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租房無權繼承,只能在承租期內,繼續承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從法律角度來講,繼承的前提是被繼承人生前有遺留的個人的合法財產,而公產房的產權人并非個人,所以公產房是不存在繼承問題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公產房的實際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該公產房的物權,僅享有承租權。依據本市的有關規定,當承租人死亡或戶籍遷出本市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請辦理過戶,但是申請辦理過戶的人只能有一個且必須符合......
公租房無權繼承,只能在承租期內,繼續承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從法律角度來講,繼承的前提是被繼承人生前有遺留的個人的合法財產,而公產房的產權人并非個人,所以公產房是不存在繼承問題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公產房的實際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該公產房的物權,僅享有承租權。依據本市的有關規定,當承租人死亡或戶籍遷出本市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請辦理過戶,但是申請辦理過戶的人只能有一個且必須符合......
一、什么是公產房 所謂的公產住房,是相對于私有住房而言的,其主要特點在于公產住房的物權所有人是政府或是單位或是行政、事業部門。就本市來講,直管公有房產范圍包括由財政投資興建的房屋、拆遷直管公有房產還遷的房屋;房屋自管產單位移交給房管部門的房屋;以其他方式移交房管部門管理的房屋。公產房的資產管理部門是房屋管理局,其實際使用人被稱為承租人。 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按照產權人的不同又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接管,國家出租、收購、......

一、公產房遺贈引糾紛什么人可能申請過戶 案情簡介:公產房遺贈引糾紛 李*姨的父親李*爺承租本市和平區一套公產房屋,1970年與馮*奶再婚,李*爺病故后承租人變更為馮*奶。2010年5月,馮*奶去世,公產房承租人始終沒有變更。李*爺病故后,...
變更公房承租人需提交材料:需要向公房管理部門提交更名申請書、申請人的戶籍證明、申請人的居住證明、原承租人戶籍遷出證明或者原承租人死亡證明等材料,如有其他共居人,還需提交其他共居人同意更名的書面意見。南京公房承租人變更申請書要求不高,只要寫清...
首先公產房不存在繼承問題。公產房的原承租人去世后,其繼承人如想繼續承租該公產房需要協商一致推選出一人作為新的承租人并就此辦理公證手續,然后到房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即可。
一.公房可以繼承嗎 公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集體,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實際上即公房承租權的繼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規定確定承租人: 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
公租房無權繼承,只能在承租期內,繼續承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從法律角度來講,繼承的前提是被繼承人生前有遺留的個人的合法財產,而...
一、什么是公產房 所謂的公產住房,是相對于私有住房而言的,其主要特點在于公產住房的物權所有人是政府或是單位或是行政、事業部門。就本市來講,直管公有房產范圍包括由財政投資興建的房屋、拆遷直管公有房產還遷的房屋;房屋自管產單位移交給房管部門的房...
公房無權繼承,但可以在 承租期內繼續承租。具體細節 到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公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集體,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實際上即公房承租權的繼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規定確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
公租房無權繼承,只能在承租期內,繼續承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從法律角度來講,繼承的前提是被繼承人生前有遺留的個人的合法財產,而...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不享有房屋所有權,僅享有承租權,所以公有住房不屬于遺產范圍,不能通過遺囑形式處分,只能根據《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的規定,公房承租人死亡,其配偶、父母、子女有權變更承租人。但是公房承租人只能是一人,所以在權利人有數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