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李舒,唐青林來源|法客帝國【最高人民法院判例】執行程序中法院對當事人以物抵債合意出具的裁定書損害到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撤銷裁判要旨:當事人協商以物抵債是一種私法行為,屬于執行和解的一種形式,人民法院應主動審查執行當事人抵債行為是否觸犯第三人權益,而不宜直接出具執行裁定予以確認,以防止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案情介紹:一、濟南中銀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中銀公司)與煙臺銀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銀信公司)通過虛假訴訟取得《民事調解書》,雙方據此簽訂《以物頂債協議書》,約定中銀公司......
裁判要旨:當事人協商以物抵債是一種私法行為,屬于執行和解的一種形式,人民法院應主動審查執行當事人抵債行為是否觸犯第三人權益,而不宜直接出具執行裁定予以確認,以防止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案情介紹:一、濟南中銀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中銀公司)與煙臺銀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銀信公司)通過虛假訴訟取得《民事調解書》,雙方據此簽訂《以物頂債協議書》,約定中銀公司以涉案房產抵償其對銀信公司所負債務,但抵債房產一直未辦理過戶登記。二、又因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行(原中行濟南分行,下稱中行山東分行)......
法院當然可以這樣做,完全符合民訴法。不過,懷疑拍賣的是宅基地。農村蓋房的土地才稱之為宅基地,城市的就不能成為宅基地。 追答: 鄰居家......

本文由微信公號齊魯家事(ID:gh_2043ebcd3d04)編輯整理,轉載請注明▌裁判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01條明確規定:經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同意,可以不經拍賣、變賣,直接將被執行人的財產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抵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以下簡稱“《執行和解規定》”)的規定,執行和解協議是指當事人自愿協商達成的,依法變更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義務主體、履行標的、期限、地點和方式等內容的和...
法院當然可以這樣做,完全符合民訴法。不過,懷疑拍賣的是宅基地。農村蓋房的土地才稱之為宅基地,城市的就不能成為宅基地。 ...
裁判要旨:網絡司法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拍賣保留價即為起拍價。起拍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并征詢當事人意見。起拍價不得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七十。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網絡司法拍賣競價期間無人出價的,本次拍賣流拍。...
《物權法司法解釋一》第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在分割共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變原有物權關系的判決書、裁決書、調解書,以及人民法院在執行程序中作出的拍賣成交裁定書、以物抵債裁定書,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為了進一步規范民事執行中的拍賣、變賣措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于 2004 年 10 月 26 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330 次會議通過,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執行。其內容為: 為了進一步規范民事執行中的拍賣、變賣措施。...
開發商不能開具發票導致買受人無法在轉移登記環節交稅的,稅務機關可以憑生效文書確認的價格征繳房地產交易稅費 案情簡介: 2010年11月4日,原告李超群(出借人)與被告濟南某開發公司(借款人)簽訂借款協議...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 當事人達成以物抵債執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該協議作出以物抵債裁定。 第十一條 申請執行人以被執行人一方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為由申請恢復執行,人民法院經審查,理由成立的,裁...
銀行債權資產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債權資產管理,避免和減少資產損失,及時化解金融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以下簡稱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