得患者及其親屬同意后實施的,風險責任應由患者及其親屬承擔——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