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4月16日,29歲的兗州孕婦蘇*麗住進了本市某醫院。醫生對蘇*麗作了產前檢查,結果顯示一切正常。當天22時許,蘇*麗分娩征兆明顯,家屬立即尋找醫生,但當時沒有醫生值班,直到17日1時,醫生才將蘇*麗推入手術室手術,中間耽誤了整整3個小時。2時40分蘇*麗產下一男嬰。該男嬰經搶救無效,于3時26分死亡,僅僅存活46分鐘。
蘇*麗認為,醫院沒有及時給自己做手術,耽誤了寶貴的時間,導致嬰兒的死亡。為此,蘇*麗一家向兗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兗州市某醫院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交通費等共計34萬元。被告醫院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權威鑒定報告分析意見認為:“本病例屬于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主要責任。”
在查明事實后,法院認為新生兒的死亡與被告醫院的過失行為有一定的因果關系,醫院應承擔本案70%的賠償責任。經調解,被告醫院對原告請求的喪葬費、精神撫慰金、交通費和郵寄費同意進行賠償,但對原告提出的死亡賠償金,則不同意支付。醫院方答辯說,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患者死亡的不存在死亡賠償金。胎兒出生后又立即死亡,醫院應不應當承擔死亡賠償金呢?這成為案件爭議的焦點。
法官認為,本案中嬰兒出生后不是死胎,存活了46分鐘,作為生命體,該嬰兒已經具有法律賦予的民事權利。法院開庭審理后,最后作出了上述判決。
點評
兗州市法院副院長張*勝: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公民的民事權利開始于出生,終止于死亡。因此,嬰兒也具有民事權利。本案中,原告蘇*麗因待產住進醫院,與被告醫院形成了法律上的醫患關系。所謂死亡賠償金,是對他人的生命造成侵害之后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死亡賠償金并不是對死者本人的賠償,而是對死者親屬的補償。因此,嬰兒的法定繼承人即其父母有權請求死亡賠償金。
本案提醒人們,一旦出現醫療糾紛,如雙方不能自行協商解決,應當盡快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婦產科醫療糾紛1.常見婦產科醫療糾紛原因分析1.1醫務人員責任心欠強,觀察和檢查不仔細有入院時未對患者身高、腹圍、宮高、骨盆測量等行基本體格檢查,致胎兒估重不準確,巨大兒頭盆不稱,造成肩難產引起新生兒肱骨骨折或臂叢神經損傷3例;有因催產素使...
2008年05月20日 2001年11月27日晚,小婷-婷的母親足月妊娠在某衛生院住院待產。次日11點左右小婷-婷出生,被護士抱到了母親的病房。當日晚上,家長發現孩子的左手活動不正常,醫務人員看過后說是神經麻痹,一周后就能恢復。出院后,小...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應由專業機構進行技術鑒定,對醫療過錯、因果關系及責任比例進行專業認定,而進行技術鑒定的基礎就是真實完整的病歷資料,故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或者搶奪病歷資料。一旦發生上述行為,造成無法鑒定的,法院將根據證據規則讓過錯方來承...
一、在醫院死亡后的流程 在醫院死亡后的流程: 1.報告。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 2.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害擴大。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
事件經過自2012年4月12日起,原告母親一直在被告某衛生院進行孕檢,直至2012年10月24日足月產下原告。自孕檢至生產,原告母親在被告處進行了多次檢查,均顯示原告在母體中一切正常。原告出生當天、次日及出院時,被告亦對原告進行了檢查并認定...
19個月大男童因發燒咳嗽被送到醫院治療,醫院診斷孩子患了肺炎,由于住院治療后病情未見好轉,家屬提醒醫生孩子是否患了腦炎,但沒有得到醫生足夠的重視,最終孩子因急性化膿性中耳炎繼發化膿性腦膜腦炎,急性呼吸窘迫呼吸綜合癥及膿毒血癥致全身多器官功能...
【中法碼】侵權責任法學·醫療事故責任·醫療機構診療過失·治療過失·手術措施不當 (r070102021)【關 鍵 詞】民事 醫療損害責任 醫療機構 鑒定結論 賠償責任 醫療過錯 免責事由 舉證責任 醫療糾紛 注意義務 鑒定機構 必要檢查 醫...
2009年1月26日,黃某因膽結石在江西省某醫院住院治療,1月27日施行膽結石切除手術。1月29日凌晨2點時,黃某因尿急上廁所時,因當時醫院廁所的燈壞了,沒有燈光照明,廁所里很黑,再加上地面比較濕滑,導致黃某不小心摔倒,造成顱骨骨折、右側顳...
醫療糾紛典型案例【簡要案情】患兒錢某某,生于2007年10月18日,卒于2007年11月8日。患兒系孕35+4周在南京市鼓樓醫院婦產科行剖宮產出生,生后反應差,呼吸促,由鼓樓醫院轉入南京市兒童醫院新生兒內科,治療12天后恢復正常,10月30...
【基本案情】2016年8月16日,患兒因發熱、嘔吐等癥在當地醫院就診,血液檢驗中柯薩奇病毒結果為弱陽性。次日患兒就診于被告醫院隔離門診,病歷記載發熱1天,無皮疹,有嘔吐、易驚、驚厥,無肢體抖動,有手足口病接觸史(其弟于2016年8月13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