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運輸、倉儲、裝卸、配送等環節構成了物流系統,隨著現代化水平的提高,物流業從傳統的倉儲、運輸等功能性環節朝著系統化、綜合化的方向發展,以整體經濟效益為追求目標,其受到交通、內貿、外貿等部門的影響,因此,必須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
一、當前我國物流法律法規的現狀分析 從法律的效力來看,我們可以將當前的物流法律分為三種:首先是由國家制定的現行物流法律,或者與其相關的法律法規,鐵路法、海商法等;其次是涉及到物流的行政法規,主要包括公路、水路、鐵路、航空貨運合同的實施細則、或者是航道管理條例及海港管理的暫行條例、公路的管理辦法等等,還有就是聯合運輸問題的暫行規定等,總之,與公路、海港、航道相關的管理條例均屬于行政法規;最后是由中央各部委頒布的與物流有關的規章制度,例如對貨物搬運的規定,對商品包裝的暫行規定,商業運輸管理辦法、國際鐵路貨物聯運的規定、鐵路運輸管理辦法等等,這些都屬于我國的物流法律。 從當前我國的法律法規現狀來看,其彌補了過去的“法律空白”,大大提升了法律的效率,對物流業的高速有序發展起到了重要的功效。
二、我國物流法律法規存在的漏洞 盡管近年來我國的物流法律法規不斷完善,隨著信息化的發展,其仍需要不斷地調整,從當前的情況來看,其主要存在以下幾點不足: (一)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滯后 從我國現行的物流法律法規來看,其主要是來自傳統的經濟環境下產生的法律,其在那種形勢下產生,與當時的環境相適應,推進了當時的物流業發展,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科技的進步,傳統的法律明顯已經無法滿足今天物流系統發展的需求,一些法律出現交叉,一些新興的行業也缺少與之對應的法律,無法滿足物流行業的發展需求,更無法適應物流國際化發展的需求,因此,非常有必要對傳統的物流法律進行修訂、補充甚至是廢除。從技術上來看,我國的物流法律技術性較差,缺乏對實踐的指導意義,在宏觀調控與微觀約束力上力度不夠。
(二)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有待完善 1.流通基本法亟待建立 當前,我國的物流法律仍分屬于不同的法律部分,缺乏自己獨立的體系,沒有基本的保障,物流的法律法規分布在各類的法律淵源中,對物流的相關行為約束力不夠,因此,必須要建立健全物流基本法,奠定堅實的基礎。 2.市場的準入機制不夠健全 從西方的物流系統管理經驗來看,現代物流業的發展必須要依賴標準的制定及實施,要想進入到這個行業需要具備什么條件,也就說必須要有完善的準入機制,這是物流發展的基礎。
建立健全物流市場的準入機制,加強管理,改善行業的整體水平。 (三)層次不夠,效力不足 從當前我國的物流法律法規現狀來看,其主要是由中央的部委、地方部門進行制定的,相較之下,其規范性較差,沒有法律的制約作用,其主要以條例、法規、辦法及規定的形式出現。
從其內容來看,部分內容與國際慣例相違背,實際的管理匯總運用難度較大,無法產生法律效力,在法律糾紛中其一般只可作為參照性依據存在,沒有實際的效力,調整主體間的關系功效較差,制約作用不夠明顯。 三、改進我國物流法律法規的對策 從上文的分析中,對我國的物流法律法規發展情況有了初步的認識,因此,必須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改進我國物流相關法律法規,具體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規的體系 首先,增強與市場的適應性。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漸深入,物流體系建立與健全迫在眉睫,從過去的發展歷史及客觀環境來看,我國要建立健全物流法律法規體系,關鍵是確立主體資格,建立物流主體法,做到權責分明,同時必須要明確規定行業的準入機制,制定與之相對應的法律規范;同時要加強行業的行為規范,制定與之對應的行為法,對物流主體所從事的行為進行有效規范,這是行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另外要加強國家與物流主體間的調控的宏觀調控法,使其與市場發展相一致;最后是保障國家、物流主體及勞動者與消費者的權益的保障法。只有法律法規體系的不斷完善,行業才能健康的發展。
其次,建立行業的技術規范及市場準入標準。隨著電子信息行業的發展,各行各業開始應用其提升行業發展水平,但是從物流業的發展形勢來看,其還沒有建立完整的物流電子認證體系,而且電子簽名出臺仍顯落后,這對其長遠發展必然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有必要建立物流行業的準入標準,提升技術水平,改善行業的整體素質。
(二)提高物流法律法規的層次水平 從法律的構建到實施,其有自己的目標,而物流法律法規體系的構建是為了完善相關法律,補充缺失,改進不足,實現各行業間的法律溝通,形成一個層次分明,結構嚴謹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物流法。提升物流行為的規范性,同時也提高物流的運作效率。
(三)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規 中國地大物博,地域差別較大,因此其物流發展也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這就要求在建立物流法律的時候考慮到當地的具體環境,近期內建立健全全國的物流法律法規體系,根據自身的基礎與條件,制定出符合當地物流發展的法律。同時,要考慮到物流發。
請參考:【差異而非統一:和諧社會的法律服務體系建構思路】 作者: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傅郁林 編者按: 社會差異對于和諧社會的威脅,已成為政府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而法律服務在減少和解決社會沖突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使我們的目光不斷投向“和諧社會與法律服務體系的建構”這一主題。主流觀點認為,應當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所有的法律消費者提供同質同量的法律服務,法律服務工作者一律按照律師的標準,通過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取得執業資格,以此建構統一的法律服務體系。
實際上,那些活躍在社會基層特別是農村地區的非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基本上沒有進入政府決策者和理論研究者的視野。本期刊登的兩篇文章提供了另一些值得關注的信息和思路。
社會學家涂爾干斷言:“在勞動分工得以發展的當代社會里,分工具有整合社會機體,維護社會統一的功能……分工已漸漸成為了社會秩序最重要的基礎,成為社會團結的主要根源(即使不是唯一根源)……社會發展的等級越高,它的專業化水平就越高。但這并不是說,專業化發展得越快就越好,而是說它必須根據需要的發展而發展?!?/p>
法律和法律服務本身就是社會分工或專業化的產物,其專業化程度也要適應社會需要。法律服務“專業化”至少包括:(1)法律服務職業與其他職業之間有清晰界線;(2)法律服務職業內部具有高度同質化,亦即法律服務體系的統一化。
那么,當社會需要的層次存在明顯差異時,法律服務專業化的層次必然也應當存在相應差異,從而形成分層建構的法律服務體系。這意味著,一方面,法律服務體系內部具有多元、多層次的特征;另一方面,法律服務職業與其他職業之間的界線的清晰或模糊程度也因當時當地社會需求的差異而不同。
我們也許看到,逐步統一法律服務體系,成為西方國家的普遍發展趨勢,名目繁多的法律服務工作者正在被逐步納入“律師”的范疇,層次不同的律師則正在日益縮小職能分工和等差。然而,據此主張加速我國法律服務體系統一化進程,卻過于匆忙和草率。
相反,西方國家的動態發展過程恰恰有意無意地認同或印證了涂爾干的上述結論——法律體系統一化的基礎和前提是各國內部的社會差異日益縮小、法律職業內部的進一步分工合作成為必要,而非通過政府人為或強制推行的結果;況且,即使在已實現城市化從而基本消除了城鄉差別的西方發達國家,由于受到社會差異和傳統慣性的不同程度制約,統一化過程至今仍未完成。 法國學者在評述國內律師制度改革時說:“兩次改革表明,社會的擴大和密集并沒有允許分工不斷發展,而是需要分工不斷發展。
它并不是實現分工的工具,而是實現分工的決定性原因?!庇捎诜陕殬I高度同質化發展的推動,1971年法律將原來三種不同的職業即律師、一審法院訟務代理人和商事法院訴訟代理人合而為一,律師從此獲得了在普通司法機構和最高法院壟斷性代理職能,當事人必須滿足一定前提條件才能自行進行口頭陳述。
而律師業由單打獨斗的執業模式向團隊合作方式的轉變,促成了1990年底律師與法律顧問這兩種職業融合為一體,從此,律師執業的范圍就從單純的司法協助活動拓展到了在訴訟中代理當事人,隨即又擴展到了提供法律咨詢、起草法律文書等。目前,跨專業網絡的發展又引發了司法改革的下一步目標——把企業中的法律工作者并入一個大的律師職業范疇。
在橫向差異即地域性方面,法國律師的訟務代理活動原則上具有地域性,即律師只能在其注冊的律師公會所在地的大審法院中行使訟務代理職能,在此領域以外,只能對案件提供訴訟協助服務。不過這種地域性原則在大城市受到日益增強的限制,比如在巴黎、波比涅、克雷德耶和南特地區,律師公會的注冊律師可以在上述任何一個地區的司法機構中提供訟務代理服務,只是在某些訴訟(例如不動產扣押、遺產分割、不可分共有財產拍賣案件)中不適用多元代理制。
英國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分為初級律師和出庭律師。二者的職能區別在于:初級律師是一般從業者,而出庭律師是專家;在訴訟中,初級律師是委托人在整個訴訟過程中的代表,而出庭律師在初級律師(代表委托人)的指揮下專門從事需要專家介入的事務——典型的是出具專家意見,以及在那些從前只有出庭律師有權出庭的較高級別法院中提供辯護。
這種區分早在1900年之前就已存在,歷史上出現過試圖合并這兩個分支的種種努力,但由于傳統慣性和大英帝國之內三套法律體系并存的局面,這些嘗試都宣告失敗了。 美國律師職業的“統一化”經常被有意無意地當作我國律師職業改革的模板。
然而,這種所謂的統一化或同質化,不過是我們自己制造出來的烏托邦,至少是一種片面的假象。在縱向上,各州小額法庭的存在及其對于專業代理的普遍排斥,使美國在滿足底層民眾糾紛解決需求中與英國一樣,非專業代理與專業代理、法官職業與律師職業之間的界線模糊;而在級別越高的法院訴訟,法律服務的專業化程度越強。
在橫向上,各州司法制度的獨立性(或自治性)和律師業的地域性——各州律師只能在本州代理訴訟,已足以支持美國律師職業多樣性這。
為您轉載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一般講,是指一國全部法律規范依照一定的原則和要求所組成的有機的統一整體。它以法律形式反映和規范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各項制度。由于各國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歷史文化傳統的不同,各國的法律體系必然會各具特點,尤其是不同社會制度國家的法律的實體內容有根本區別。我們要建立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需要研究和明確兩方面的問題:一個方面要科學地界定這一法律體系的構成,確定它包括哪些不同效力的規范性文件,即法律體系的范圍,確定它由哪些法律部門組成,即法律的分類。另一個方面要闡明這一法律體系所具有的本質特征,揭示我國法律體系的社會主義性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應該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與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相一致,以憲法為統帥和根本依據,由部門齊全、結構嚴謹、內部協調、體例科學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規所構成,是保證我們的國家沿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各項法律制度的有機的統一整體。 (一)關于我國法律體系的范圍法律體系的構成,首先涉及到這一體系所包含的法律的范圍。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范圍如何確定,目前有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我國的法律體系只包括憲法和法律,不應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主要理由是,在我國憲法所規定的立法體制下,只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才有權制定法律,其它規范性文件都是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不能同憲法和法律相提并論。? 第二種意見認為,我國的法律體系除了包括憲法和法律外,還應包括行政法規,特別是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制定的暫行規定和條例。主要理由是,行政法規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制定的,具有在全國一體執行的效力,其地位僅次于憲法和法律;授權制定的暫行規定和條例,在國家有關法律未制定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法律的作用。? 第三種意見認為,我國的法律體系應當以憲法為統帥,法律為主干,同時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規范性文件。主要理由是,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可對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并可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制定暫行規定或者條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施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上級人大常委會批準;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經濟特區的國家權力機關根據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可以制定在經濟特區實施的法規。我國實行的是統一的分層次的立法體制。上述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都屬于法的范疇,是法的形式淵源,它們的階位不同,各自具有不同的效力。 我國國家大,情況復雜,各地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各種社會關系除了主要依靠法律來調整外,還需要由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規范性文件來輔助調整。從現實情況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中,一部分是為實施法律作出的具體規定,一部分是對尚未制定全國性法律的有關方面的管理作出規定,其中包括由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制定的暫行規定或者條例。從總體來看,法律與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分別處于主、次地位,應該都包括在我國的法律體系范圍之內。
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 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重大成就,為新形勢下全 面推進依法治國奠定了重要基礎。
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黨中央的領導下,經過各方面 堅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以憲法為核心,以憲法相關法、民法 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 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 體系已經形成,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總體上實現了 有法可依,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法律 體系的形成和發展,有力地推動和保障了改革開放和社會 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有力地維護和發展了最廣大 人民的根本利益。
胡錦濤同志在強調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時指出:要加強和改 進立法工作,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
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緊 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抓緊完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 設迫切需要、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 體系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按照法定的立法程序,擴大公民對立 法的有序參與,推動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 題,維護人民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 為此,健全完善立法必須 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科學立法。
科學立法是黨科學執政、科學決策的必然要 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只有在立法工作中堅持科學 立法,才能夠滿足人民對法律的需求,立法的目的才能夠真正實現。
科學立法必須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我國國情;遵循客觀規律, 科學合理地規定權利、義務、權力與責任,健全立法程序。 第二,民主立法。
民主立法要求在立法過程中堅持群眾路線, 體現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確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堅持民主立法, 既要體現立法內容的民主,又要體現立法程序的民主。
堅持民主立 法,必須堅持立法為民,增強立法主體自身的民主性,擴大公眾參 與立法。 事實上,近年來,有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會通過多種形式, 委托社會力量參與立法,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對于民主法制建 設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它有利于彌補地方立法機關自身存在的立 法資源的不足;其次,它有利于克服政府起草法規草案時不可避免地存在的部門利益法律化傾向;其三,它有利于提高地方人大立法 工作的民主含量和立法質量。 當然,委托社會力量參與立法作為民 主立法的一種重要形式,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權并未發生轉移, 這就需要人大及其常委會充分發揮主導和指導作用,適時介入,加 強引導,搞好服務,為形成比較完善的法規草案稿奠定良好基礎。
第三,法制統一。從立法層面堅持法制統一原則,包括三層含 義:一是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二是下位階的法不能 與上位階的法相抵觸;三是相同位階的法相互之間不能抵觸。
這三 者結合起來,才能保證我國的法律體系的內部和諧一致,從而保證 國家法制的統一。堅持法制統一,必須維護憲法作為根本法的地位, 嚴格執行立法法對立法權限的劃分,保證地方立法與中央立法的統 一,加強立法解釋和立法監督。
第四,體系完備。按照黨的十七大的要求,今后立法工作要站 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要完善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繼續制定和完善起支架作用的法律,更多 地修改、完善法律和制定配套法規,適時進行法律清理和法典編纂。
(一)提高專業法學教育的質量。
中國目前的法學教育存在諸多問題。首先是專業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分離。
出現受到大學法學教育的人卻很少能進法院工作的怪現象。其次,專業法學教育本身存在著諸多問題,在法學教育的目標定位方面,必須把培養學生的現代法律意識作為法學教育的教育之本,從課程、教材、師資等方面予以切實的保障,只有這樣,才能為全社會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創造條件。
(二)提高普法工作的質量。普法教育應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推進中國公民現代法律意識為目標,調整活動的內容和方法。
具體來說,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在普法教育的目的方面,應將公民法律意識的現代化作為普法教育的目標。第二,在普法教育的內容方面,應由原來的具體法律規范和條文的教育為主轉化為現代法律意識的教育為主,編寫較為易懂的全國統一的普法教材,主要灌輸給公民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主要內容,重點在于對公民權利意識、訴訟意識和法治意識的培養。
(三)完善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首先要進一步做好我國立法權限劃分工作,處理好中央與地方、人大與其常委會、國務院各部委及其直屬機構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權限關系,盡量避免立法權限不清楚現象的發生,解決好法律等級效力問題,盡量避免立法沖突;其次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立法程序。
我國應進一步把立法程序細化,使之更具有操作性,更具有民主性和公開性,從而從程序上保障"良法"的出臺;最后,要進一步提高立法技術,保證立法質量。立法技術直接影響到立法的質量。
認真研究和熟練運用立法技術,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個必要條件。(四)實施依法行政培養公民對法律的信任感。
行政機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直接行使著大部分的國家權力。必須對行政權進行控制。
實踐證明最為有效的是法律方法的控制。我們應進一步加強與完善行政組織、行政行為、行政程序和行政救濟各個方面的立法,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法律對行政權的控制。
(五)通過公正司法增強公民對法律的信任感。公正是司法的靈魂,是司法的基本價值取向。
司法公正代表了社會公正。倘若司法公正受到懷疑,社會公正便失去了最后一道屏障。
當前,針對司法過程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現象,應當從下列幾個方面進行司法體制改革,建立較為完備的對司法權的監督機制,為司法公正提供堅實的法治基礎和強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在司法體制上改變目前法院的建制。 理順司法機關與地方黨政機關和權力機關的關系,從宏觀司法體制上確保司法獨立,防止司法機關受到地方黨政機關乃至權力機關的非法干涉,導致司法不公。
二是通過嚴格法官任用制度,近年來一些學者呼呈精英司法,如今這一建議得到了司法機關的重視。我國已經實行的全國司法統一考試,將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考合一,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是提高法官素質的有力保障。
但同時我們應當清楚的認識到,目前的制度措施仍是有限的,我們應當借鑒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進一步嚴格法官的任用條件,通過精英司法以保障法治最后屏障的穩固。 (誠心回答你的問題,給好評啊。
謝謝。)。
健全社會主義法治要做到以下四個方面:
一、科學立法
科學立法是黨科學執政、科學決策的必然要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只有在立法工作中堅持科學立法,才能夠滿足人民對法律的需求,立法的目的才能夠真正實現??茖W立法必須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我國國情,遵循客觀規律,科學合理地規定權利、義務、權力與責任,健全立法程序。
二、民主立法
民主立法要求在立法過程中堅持群眾路線,體現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確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堅持民主立法,既要體現立法內容的民主,又要體現立法程序的民主。堅持民主立法,必須堅持立法為民。增強立法主體自身的民主性,擴大公眾參與立法。
三、法制統一
從立法層面堅持法制統一原則,包括三層含義:一是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二是下位階的法不能與上位階的法相抵觸;三是相同位階的法相互之間不能抵觸。這三者結合起來,才能保證我國的法律體系的內部和諧一致,從而保證國家法制的統一。堅持法制統-,必須維護憲法作為根本法的地位,嚴格執行立法法對立法權限的劃分,保證地方立法與中央立法的統-,加強立法解釋和立法監督。
四、體系完備
按照黨的十七大的要求,今后立法工作要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繼續制定和完善起支架作用的法律,更多地修改、完善法律和制定配套法規,適時進行法律清理和法典編纂。
(一)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 立法是憲法賦予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
在黨的領導下,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是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應有之義。立法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人大的主導作用應當體現在法律法規的立項、起草、審議、修改、表決等各個環節。
《決定》要求,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一是,通過每屆任期的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劃,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安排。
人大常委會在編制立法規劃和立法工作計劃時,應當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著力通過立法推動落實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要領域立法,廣泛征求意見,科學論證評估,對各方面提出的立法需求進行通盤考慮、總體設計,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和系統性。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應當積極督促、推動有關方面落實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二是,加強和改進法律起草機制?!稕Q定》指出,對涉及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重要法律草案的起草,由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參與起草,并建立相應的機制。
探索和逐步形成立法機關主導,有關部門參加,專家學者、企事業單位、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共同參與起草法律法規草案的工作機制,有利于使各方面的意見和關切得到充分表達,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廣泛凝聚社會共識,防止部門利益,也有利于加快立法進度、提高立法質量。同時,由有關部門起草的法律草案,全國人大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可以提前參與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對專業性較強的法律,還可以探索委托有關專業單位研究提出方案。三是,努力建設一支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立法工作隊伍。
《決定》對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包括立法工作隊伍建設提出了要求。立法是一項政治性、實踐性、專業性都很強的工作,高素質的立法工作隊伍是黨領導人民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
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要從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戰略高度,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下大氣力在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等方面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建設,完善立法工作人才選拔任用、激勵保障等機制,積極推進干部交流,為優秀立法工作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有利制度環境。 《決定》提出,增加有法治實踐經驗的專職常委比例。
這是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能力建設的重要組織舉措,也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的客觀要求。《決定》還提出,依法建立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顧問制度。
這也是加強立法隊伍建設、增強立法能力的重要措施,全國人大組織法對此作了專門規定,第六屆、第七屆和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曾任命了若干專門委員會的顧問,對專門委員會更好地履行職責發揮了重要作用。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作用,還要增加代表大會審議法律案的次數,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職能,要創新和完善各級人大代表參與立法工作的機制,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
(二)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制度建設 一是,完善行政法規、規章制定程序,完善公民參與政府立法機制。行政法規、規章是保證法律正確實施的重要方面。
我國立法法對制定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權限和程序作了原則性規定,國務院制定了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和規章制定程序條例。要按照《決定》要求,不斷完善有關程序。
要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機制,增強政府立法的公開性、透明性,行政法規和規章草案一般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導和協調作用,涉及重大意見分歧、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要及時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積極探索開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會風險評估、實施情況后評估工作。二是,建立由專門的法制機構組織起草法律法規的工作機制。
《決定》提出,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由政府法制機構組織起草。起草過程中,應當把握和處理好權力與權利、權力與責任的關系,既要注意賦予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必要的權力和手段,又要明晰法定責任,防止部門爭權推責,加強對行政權力的規范、制約和監督,促使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正確行使權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
(三)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 為了防止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部門利益法制化、地方保護法律化的問題,《決定》提出要明確立法權力邊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的起草制定,要嚴格依照立法法規定的立法原則和立法權限進行,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科學合理地規定國家機關的權力和責任。
下一步,還要通過立法法的修改。進一步明確不同立法主體的立法權限。
國務院部門制定規章,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不得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不得擴大本部門的權力、減少本部門的法定職責;還要完善授權立法制度。
1、概念。
法律保留原則是指行政行為只能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作出,法律沒規定的就不得作出。也就是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不能任意作出,只有在立法機關對該事項作出了規范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才能按照法律的規范作出相應的行政行為。
該項原則的實質在于要求行政權的行使必須在代議機關的監控之中,沒有代議機關(民意)的同意行政權就不得行使。它既體現了立法權對行政權的制約,也體現了行政權的民意基礎。
2、不足:憲法規定的公民自由權利難以得到確實保障;行政立法越權難以防范;立法懈怠(該立的法不立)難以防范。 3、完善:對立法授權行為設定限制;不得授權立法,對于屬于立法機關自己的事,不能授權其他機關立法;進一步清理行政立法;成立憲法監督機構,加大對違憲行為的查處監督力度,切實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1.簡答題.談一談物流法律法規有哪些作用 物流法律法規的重要作用 :當社會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現代物流業已成為最具有發展潛力的產業,不僅是物流的專業領域,例如運輸,倉儲等,物流法律法規也是從很大方面支持著物流業的發展。 物流法律法規是現代物...
1.冷鏈物流法律法規不健全會導致發生什么問題 冷鏈物流法律法規體系和標準體系十分不健全。規范冷鏈物流各環節市場主體行為的法律法規體系尚未建立,冷鏈物流各環節的設施、設備、溫度控制和操作規范等方面缺少統一標準。導致產業發展無序,市場競爭惡劣,...
1.幫我做篇感想吧:學習物流法律法規課程的感想 一下文章你只要改變一下,就能形成一篇好的學習《物流法律法規》課程的感想。物流心得 這幾天通過各方面的資料搜集,讓我對德邦物流公司有了新的認識和感悟. 走進德邦,無論是德邦的榮耀,德邦的文化,還...
1.倉庫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消防法》延伸:倉庫防火要求:一、倉庫在設計和建設過程中就要嚴格按照現行的消防技術規范和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并根據倉庫的使用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
1.1500字有關國際運輸方面法律問題的論文 對國際物流業 引發的新的法律問題包括其法律定義提出自己的觀點,期望對國際物流業法律體系的 建立盡微薄之力。 本文主要從四個方面論述:第一章論述國際物流業的發展背景、現狀及存在的問 題。第二章論述...
1.關于學法律,講法制,守法規的作文,800到1000字記敘文 在人的一生中,我們要經歷漫長的人生歲月,要遇到許許多多的是是非非,善惡丑美,我們要學會分辯是非,抑惡揚善,那就要做一個有知識,有道德,懂法律的好公民,俗話說沒有規矩,哪有方圓,...
1.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綜合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二、專業法規: 1、聯運: 《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 2、集裝箱: 《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
1、對物流產業的認識存在偏差 我國現階段物流運作的特點是條塊 分割、各自為政,各地區、各部門的協 調性比較差。同時國民經濟中每個產業 都在運作物流,都與物流有關,物流產 業顯得沒有特定的經濟活動領域,不少 人甚至對我國物流產業的存在提出懷 ...
1.如何逐步完善碳排放權交易的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1.進一步明確碳排放權交易的法律法規,著力構建碳排放權交易的法律體系。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深入研究碳排放權的產權性質和商品屬性,為碳排放權的順利交易創造有利條件。要對碳排放權市場的主體資...
1.物流與法律的關系 我國物流法律制度與法律實務初探 金博大律師事務所 河南物流律師網 張賓峰 現代物流作為我國一個新興產業,在國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發展十分迅速。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一個產業的健康發展,均應有相關法律來規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