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代資本主義國家在市場經濟的基礎上引入了強有力的國家干預。
同時,經濟學在理論上也肯定了“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市場經濟逐漸演變成市場和計劃相結合的混合經濟。BOT投資方式恰恰具有這種市場機制和政府干預相結合的混合經濟的特色。一方面,BOT能夠保持市場機制發揮作用。BOT投資項目的大部分經濟行為都是在市場上進行,政府以招標方式確定項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競爭機制。作為可靠的市場主體的私人機構是BOT投資模式的行為主體,在特許其內對所建工程項目具有完備的產權。這樣,承擔BOT項目的私人機構在BOT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完全符合經濟人的假設。另一方面,BOT投資方式為政府干預提供了有效的途徑,這就是和私人企業達成的有關BOT項目的協議。盡管BOT協議的執行全部由項目公司負責,但政府自始至終都擁有對該項目的控制權。在立項、招標、談判三個階段,政府的意愿起著決定的作用。在履約階段,政府又具有監督檢查的權力,在項目經營中價格的制定也受到政府的約束,政府還可以通過BOT法律、法規來約束BOT項目公司的行為。
2、BOT投資方式以特許權為前提。
投資者只有取得特許權后才可以從事項目建設。在政府和私人企業相互需要的基礎上,政府與私人企業簽訂特許協議,通過政府的權力讓渡,使得私人資本有機會參與對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政府的這種權利讓渡只是出讓建設的權利,包括為收回投資而給予投資者一段時期內經營管理的權限。到特許權期限屆滿時,投資者將項目所有權歸還政府。
3、投資主體多元化和風險的分擔與管理。
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數額巨大,投資回報周期長,項目風險大。因此,單個或少數的幾個投資主體難以完成BOT項目的投資或單獨承擔建設風險,所以,BOT投資方式涉及多個項目投資主體,有項目公司、政府、貸款人、建設者、保險公司、經營公司等,在他們之間形成了復雜的法律關系,并且按照特許協議的規定進行投資,分擔風險、共同管理。
4、財產權利的特殊性。
作為獨立法人的項目公司對其項目擁有所有權,但始終是一種不完全的財產所有權。在項目公司設立之初,其尚未形成的財產已經抵押給貸款銀行且這一抵押權需征得財產本來所有人的同意。在項目建成后,在整個還貸期間,項目公司的財產始終處于抵押權的限制下,并在回報期內,隨著回報額的增加和經營期的減少,未來所有人即政府的實際所有權將逐步擴大,甚至所有權完全轉交給政府。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飛速發展,BOT(建筑-經營-轉讓)項目越來越受到關注。BOT項目是指政府或私人機構通過特許經營的方式,將公共或私人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管理交由第三方負責,從而實現資源的最大化利用。然而,BOT項目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容...
1、BOT特許協議屬于國內法契約 BOT特許協議的法律性質有分歧:有人認為BOT特許協議應屬國內法契約,有人認為BOT特許協議是國際性協議,也有人認為特許協議屬于準國際協議,還有人認為特許協議是跨國契約等。爭論的焦點在于:特許協議是國內法...
1、適用范圍即投資對象的特殊性。BOT投資方式起源于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的籌資需要,目前也主要適用于交通、能源、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2、BOT投資方式以特許權為前提。投資者唯有取得特許權后才可以從事項目建設。在政府和私人資本相互需要的基...
1.BOT(build一operate一transfer):即建設一運營一移交。政府授予項目公司建設新項目的特許權時,通常采用這種方式。 2.boot(build一own一operate一transfer):即建設一擁有一運營一移交。這種方...
(一)項目委托人,指東道國政府或經其授權的政府部門機構.如我們中國的國家發改委等。委托人除確定用E()T方式進行開發的項目外,還要與項目的受托人項目公司簽訂特許協議,以表示對BOT項目予以支持,并進行宏觀管理。 (二)項目主辦人,通常是融資...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意為建設-經營-轉讓,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是指政府部門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私人企業(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
一、政府風險 政府將項目授權給項目公司建設和經營后,要承擔的風險有:項目建設承包商有意或因經營不善造成的工期拖延、投資超支、籌資困難;外部利率風險、利率水平上浮;承包商因破產或不可抗力而終止合同;項目建成后,承包商試圖利用技術、原材料壟斷來...
1、項目公司 項目公司是發起認為建設、經營某特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而設立的公司或合營企業。在法律上,項目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項目公司一般是特許協議的一方當事人,根據協議取得特許權,并在特許期間內全權負責項目的投資、...
一、bot合同法律程序 一個特定BOT項目的談判大體上可以分為下面幾個階段: 1、談判準備階段。開始談判前,一定要做好準備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在談判中爭取主動權。對于一個BOT項目,特許權協議涉及到國際工程承包、技術、經濟、法...
作者:唐青林 李舒 郭麗娜 單位: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 閱讀提示 關于PPP協議的性質問題,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其屬于行政合同,一種觀點認為其為民事合同。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對PPP協議的性質不能一概而論,需要進行區分:(1)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