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李舒,唐青林來源|法客帝國【最高人民法院判例】執行程序中法院對當事人以物抵債合意出具的裁定書損害到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撤銷裁判要旨:當事人協商以物抵債是一種私法行為,屬于執行和解的一種形式,人民法院應主動審查執行當事人抵債行為是否觸犯第三人權益,而不宜直接出具執行裁定予以確認,以防止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案情介紹:一、濟南中銀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中銀公司)與煙臺銀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銀信公司)通過虛假訴訟取得《民事調解書》,雙方據此簽訂《以物頂債協議書》,約定中銀公司......
裁判要旨:當事人協商以物抵債是一種私法行為,屬于執行和解的一種形式,人民法院應主動審查執行當事人抵債行為是否觸犯第三人權益,而不宜直接出具執行裁定予以確認,以防止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案情介紹:一、濟南中銀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中銀公司)與煙臺銀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銀信公司)通過虛假訴訟取得《民事調解書》,雙方據此簽訂《以物頂債協議書》,約定中銀公司以涉案房產抵償其對銀信公司所負債務,但抵債房產一直未辦理過戶登記。二、又因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行(原中行濟南分行,下稱中行山東分行)......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前約定以物抵債 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就作出以物抵債的約定,由于債權尚未到期,債權數額與抵債物的價值可能存在較大差距。如果此時直接認定該約定有效,可能會導致雙方利益顯失公平。所以在處理上一般認為應參照物權法關于禁止流押、流質的相關規定,不確認該種情形下簽訂的以物抵債協議的效力。 在后果處理上: (1)如果此時抵債物尚未交付給債權人,而債權人請求確認享有抵債物所有權并要求債務人交付的,不予支持。今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以簽訂買賣......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前約定以物抵債 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就作出以物抵債的約定,由于債權尚未到期,債權數額與抵債物的價值可能存在較大差距。如果此時直接認定該約定有效,可能會導致雙方利益顯失公平。所以在處理上一般認為應參照物權法關于...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前約定以物抵債 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就作出以物抵債的約定,由于債權尚未到期,債權數額與抵債物的價值可能存在較大差距。如果此時直接認定該約定有效,可能會導致雙方利益顯失公平。所以在處理上一般認為應參照物權法關于...
從你說的情況看,首先你的房子應該不是抵押給銀行,因為你的房子是農村自建房,無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是不會受理這樣的房子抵押貸款的。 竇某用你的房子向王某借錢,你如果沒有簽字同意,他用你的房子抵押是無效的,你也不用擔心,即使竇某不還錢,王某...
具體定什么案由要結合主張、訴請來確定。如果你訴請是要求確認協議有效或者無效可以以確認合同效力糾紛為案由。如果起訴要求履行協議、解除協議等,民事案由規定中沒有直接對應的四級案由和三級案由,可以按照二級案由合同糾紛立案。 【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
本文由微信公號齊魯家事(ID:gh_2043ebcd3d04)編輯整理,轉載請注明▌裁判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01條明確規定:經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同意,可以不經拍賣、變賣,直接將被執行人的財產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抵償...
1.借名買房中借名人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的處理實踐中,由于限購、限貸、逃避債務、規避稅收或基于身份關系(如夫妻或父母子女)等原因,存在借名買房的情況。在案外人借用被執行人的名義購買房屋并辦理登記的情形下,法院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房屋進行查封...
如果房產抵押貸款到期不還,銀行起訴法院執行也不是很麻煩。一般整個過程完成六個月。逾期超過90天,向法院提起訴訟:①根據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貸款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采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和貸款擔保人所有銀行賬...
如果民間借貸合理合法,證據確鑿,法院是可以判決用房產抵欠款的。但是如果該房產是債務人唯一居住場所,那么按照民法通則就不能判決用該房產抵欠款了。
1、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一定不能買。如果買了,一定會后悔的,因為最終結果是錢出了,房屋得不到。 2、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絕對不允許處置的,包括買賣、抵押、出租等行為。如果法院發現了,可能會對處置人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的。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
文章來源:法務之家(law114-com-cn)裁判要旨:雖已簽訂《以房抵債協議》,但沒有對案涉房產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故雙方關于案涉房產的轉讓并未產生物權變動效力,受讓人亦未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案涉房產,其不能排除法院執行行為。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