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月,原告王某與被告劉某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兒名劉小某,現年6歲。后原、被告雙方由于性格上的差異,導致夫妻感情破裂,2015年12月,原告王某與被告劉某在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婚生子劉小某由原告王某撫養,同時在協議中書面約定被告劉某將位于某小區的房屋歸原告王某和劉小某所有。雙方離婚后,由于被告劉某拒絕辦理過戶手續,現原告王某和劉小某起訴要求將房屋過戶。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中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達成的協議,對于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案中原、被告簽署的有關房屋贈與子女的離婚協議,在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確認后,該離婚協議已經經過了公權力的備案,因此具有不可撤銷的效力。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中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可見,離婚協議在雙方辦理離婚后,只要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是有效的。
綜上,法院最后判決被告劉某履行該協議,將房屋過戶到原告名下,符合法律規定,應當予以支持。
來源:中國普法創新網
一對杭州夫妻,男人名下有一套500萬的房產,女人名下有一套300多萬的房產,看上去讓人心生羨慕,但是打起離婚官司來,不僅把父母都拉進來加入戰爭,甚至還提出了親子鑒定。這是杭州某基層法院最近判決的一起離婚案。案件中比較特別的是,兩套房產均為男...
雙方自愿達成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房產屬于不動產,得需要協議后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才萬無一失
離婚時,大多會為財產問題爭得面紅耳知赤,尤其是在房產問題上,有的夫妻離婚時就想把房產贈與子女,以避免爭執,那么將房產贈與子女需要哪些手續呢?夫妻離婚將房子贈與子女的,需要雙方簽訂一份贈與協議書,約定將房屋贈與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國物權道...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
哪種房產贈與還有必要做公證?2015年7月1日之后,辦理房屋贈與,不需要再提交經過公證的贈與協議,新規定對于方便百姓生活,簡化手續確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節省了不少費用。那么,房產贈與就不用公證了嗎?以下幾種情況,還是用必要進行公證的。一、...
離婚把房子給了我們的孩子。我不想要,他不想要,他也同意。我們應該如何操作? 夫妻協議離婚時,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不分割,直接給予子女是可能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子女尚未成年,約定在子女成年后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且撫養子女的一方在子女成...
司法實踐中存在的相關問題1.父母贈與未成年人不動產的相關問題(1) 離婚協議中夫妻雙方約定將共同所有的不動產贈與未成年子女,未辦理變更登記前,夫妻一方反悔,主張撤銷贈與合同,法院能否支持?夫妻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贈與未成年子女不動產基于多種考慮...
裁判要旨:協議離婚時夫妻雙方達成的將房產贈與子女的條款,與解除婚姻關系密不可分,在雙方當事人已經協議離婚的情況下,一方反悔請求撤銷贈予條款的,人民法院經審查沒有欺詐、脅迫的情形,應當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來源 / 《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爭議焦...
離婚協議約定房產贈與子女,離婚后一方不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子女是否可以做為原告起訴?一種觀點認為:離婚協議約定將特定財產贈與子女,離婚后夫妻一方不履行給付義務,夫妻另一方起訴要求履行的,應當予以支持。但是受贈子女非離婚協議的當事人,僅系贈與條...
作者|最高法院民一庭 吳曉芳來源|原出處《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55輯爭議焦點: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是否可以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案情摘要:王某與李某2010年9月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其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