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 ? 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公有住房不屬于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權利,不同于普通的財產權利,公民僅有居住該房屋的權利但沒有處分權。 ?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但前提條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該承租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且共同居住兩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 ? 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該前提條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間應當協商確定承租人。協商不成的,由公房產權人根據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狀況書面確定承租人。 ? ......
公租房無權繼承,只能在承租期內,繼續承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從法律角度來講,繼承的前提是被繼承人生前有遺留的個人的合法財產,而公產房的產權人并非個人,所以公產房是不存在繼承問題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公產房的實際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該公產房的物權,僅享有承租權。依據本市的有關規定,當承租人死亡或戶籍遷出本市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請辦理過戶,但是申請辦理過戶的人只能有一個且必須符合......
公租房無權繼承,只能在承租期內,繼續承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從法律角度來講,繼承的前提是被繼承人生前有遺留的個人的合法財產,而公產房的產權人并非個人,所以公產房是不存在繼承問題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公產房的實際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該公產房的物權,僅享有承租權。依據本市的有關規定,當承租人死亡或戶籍遷出本市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請辦理過戶,但是申請辦理過戶的人只能有一個且必須符合......

一.公房可以繼承嗎 公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集體,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實際上即公房承租權的繼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規定確定承租人: 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
一、什么是公產房 所謂的公產住房,是相對于私有住房而言的,其主要特點在于公產住房的物權所有人是政府或是單位或是行政、事業部門。就本市來講,直管公有房產范圍包括由財政投資興建的房屋、拆遷直管公有房產還遷的房屋;房屋自管產單位移交給房管部門的房...
公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集體,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實際上即公房承租權的繼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規定確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不享有房屋所有權,僅享有承租權,所以公有住房不屬于遺產范圍,不能通過遺囑形式處分,只能根據《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的規定,公房承租人死亡,其配偶、父母、子女有權變更承租人。但是公房承租人只能是一人,所以在權利人有數人的...
公房無權繼承,但可以在 承租期內繼續承租。具體細節 到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變更公房承租人需提交材料:需要向公房管理部門提交更名申請書、申請人的戶籍證明、申請人的居住證明、原承租人戶籍遷出證明或者原承租人死亡證明等材料,如有其他共居人,還需提交其他共居人同意更名的書面意見。南京公房承租人變更申請書要求不高,只要寫清...
一、什么是公產房 所謂的公產住房,是相對于私有住房而言的,其主要特點在于公產住房的物權所有人是政府或是單位或是行政、事業部門。就本市來講,直管公有房產范圍包括由財政投資興建的房屋、拆遷直管公有房產還遷的房屋;房屋自管產單位移交給房管部門的房...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遷; 2、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戶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員; 4、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沒有其他住房。 6、滿足條件的當事人還須寫出書面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并辦理變更登記后方能成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實際的承租...
1、由同住人協商后選出一新的承租人,到出租人那里辦理,還需要到房屋管理局登記使用權過戶。 2、公房類的使用權房,以戶口為同住人為準。 3、承租人死亡,如果同住人僅承租人一人,只能由承租人同戶口直系親人繼承。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可以雙方簽訂協...
不能。 ? 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公有住房不屬于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權利,不同于普通的財產權利,公民僅有居住該房屋的權利但沒有處分權。 ?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