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條 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民事責任分析
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有三個,分別為:
1、過錯責任原則,指加害人有過錯則承擔民事責任,無過錯則不承擔民事責任;
2、無過錯責任原則,指只要法律規定了加害人在什么情況下承擔責任,無論其是否有過錯,都要承擔民事責任。
3、公平責任原則,指各方均無過錯,在損害結果發生的情況下,根據具實際情況由各方公平地分擔損失。
在過錯責任原則中,派生出過錯推定原則,該原則不是一種獨立的民事歸責原則,而是過錯責任原則的一種特殊原則,其仍然以過錯作為承擔責任的條件,只是將過錯責任原則中的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變更為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在過錯責任原則下,受害者要證實加害行為存在、受害結果存在、加害行為與受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且加害人有過錯情況下,加害人才承擔民事責任;但在過錯推定原則下,加害人只要證實加害行為和受害結果存在,不需要證實加害人是否有過錯,加害人如想免除責任,則需要證實自己無過錯,否則推定加害人有過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條規定的是過錯推定原則,即當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時,物業公司作為林木的管理人如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對汽車的損壞承擔維修、更換等民事責任。 三、溫馨提示
物業公司如想免除民事責任,應當做好以下行為:
1、定期對小區內的樹木進行修剪(剪去橫枝、高枝、大枝等),加固(用支架);
2、臺風等異常天氣前,將小區內樹木上的果實摘掉,特別是個頭比較大的果實,例如木菠蘿、芒果等;
3、臺風等異常天氣前,張貼告示,或在業主微信群內發公告,最好在每個車上貼告示,提醒業主不能將小車停放到樹木底下;
4、臺風等異常天氣后,及時清理現場,及時通知業主,防止損失擴大。
以上行為,物業公司應當保留好相關證據,例如照片、工作日志等,以便需要時使用。
蘭州魏興寧律師表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
導讀因路滑導致摔倒的事件可謂算是下雪天最常見的意外事故了,一般人摔倒之后都是怪自己沒小心,拍拍屁股懊惱地爬起來就算了,根本沒想到過還可以找誰理賠。事實上,如果摔倒導致受傷嚴重,需要就醫甚至休養,且摔倒恰好發生在特定地點,那么之后的醫療費就需...
如果窗戶玻璃、花盆、空調外機等從高空墜落,導致行人或車輛受損,誰來買單? 《侵權責任法》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從建筑物上墜...
臺風天車子損壞保險公司賠償范圍 1、靜止被淹按自然災害賠付 根據家庭自用汽車損失保險條款規定,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保險公司將依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
高空拋物砸壞車玻璃該起訴嗎一般是可以整棟樓都起訴的。《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筑物拋擲物品或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傷的,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可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給予補償。此外,共同侵權情況下,即加害人為二人...
住酒店車輛被砸怎么處理依據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住酒店時將車停在酒店停車場的,酒店有保管好車輛的責任,車輛被砸壞的,由酒店承擔賠償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
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明確向和稀泥式判決說不!(2021)閩02民終1182號案情簡介2019年6月26日,天氣情況為小雨,家住廈門的趙某前往案涉小區查看小區內補習班,騎電動車進入案涉小區,在廣場磚路面...
來源:淮海晚報,本文發布有部分刪減業主狀告物業、要求維護自身權益的案件時有發生,如車子停在小區停車位上擋風玻璃被砸、電動車放在小區里被盜、房屋漏水、一樓溢水泡壞家具等,這些案件多為業主財產和人身受到侵害,要求進行維權。那么,面對業主的這些要...
鄭州遭遇極端強降雨,鄭州的每一刻都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下雨天財產損失應該咋賠錢。 1、家中漏雨,車庫被淹,物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我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業主...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 (1)治安管理規定 1、非小區住戶不得隨意進入小區,來訪者須在門衛處登記,經同意后方可入內。 2、裝修施工人員憑物業管理處發放的臨時出入證進入小區。 3、小區住戶的機動車輛實行發卡、登記制度;自行車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