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賣方篇:國十條房產新政下,貸款出現問題了怎么辦?2010年4月17日《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提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樓市迅速降溫,各地成交量也直線下滑。已經簽訂《居間合同》或者《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買受人遂提出因“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貸不出款”,要求解除合同;更有甚者,因房價下跌意圖毀約,也希望能搭上房產新政解約的便車。而近期房價不斷走低,市場觀望情緒愈濃,一旦買方解除合同,賣方將面臨“再次交易困難、房價下跌損失”等情形。那么,最為賣方而言,一旦買方出現上述貸款問題,如何才能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何追究買方的違約賠償責任?一、可追究買方違約責任的情形1、合同已約定貸款出現問題的解決方式,如約定“買方申請貸款×萬元,若貸款不足部分,買方應當在過戶前補足”的;2、銀行審核僅僅適當增加貸款首付、提高利率,合同有條件繼續履行,即貸款不足或者增加還貸成本不足以影響買方的購房能力的;3、因買方的信用問題,導致貸款出現問題的;4、在國十條出臺后,再簽訂合同而貸款出現問題的。因上述情形,買方提出不再履行的,賣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追究買方的違約賠償責任。二、追究買方違約責任的方式1、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如果買方有履約能力而不繼續履約,賣方可以訴之法院,要求買方繼續購房;但其適用條件,必須掌握且能舉證買方的經濟實力。否則,只能按照第二種方式追究責任。2、要求解除《居間合同》或者《買賣合同》,并要求買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1)在確定買方無法繼續履約的情況下,應當盡快發函催告并以“逾期付款,構成根本違約”為由,解除雙方的合同關系;(2)如果合同約定了違約金,則可以按照約定主張違約責任;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低不足以彌補近期房價下跌的差價損失,則可以另行主張賠償損失。本文作者:上海吳*鋒律師
房屋交付有瑕疵如何維權 1、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處理方式:應當認定合同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
不久前杭十條的出臺,引發了不少人的熱議和關注。近年來,隨著杭州樓市情況的不斷變化和發展,杭州也適時推出相應的購房政策,本期梳理了2010年到2016年杭州房地產政策的一些變化,看看有哪些? 2010年10月11日-----不論戶籍 限新購一...
. 房產稅是出政策國家公開參與炒房,房產稅轉嫁到租金,看來國家是要打擊沒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前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錢去買房。 最終轉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劇新一輪搶房潮投資出現,房價繼續高漲,稅收增加,國家目的達到。政府轉嫁...
一、國家取消限購意味什么 限購房短時間內是不可能取消的,由于房價持續的不合理過快的上漲,導致出臺限購政策,所以短時間內是不會取消的。目的是指導房地產產業健康的發展。所以目前這階段是不能取消限購的,雖然對剛需有誤傷,但是對炒房的限制更...
1、如果僅僅是簽訂了《購房意向書》,如果《購房意向書》中已明確了房產買賣的主要條款,這些主要條款有:價格、房屋位置、付款時間、過戶時間、交房時間等,則可視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有權選擇要求賣家繼續履行該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賣家承...
買房是一件大事,這件大事有時候也會引起糾紛,關于買房糾紛,沒有遇上是幸運,遇上了也別著急,要懂得怎么處理,如果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就要實施維權,下面給大家介紹幾個買房糾紛的維權方式。 一、買房糾紛怎么維權 1、如果遇到開發商推遲交房,有兩...
今天繼續推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最高法院權威裁判規則20條供法律人參考學習1.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將借款本金及利息轉化為已付購房款,不得將超出法律規定保護限額的高額利息轉化為已付購房款——湯龍、劉新龍、馬忠太、王洪剛訴新疆鄂...
房產稅在各個國家都是重要的稅收來源,在我國也不例外。你了解我國的房產稅是如何征收的嗎? 財政部近日發布了《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下簡稱《公告》),《公告》中明確了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對公租房的...
房產證一般多久能拿到?買房后多久能拿到房產證? 買房后多久能拿到房產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
展開全部 第一步: 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房地產爭議雙方直接協商是目前解決房地產爭議的最常見途徑。針對房產交易過程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以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與房屋銷售方直接溝通,指出問題并商議解決辦法。 第二步: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