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有什么區別一、主持調解的主體不同。人民調解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進行的調解,行政調解是在行政機關主持下進行的調解,而司法調解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進行的調解。二、調解協議的效力不同。經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行政機關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協議規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規定的義務。經人......
一、行政復議調解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復議調解是指在行政復議過程中,復議當事人在行政復議機關辦案人員的主持和協調下,依法就有關行政爭議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合意、解決行政爭議所進行的活動。 行政復議調解具有以下特征: (一)行政復議調解發生在行政復議案件審查過程中。由于行政復議調解是復議機關審理權的拓展而不應當是行政機關行政管理權的延伸,因此,只有在審查過程中復議當事人的協商行為完全處于復議機關的主持和監管之下,才能確保復議機關對行政爭議裁判權的正確行使,防止發生雙方惡意串通或行政機關單方施壓等違法行......
如果還沒有到法院立案的訴前調解與開庭調解有本質區別,一個屬于民間調解或者行政調解,一個屬于司法調解,司法調解如果能夠達成協議的化,可以制作調解書,具備法律效力的。 如果開庭調解不成,也可以判決的。 ...

但由于群眾對法律的認識多帶有利己性和片面性,當復議結果不能滿足其訴求時,容易產生與政府的對立情緒,矛盾可能更加激化。因此筆者認為,在探索建立化解行政爭議的有效機制中,應該加強行政復議調解的功能,以柔性執法的方式,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
民事訴訟法,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關于調整民事訴訟活動,確定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 民事訴訟法有狹義與廣義之分,前者是指法典式的民事訴訟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后者是指民事訴訟法典以外的國家憲法和...
1、征地拆遷糾紛中區分行民的主要原因在于兩者處于不同的訴訟系統,在適用法律上存在很大區別。 2、在行政訴訟中,原被告之間并不完全平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起訴權,而作為行使職權的行政機關就沒有起訴權,也沒有反訴權。在行政訴訟中,...
可以再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50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
可以再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50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
特別程序中法院可以進行調解嗎 特別程序中法院不可以進行調解 一、法院調解 法院調解又稱訴訟中調解。包括調解活動、調解的原則、調解的程序、調解書和調解協議的效力等。是當事人用于協商解決糾紛、結束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審結民事案件、經濟糾...
可以再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50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
展開全部 行政訴訟與審理民事案件不同,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除行政賠償事宜外,不得采用調解方式,也不得以調解方式結案。 行政訴訟不適用調解,原因如下: 1.行政訴訟的核心是審理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此合法性的判斷有明確有事實標準和法律依據,...
可以再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50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
可以再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50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