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在行使貨物留置權時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承運人可以自行留置貨物,不必通過法定程序。
(2)前條所說的“相應的運輸貨物”包括兩層含義:
一是對于可分的貨物,承運人留置的貨物應當合理和適當,其價值應包括未支付的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加上可能因訴訟產生的費用,而不能留置過多的貨物。當然如果承運人根本就沒有獲得任何費用,他也可以對全部貨物行使留置權。
二是對于不可分的貨物,承運人可以對全部貨物進行留置,即使承運人已取得了大部分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
(3)當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約定即使在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沒有付清的情況下,承運人也不能留置貨物的,承運人就不能留置貨物;如果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提供了適當的擔保,則承運人也不能留置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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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1年5月,原告某玻璃廠與被告某運輸公司簽訂了一份運輸合同。該合同約定由被告為原告運輸玻璃瓶,被告負責清點貨物數量、規格并簽字認可,按原告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完好無損地交給收貨方,并帶回收貨方的收條交原告入賬,但未約定何時結算...
一、托運人托運危險物品時應履行的義務 在貨物運輸中,托運人往往會托運一些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如果在運輸過程中對這些危險物品不進行妥善處理,就有可能對貨物、運輸工具等財產或者人身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根據合同法的規...
托運人的義務 (1)提供約定的貨物 托運人應當把約定的托運貨物及時運到承運人指定的地點,以便裝船。通常托運人或承租人不得以其他貨物更換原來約定的貨物。因為貨艙對于某種貨物裝載,必須處于對該種貨物的適宜狀態,否則則認為不適貨(即不適航)。同...
提要:船舶在卸貨港滯期,承運人依據含有并入條款的提單向收貨人主張卸貨港滯期費,并為收取滯期費留置在船貨物、申請法院扣押和拍賣貨物。海事法院認為,提單并入條款合法有效,收貨人有向承運人支付卸貨港滯期費的義務,但承運人在船上留置的時間不能計入卸...
1.經濟法關于貨運合同的法律規定 貨運合同相關法律: 《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零四條 托運人辦理貨物運輸,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或者憑指示的收貨人,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 ...
一、破產清算取回權的行使的內容 在破產程序中,取回權表現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權利人對債務人占有的不屬于債務人的財產向管理人行使的取回權 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企業破產前,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企業均稱為債務人,不稱為破產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稱《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以下稱《海商法》)第二...
在物流作業過程中,只要涉及貨物作業、監管的運作環節都有可能涉及貨物保險問題。一般保險最受重視的環節有倉儲作業、空運、海運、陸路運輸作業階段。很多情況下港口作業過程的保險是作為運輸保險的一部分投保的。海運過程中的險種分基本險和附加險,基本險又...
貴公司可以做好承受一定損失的準備,畢竟執行難是個老大難問題。1、可執行財產。找到被執行人的可執行財產非常重要,而法院的執行法官對此是不太積極的,所以申請人應自行尋找。就貴公司而言,可以調查被執行人轉讓工廠/公司所得款項所在賬戶。旨在為法院執...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調整海上運輸關系、船舶關系,維護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海上運輸和經濟貿易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海上運輸,是指海上貨物運輸和海上旅客運輸,包括海江之間、江海之間的直達運輸。 本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