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預售也稱商品房預售,樓花買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它與成品房的買賣已成為我國商品房市場中的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房屋預售是一種附加期限的交易行為。即商品房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一個期限,并把這個期限的到來作為房屋買賣權利義務發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據。同時房屋預售還具有較強的國家干預性。由于商品房的預售不同于房屋的實質性買賣,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國家因此加強了對商品房預售市場的規范。我國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資格及程序作了規定,而且還要求在預售合同簽訂后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 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 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法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國務院令第248號《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131號
《建設部關于修改的決定》已于2004年7月13日經建設部第4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汪光燾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決定
建設部決定對《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95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四條第三款中的城市、縣人民政府改為市、縣人民政府。
二、第六條修改為: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131號
《建設部關于修改的決定》已于2004年7月13日經建設部第4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汪光燾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決定
建設部決定對《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95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四條第三款中的城市、縣人民政府改為市、縣人民政府。
二、第六條修改為: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131號
《建設部關于修改的決定》已于2004年7月13日經建設部第4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汪光燾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決定
建設部決定對《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95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四條第三款中的城市、縣人民政府改為市、縣人民政府。
二、第六條修改為: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