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所主張的持票人權利是在票據流轉過程中,持票人所享有的法律上不禁止的一切相關權利,是一種集票據權利和票據法上權利和票據基礎權利為一體的綜合性權利,而非票據權利和票據法上的權利,它們之間的區別體現在以下幾點:
1、權利的主體不同
持票人權利的主體是流通票據中的現實持票人;票據權利的主體是票據關系中的票據權利人,而持票人與票據權利人非同一概念。
2、權利的范圍不同
持票人權利是票據權利、票據法上權利以及基礎關系權利之綜合,而票據權利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僅為持票人權利中的一部分。另外,持票人權利只涵蓋票據權利和票據法上權利范圍中的有關正當持票人的權利,并非票據權利和票據法上權利范圍中的一切權利都是持票人權利.
3、權利實現的方式不同
票據權利是憑票據行使的,能夠直接實現票據目的的權利;票據法上的權利,無須票據就可以行使的權利,不能直接實現票據目的的權利;持票人權利兼具票據權利、票據法上權利、基礎關系權利之綜合,因而其權利的實現也兼具票據法及民法的權利實現方式之特點。
4、權利的性質不同
持票人權利作為持票人享有的綜合性權利,兼具所有權,債權性質,并且持票人享有的債權不僅是票據法上的,而且還涵蓋普通民法,它的標的可以是票據本身,也可以是有關票據之行為;而票據權利僅具債權性質,它的標的只能是金錢。作為一種特殊的金錢債權,它又不同于普通金錢債權。普通金錢債權僅有一次請求權,而票據金錢債權卻有二次請求權,當第一次請求權即付款請求權未能實現時,持票人還可以行使第二次請求權即追索權。
所謂匯票 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而商業匯票中按其承兌人不同,又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匯票的概念一般包...
票據行為無效的因素 票據行為無效是指票據行為本身因不符合票據法規定的要件而不產生票據效力。具體來說,指出票、背書、承兌、保證諸行為中的單個或數個行為無效。根據票據行為獨立性原理,某一票據行為無效并不影響其他票據行為的效力。除出票時的形式欠缺...
票據行為的性質 前文已經指出,票據行為是一種商事法律行為。那么,票據行為又是一種什么性質的法律行為呢?它究竟是單方法律行為還是契約行為?對此,各國票據立法和票據法理論一直存有爭論,至今仍莫衷一是。從總體上看,德、日等大陸法系國家的票據法理論...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六十六條持票人應當自收到拒絕承兌或者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文件之日起三日內,將拒絕理由書面通知其前手;前手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時向所有票據債務人發出書面通知。未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票據權利作為一種典型的指示性債權,之所以能援引動產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因為票據具有典型的權利外觀,票據權利與票據物質形態密不可分,物的動產性顯而易見,符合動產善意取得的適用條件。但票據權利畢竟是一種債權,與動產風格迥異,票據權利善意取得與動...
一、本票超過有效期怎么辦本票超過有效期后,仍然具有票據權利的,持票人可以請求出票人或者承兌人返還其與未支付的票據金額相當的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七條?票據權利在下列期限內不行使而消滅:(一)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
承兌匯票到期后,持票人喪失票據權利,不能再行使票據權利。但是,持票人票據背后的民事訴訟仍然有效。可以基于該民事訴訟提起債權債務民事訴訟,要求相關當事人承擔支付義務。這是法律允許的,你需要積極應訴。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不支付怎么起訴票面金額錯誤的...
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但未超過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書面說明后,承兌行可按規定付款。持票人超過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承兌行可拒付票款。銀行承兌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
持票人權利的概念早在1882年《英國票據法》就已被提出,該法第39條專門作出了持票人權利與權力的相關規定。我國票據法至今尚未提出持票人權利的概念,但在票據訴訟當中,不乏涉及持票人權利之糾紛,在審判實務中,法官也亟待完善的持票人權利體系來指導...
票據的無因性是由票據的流通性這一最基本特性所決定的,其涵義為:當票據設立或成立后具有獨立的票據權利義務關系,而與產生或轉讓其票據的原因關系相分離,即票據權利與票據原因嚴格分離,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時無須證明其取得票據的原因。票據的無因性表現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