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重整是重組嗎
重整是指破產重整,是現代破產制度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又名“重組”、“司法康復”,或者“重生”。
重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重要內容。是指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即對該企業進行重新整頓、調整。即不對無償付能力債務人的財產進行立即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制定重組計劃,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債務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償債務,同時債務人可以繼續經營其業務的制度
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終止,為重整期間。在重整期間,經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批準,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2006年8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對重整申請和重整期間、重整計劃的制定和批準等事項作出若干規定。例如,依照本法規定已接管債務人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營業事務,本法規定的管理人的職權由債務人行使。
破產重組公司資質能保住嗎公司進行破產重整的,在破產重整方案獲得股權的同意和法院的批準后,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公司繼續經營,公司的資質就能保住。《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
公司破產重組與重整的區別重組與重整都是在公司企業出現經營困難時,進行救助的一種措施。但兩者之間的區別在于定義,自主性,司法保護程度,成本,對企業經營現狀的影響,計劃方案的通過條件,以及時間效率上的不同。由于兩者稱謂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
一、基本案情二、審理情況三、典型意義 1、立足社會公眾利益保護,創新解決跨越新舊法的法律適用問題。 本案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以下簡稱企業破產法)實施前受理并宣告破產清算、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債權人向...
債務重組與重整制度的區別在哪 一.債務重組和重整的適用對象有所不同,人均要在利益上作出讓步 債務重組是會計上的概念,按照會計準則的解釋,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債權人作出讓步是債務重組的基本特征,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是指因債務人出現資金周轉困難...
1、破產重整在銀行不良資產處置中的利弊一、處置不良資產的立法保證 二、新法執行的瑕疵2、破產重組的機遇與挑戰 3、重組方式的創新 4、重整過程中進行資產重組 5、AMC等多元合作 6、資產證券化7、關聯企業合并重整 一般而言,由于涉及業...
一、基本案情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都酒店)是深圳市老牌酒店和上市公司,1994年就已經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有員工272人,股東23010家,總股數32940萬股。因大股東違規擔保、經濟運行下行等客觀原因,新都酒店...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據這一規定,申請重整的條件有兩個,其一是債務人有前款規定情形,即有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
公司重整制度的意義和特點有哪些 公司重整(corporatereorganization)制度,在日本也叫公司更生制度,指陷入經營、財務困境,出現破產原因或有破產原因出現危險的公司企業,若有重整之可能及有經營價值的,利害關系人可向法院申請,...
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社團注銷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上市公司破產重組須警惕借殼圈錢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17:03上市公司破產重組須警惕借殼圈錢2008年12月17日00:30律聊網于海-濤在中國證監會近日召開的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
一、債務重組公司還會破產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進行債務重組后,如果公司重組成功的,重新具備債務清償能力的,公司就不會破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九條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