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公司
項目公司是發起認為建設、經營某特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而設立的公司或合營企業。在法律上,項目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項目公司一般是特許協議的一方當事人,根據協議取得特許權,并在特許期間內全權負責項目的投資、設計、建設、采購、運營和維護,項目發起人是項目公司的投資者,籌措貸款,而項目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向貸款人貸款。所以,項目公司、項目發起人、貸款人三者之間是基于資金借貸而形成的平等主體間的經濟法律關系。而政府與項目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的特殊性就在于二者是以特許協議這一法律文件為基礎,從而使項目公司成為具有東道國國籍的法人實體,是東道國的外資企業,處在東道國政府的法律管轄之下。項目公司與項目建筑承包商,設備、原料供應商、保險公司等主體之間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與另一個法律實體的正常業務聯系法律關系。此外,項目公司與產品購買或服務接受人之間是以產品或服務的售價為紐帶聯系起來的當事人,項目產品的購買或服務接受人多為東道國自然人或法人,二者之間的關系受東道國法律調整。
2、政府
在BOT投資方式中,政府不僅是管理者,也是特許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政府對批準采用BOT投資方式的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或評標,簽訂特許協議,授予項目公司特許權。但應注意的是,由于政府各部門職權不同,作為BOT投資項目的管理者和特許協議當事人的政府部門可以有所區別。還須指出的是,在特許協議由政府與項目公司簽訂的情況下,作為項目投資者之一的項目發起人與政府之間的法律關系主要發生在項目確定后至項目公司成立之前。項目公司成立后,發起人通過項目公司與政府發生關系。
3、其他當事人
除以上項目公司、政府主要的兩方當事人外,BOT投資方式還包括項目發起人、項目貸款人、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商、原材料供應商、保險公司等其他參與人。其中項目公司與項目貸款人達成的是工程承建合同;項目公司與產品購買者之間簽訂的是產品購買協議;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保險合同等。由于這些合同的當事人均處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合同業務縱向管理的內容,各自是相對獨立的,因此,簽訂的這些合同在本質上與一般的經濟合同并無二致,相應的項目公司與項目貸款人,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商、供應商、產品購買人等之間的法律關系也就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合同關系,應適用我國的經濟合同法律關系。
作者:唐青林 李舒 郭麗娜 單位: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 閱讀提示 關于PPP協議的性質問題,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其屬于行政合同,一種觀點認為其為民事合同。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對PPP協議的性質不能一概而論,需要進行區分:(1)涉...
BOT投資方式通常會涉及到一系列復雜的合同安排。像特許協議、貸款合同、投資協議、建設合同等,其中尤為重要的是政府與項目公司之間簽訂的特許協議。 特許協議是指一個國家(政府)同外國投資者個人或法人簽訂的,約定一定時期,在指定地區內,允許其在一...
1、當代資本主義國家在市場經濟的基礎上引入了強有力的國家干預。 同時,經濟學在理論上也肯定了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市場經濟逐漸演變成市場和計劃相結合的混合經濟。BOT投資方式恰恰具有這種市場機制和政府干預相結合的混合經濟的特色。一方面,BOT...
當前,在政府、社會資本和第三方機構等多方努力下,我國PPP模式的推廣運用已進入一個全新的歷史階段,但實踐中仍存在一些困惑和挑戰,阻礙著PPP模式的發展。其中,討論廣泛且異常重要的是PPP資產權屬問題。PPP項目形成的巨額資產歸誰所有?是否具...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飛速發展,BOT(建筑-經營-轉讓)項目越來越受到關注。BOT項目是指政府或私人機構通過特許經營的方式,將公共或私人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管理交由第三方負責,從而實現資源的最大化利用。然而,BOT項目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容...
1、適用范圍即投資對象的特殊性。BOT投資方式起源于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的籌資需要,目前也主要適用于交通、能源、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2、BOT投資方式以特許權為前提。投資者唯有取得特許權后才可以從事項目建設。在政府和私人資本相互需要的基...
(一)項目委托人,指東道國政府或經其授權的政府部門機構.如我們中國的國家發改委等。委托人除確定用E()T方式進行開發的項目外,還要與項目的受托人項目公司簽訂特許協議,以表示對BOT項目予以支持,并進行宏觀管理。 (二)項目主辦人,通常是融資...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 中國一般稱之為特許權,是指政府部門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私人企業(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的私人...
一、政府風險 政府將項目授權給項目公司建設和經營后,要承擔的風險有:項目建設承包商有意或因經營不善造成的工期拖延、投資超支、籌資困難;外部利率風險、利率水平上浮;承包商因破產或不可抗力而終止合同;項目建成后,承包商試圖利用技術、原材料壟斷來...
項目發起人 作為項目發起人,首先應作為股東,分擔一定的項目開發費用。在BOT項目方案確定時,就應明確債務和股本的比例,項目發起人應作出一定的股本承諾。同時,應在特許協議中列出專門的備用資金條款,當建設資金不足時,由股東們自己墊付不足資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