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過失的判斷存在困難是什么
(一)鑒定的啟動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醫療事故鑒定有兩種啟動方式:第一種是由醫患雙方共同協商委托啟動鑒定程序;第二種是衛生行政部門強制啟動鑒定程序。這兩種啟動方式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存在不少的問題:
1、醫患雙方矛盾對立嚴重,嚴重影響共同委托啟動權的行使
當發生醫療糾紛時,醫患雙方情緒比較激動,矛盾處于嚴重對立的狀態,很難安靜的坐下來協商共同委托的事項,尤其是目前患方對醫療鑒定機構的不信任,更使得協商共同委托鑒定成為十分困難的事情。
2、再次鑒定啟動權的規定不完善
根據現行的法規規定,在以下兩種情形下可以啟動再次鑒定:
(1)一方當事人不服首次鑒定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提出再次鑒定;
(2)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共同委托進行再次鑒定。
3、申請中華醫學會組織鑒定的可操作性差
必要時,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復雜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鑒定工作。必要時,對疑難、復雜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商情中華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根據以上規定,只有在“必要”時才能夠啟動中華醫學會的鑒定,但是認定“必要”的主體是誰,“必要”的內涵如何界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事故暫行辦法》均未作出規定。一方面,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事故暫行辦法》的規定,只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才能夠商情中華醫學會進行鑒定,對于醫療事故爭議,這種關系當事人權利的重大事項,竟然沒有規定當事人有此項權利。另一方面,商請是適應用于首次鑒定、再次鑒定還是重新鑒定不甚明確,對于“疑難、復雜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的標準是什么,也未作出相關規定。
(二)鑒定中證據材料的收集及真實性問題
證據材料的真實、完整是鑒定能夠順利進行的前提和保證。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事故暫行辦法》的規定,目前用于鑒定過程中使用的證據材料主要包括:“主客觀病歷資料、檢查單、影像學檢查資料,醫患雙方的陳述和答辯等。”這些材料的收集和質詢對于鑒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雖然《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事故暫行辦法》對證據材料的收集和質詢做出了一些規定,但是仍舊不能解決實際中存在的相關問題,主要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2、未規定雙方當事人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進行互相確認
現行的相關規定均未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進行互相確認做出規定,對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在鑒定之前進行互相確認以便認定其真偽是必需和必要的。根據我國相關衛生行政管理法規的規定:住院病歷在患者出院后由設置的專門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集中,統一保存與管理。
3、證據材料的審查過程影響專家組成員的確定
專家鑒定組成員確定后,在雙方當事人共同在場的情況下,由醫學會對封存的病歷資料啟封。醫學會在確認專家組的組成時,必須要了解患者的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情況,方能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確認醫療事故爭議涉及的學科專業,依據學科專業確認專家組成員。但是這些情況只有在拿到患者的病歷材料后方能確認,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卻規定專家組成員的確認在啟封病歷材料之前。由此可見,何時啟封病歷材料是一個十分值得商榷的問題。
結合上述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內容,我們可以清楚知道,醫療過失的判斷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其中就包括了鑒定的啟動中存在的問題、鑒定中證據材料的收集及真實性問題。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請咨詢律聊網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解答。
醫療過錯責任大小如何認定,判斷標準是什么樣的一、責任大小的認定衛生部頒發的《醫療事故鑒定暫行辦法》第36條規定: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事故過失行為在導致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
醫療過失醫療過錯的責任劃分的依據是什么 一、什么是醫療過錯 醫療過錯,屬于過錯的一種。在依據醫療水準判斷醫方的過錯時,必須注意區分醫療水準與醫學水準。長期以來,醫療責任的認定一直是我國民法學界討論的焦點,而醫療過錯的存在與否又是認定醫療責...
提問: 你好,請問我國醫療訴訟模式的法律與道德分析是怎樣的呢? 重慶律師解答: 我國學術界開始系統研究醫事法,肇始于上個世紀80年代。截止到目前為止,醫事法仍然沒有形成自己的體系,基本上還是沿用民法的框架體系。學界現在普遍將醫患關系看作是...
何為醫療過錯? 所謂醫療過錯,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由于主觀原因,違反法定義務或者診療護理操作規范的規定,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后果的行為。構成醫療過錯的行為,行為人的主觀心態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而在實踐中,大多數情況下都表現為過失,要...
什么情況會出現醫療過錯醫療過錯,屬于過錯的一種。對過錯的判斷,在學理上有新舊過失理論之區分。所謂舊過失理論,乃是將過失與故意相提并論,認為過失與故意同屬應加責罰的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故意為積極的惡意,過失為消極的惡意。若行為與結果間有相當因果...
醫療過錯參與度的判定依據和評定方法什么 判定依據 所謂參與度是指被訴對象在訴訟損害結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賠償醫學為法學上確定因果關系而研究發展的新概念。 評定方法 目前,較為一致的觀點是采用五等級法對患者所訴醫療損害中醫療過...
在哪里判定醫療過失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構成何種類型的醫療事故,依《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是由醫學專業機構——轄區、縣的醫學會的專家來確定的。如何判斷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失醫方在從事診療護理行為時,有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
醫療損害責任過錯鑒定是什么意思醫療過錯鑒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案件的過程中,依據職權或應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請,委托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患者方所訴醫療損害結果與醫療方過錯有無因果關系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評定和判斷,從而為訴訟案件...
醫療過失的認定通常采用哪些標準一是把握醫療過失的內涵。民法對過失的構成采客觀標準,以注意義務作為過失的內涵所在。醫療行為的注意義務,來源于法律規定、行業規范與慣例的要求、醫患雙方的約定等。二是把握醫療過失的判斷標準。通說認為,醫療過失的判斷...
醫療侵權責任中因果關系的認定醫療損害侵權案件中醫療過失行為與損害后果的因果關系認定對整個案件的審理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醫療損害侵權成立必須具備四個要件即過錯、醫療過失行為、損害后果及醫療過失行為與損害后果存在因果關系。醫療行為是一種高度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