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未到清償期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償(《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借款合同未到期的,一般不能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償,但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喪失履行能力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八條?【不安抗辯權】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九條?【不安抗辯權的行使】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銀行提前還貸怎樣計算利息
實際中的處理方式,你選擇提前還貸的,銀行從提前還款日以后就不會計算利息,貸款方只要把剩余的本金還清就可以,但是,此前的利息還得繼續按貸款合同約定的計算。
確定提前還款的利息之后,實際中,你有下面兩種方式還:
1、全部提前還款
你向銀行辦理單項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先要經貸款銀行同意可以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積欠本金,利隨本清。
不過,這個時候,銀行那邊就會不計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還或減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貸款利息。
如果你向銀行辦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你要提前全部歸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保持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就可以向原辦理組合貸款銀行提出申請,由貸款銀行代辦公積金貸款還款手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由原辦理組合貸款銀行辦理。
2、部分提前還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能辦理全部提前還款,但是部分商業銀行可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部分提前還款,且辦理部分提前還款的方式不盡相同。
實際中,辦理部分提前還款有兩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為貸款期限和貸款利率按原貸款合同不變,部分提前還款后,月還款額相應減少;
第二種方法為貸款期限縮短,按原貸款合同利率不變,部分提前還款后,月還款額不變。
不過,具體的還貸手續因為各個銀行規定不同而有差異,同時還因不同貸款手續也有所差異,就是說你貸車的跟貸房的是不相同的,建議可以帶上身份證以及貸款合同到銀行親自咨詢辦理。
三、最新資訊(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不安抗辯權】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二十八條?【行使不安抗辯權】當事人依據前條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內容是小編對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借款合同未到期的,一般不能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償,但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喪失履行能力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聊網進行咨詢,律聊網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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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起訴到法院的。根據法律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該條法律規定既約束借款人,同時亦適用于出借人,一般情況下,除非另有約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貸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歸還借款的,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存在預...
不可以起訴到法院的。根據法律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該條法律規定既約束借款人,同時亦適用于出借人,一般情況下,除非另有約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貸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歸還借款的,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存在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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