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三十六條的內容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二、新刑法做的補充:
1、對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增加規定財產刑。
2、增加規定資助恐怖活動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的、或者自主恐怖活動培訓的,以及為恐怖活動組織、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招募、運送人員的構成犯罪。
3、將為實施恐怖活動而準備兇器或危險品,組織或者積極參加恐怖活動培訓,與境外恐怖活動組織、人員聯系,以及為實施恐怖活動進行策劃或者其他準備等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
4、增加規定以制作資料、散發資料、發布信息、當面講授等方式或者通過音頻視頻、信息網絡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暴力活動的犯罪。
5、增加規定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犯罪。
6、增加規定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圖書、音頻視頻資料的犯罪。
7、增加規定拒不提供恐怖、極端主義犯罪證據的是犯罪。
8、增加規定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志的是犯罪。
三、減少適用死刑罪名,再減少9個適用死刑的罪名,取消后適用死刑的罪名有46個
刑法修正案九較少的9個死刑罪名分別是: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等。我國現有的死刑共55個,取消這9個后,有46個。
社會還在發展,法律制度也隨之不斷完善,隨著新一輪輪的法律修正,將來也不會停止,一定還會不斷完善法律制度,而更有效的規范社會。即使是普通群眾,也應該多了解。如果你的情況比較復雜,律聊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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