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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布者:柏華林
法律法規培訓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一)適用主體
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注冊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專業醫務人員。
(二)授權性規定
1、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進行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文件,選擇合理的醫療、預防、保健方案;2、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獲得與本人執業活動相當的醫療設備基本條件;3、從事醫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4、參加專業培訓,接受繼續醫學教育;5、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獲取工資報酬和津貼,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7、對所在機構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依法參與所在機構的民主管理。(三)義務性規定
1、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2、醫師實施醫療、預防、保健措施,簽署有關醫學證明文件,必須親自診查、調查,并按照規定及時填寫醫學文書
3、醫師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但應注意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醫師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應當經醫院批準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屬同意。(醫師的告知義務,患者的知情同意權)21 (一)救死扶傷,實行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時
醫療衛生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頒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
行政法規。指由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即國務院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行政法規有的以國務院名義直接發布,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血液制品管理條例》等。
部門規章。指由衛生部制定頒布或衛生部與有關部、委、辦、局聯合制定發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文件。這些文件在全國范圍內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規,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全國醫院工作條例》等。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還需遵守診療護理規范、常規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是基于維護公民健康權利的原則,在總結以往科學和技術成果的基礎上對醫療過程的定義和所應用技術的規范或指南。通常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還必需恪守職業道德。1988年12月15日發布的《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實施辦法》中對醫師的職業道德規范作了規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也提出了醫務人員應樹立“救死扶傷、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滿腔熱忱,開拓進取、精益求精,樂于奉獻、文明行醫”的行業風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在總則部分開宗明義地提出了“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其實,這一要求不僅適用于醫師,所有的醫務人員都應當遵循這一原則。
同時,醫療機構應當對其醫務人員進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的培訓和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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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布者:鑫淼數據
醫療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神經內科2017年2019/8/2312019/8/232我院要求醫療人員掌握以下法律法規?《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醫務人員行為規范》、《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麻醉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抗菌素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處方管理辦法》、《病歷書寫基本規范》、《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等為主要學習內容。2019/8/23——————————————共計20項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1、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2019/8/234醫療事故是如何分級和分等的??《條例》第四條規定,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
培訓方案的制定是個系統工程,
一、培訓需求分析
培訓需求分析需要從企業、工作、個人三個方面進行。首先,要進行企業分析,確定企業范圍內的培訓需求,以保證培訓計劃符合企業的整體目標和戰略要求。其次,要進行工作分析,分析員工取得理想的工作績效所必須掌握的知識和技能。再次,要進行個人分析,將員工現有的水平與預期未來對員工技能的要求進行比照,看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差距。當能力不能滿足工作需要時,就要進行培訓。
二、培訓方案組成要素分析
培訓方案是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指導者、培訓對象、培訓日期與時間、培訓場所與設備以及培訓方法的有機結合。在培訓需求分析的基礎上,要對培訓方案的各組成要素進行具體分析。
(一)培訓目標的確定
確定培訓目標會給培訓計劃提供明確的方向。有了培訓目標,才能確定培訓對象、內容、時間、教師、方法等具體內容,并在培訓之后對照此目標進行效果評估。確定了總體培訓目標,再把培訓目標進行細化,就成了各層次的具體目標。目標越具體越具有可操作性,越有利于總體目標的實現。
(二)培訓內容的選擇
一般來說,培訓內容包括三個層次,即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素質培訓。
知識培訓是企業培訓中的第一個層次。員工聽一次講座或者看一本書,就可能獲得相應的知識。知識培訓有利于理解概念,增強對新環境的適應能力。技能培訓是企業培訓中的第二個層次。招進新員工、采用新設備、引進新技術等都要求進行技能培訓,因為抽象的知識培訓不可能立即適應具體的操作。素質培訓是企業培訓中的最高層次。素質高的員工即使在短期內缺乏知識和技能,也會為實現目標有效、主動地進行學習。
究竟選擇哪個層次的培訓內容,是由不同受訓者的具體情況決定的。一般來說,
管理者偏向于知識培訓和素質培訓,一般職員偏向于知識培訓和技能培訓。
(三)培訓指導者的確定
培訓資源可分為內部資源和外部資源。內部資源包括企業的領導、具備特殊知識和技能的員工,外部資源是指專業培訓人員、公開研討會或學術講座等。外部資源和內部資源各有優缺點,應根據培訓需求分析和培訓內容來確定。
(四)培訓對象的確定
根據培訓需求、培訓內容,可以確定培訓對象。崗前培訓是向新員工介紹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文化、崗位職責等內容,使其迅速適應環境。對于即將轉換工作崗位的員工或者不能適應當前崗位的員工,可以進行在崗培訓或脫產培訓。
(五)培訓日期的選擇
通常情況下,有下列四種情況之一時就需要進行培訓:新員工加盟企業,員工即將晉升或崗位輪換,環境的改變要求不斷地培訓老員工,滿足發展的需要。
(六)培訓方法的選擇
企業培訓的方法有很多種,如講授法、演示法、案例分析法、討論法、視聽法、角色扮演法等。各種培訓方法都有其自身的優缺點。為了提高培訓質量,達到培訓目的,往往需要將各種方法配合起來靈活運用。
(七)培訓場所和設備的選擇
培訓場所有教室、會議室、工作現場等。若以技能培訓為內容,最適宜的場所為工作現場,因為培訓內容的具體性,許多工作設備是無法弄進教室或會議室的。培訓設備包括教材、模型、幻燈機等。不同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方法最終決定培訓場所和設備。
總之,員工培訓是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指導者、培訓對象、培訓日期、培訓方法和培訓場所及設備的有機結合。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一個以培訓目標為指南的系統的培訓方案。
三、培訓方案的評估和完善
從培訓需求分析開始到最終制定出一個系統的培訓方案,并不意味著培訓方案的設計工作已經完成,還需要不斷測評、修改。只有不斷測評、修改,才能使培訓方案逐漸完善。
培訓方案的測評要從三個角度來考察:一是從培訓方案本身的角度來考察,看方案的各個組成要素是否合理,各要素前后是否協調一致;看培訓對象是否對此培訓感興趣,培訓對象的需要是否得到滿足;看以此方案進行培訓,傳授的信息是否能被培訓對象吸收。二是從培訓對象的角度來考察,看培訓對象培訓前后行為的改變是否與所期望的一致,如果不一致,找出原因,對癥下藥。三是從培訓實際效果的角度來考察,即分析培訓的成本收益比。培訓的成本包括培訓需求分析費用、培訓方案的設計費用、培訓方案實施費用等。若成本高于收益,則說明此方案不可行,應找出原因,設計更優的方案
一、機構與人員第一條 企業負責人應熟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所經營醫療器械的相關知識,無《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第36、37條規定的行為記錄。
第二條 企業應配備與經營品種相適應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質管員),每門店至少1名。第三條 企業質管員依書面授權行使質量管理職能,并在企業內部依授權對醫療器械質量行使裁決權。
第四條 質管員應具有醫療器械或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國家認可的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職稱。第五條 質管員應接受上崗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質管員應在職在崗,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第六條 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擔任質管員的,其年齡不得超過68周歲,并應提供申辦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第七條 經營下列產品的,還應配備以下專業人員: (一)經營家庭用醫療器械產品的,應配備每門店至少1名醫師或護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 (二)經營角膜接觸鏡(不含角膜塑形接觸鏡)及其護理用液的,應配備2名以上(含2名)眼科醫師或中級驗光員(經勞動部門認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經營助聽器(植入性助聽器除外)的,應配備2名以上(含2名)五官科醫師或測聽技術人員,并經生產企業或相關經營企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經營其他需要為個人驗配的醫療器械企業,應配備至少2名以上(含2名)醫師(或技師)以上職稱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在國家有就業準入崗位工作的人員,需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有效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六)企業負責人、質管員不得兼任上述專業技術人員。
第八條 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承擔企業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并應提供申辦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二、經營場所與設施設備第九條 經營場所應設在方便消費者購買的門面房內。
經營場所應寬敞、明亮、整潔、衛生,與辦公、生活、庫房等區域應分開,不得設在居民住宅內、部隊營區(不含可租賃區)以及其他不適合經營的場所。第十條 企業的經營場所面積應不少于40平方米(以房屋產權證建筑面積,無產權證以使用面積*1.2計,下同); 在超市等其他商業企業內經營醫療器械的,必須具有獨立的區域。
專營醫療器械的,經營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使用面積); 兼營醫療器械的,經營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使用面積)。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應有產品陳列柜,陳列所經營的醫療器械產品。
柜臺及貨架整齊,柜組標志醒目。 零售藥店兼營醫療器械的必須設立專柜(櫥)陳列醫療器械,不得將醫療器械與非醫療器械混放。
第十二條 經營下列產品,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營角膜接觸鏡(不含角膜塑形接觸鏡)的,應設置檢查室(區)、驗光室、配戴室(區)等驗配場所,配備配戴臺、洗手池、干手器、視力表、檢眼鏡、鏡片箱、電腦驗光儀、裂隙燈顯微鏡等儀器設備。 (二)經營助聽器的,應設置接待檢查室(區)、聽力測試室等,配備專業聽力測試儀器、計算機編程器等專用設備。
第十三條 企業具備及時補、供貨條件的,可不設倉庫,但產品應全部上架、入柜或置于展示區;需要設置倉庫的,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配備與所經營品種相適應的儲存、保管設備。第十四條 經營需要驗配或家庭用醫療器械的,應具備售后服務能力或約定第三方給予技術支持。
第十五條 企業應配備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計算機設備和管理軟件,能實現與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計算機數據關聯,及時上傳購、銷、存等相關數據,具有接受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過遠程監管平臺對其購、銷、存進行監督管理的條件。三、管理與制度第十六條 企業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標準,結合企業實際及經營范圍,制定下列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制度,并有措施保證予以實施。
(一)崗位責任制; (二)員工法律法規、質量管理培訓及考核制度; (三)醫療器械購銷管理制度; (四)質量驗收、保管及銷售制度; (五)不合格產品處理程序; (六)質量跟蹤和可疑不良事件調查、報告制度; (七)文件、記錄、票據管理制度; (八)售后服務制度; (九)醫療器械召回制度; (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審核制度; (十一)儀器、設備、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十二)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第十七條 企業應建立下列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記錄及檔案,并有措施保證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
(一)員工健康檢查檔案; (二)員工培訓檔案; (三)醫療器械質量信息相關檔案; (四)供貨方及審核相關檔案; (五)進貨、驗收、銷售、退貨等相關記錄/憑證檔案; (六)用戶相關檔案(必要時); (七)設施設備/計量器具管理檔案(若有); (八)不良事件監測/召回及報告相關檔案。四、零售連鎖企業特別要求第十八條 零售連鎖企業各門店申領《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應符合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零售)許可驗收標準相關要求。
第十九條 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總部,總部應單獨申領零售連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第二十條 零售連鎖企業總部應指定一名最高管理層中人員擔任。
1.開展中國診護理專科培訓的必要性 為適應中國救醫學的發展,提高中國診護理質量,促進中國診護理專業化和中國診護理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中國診科患者病情中國重、病種復雜、治療和搶救技術要求高等臨床特點,應對中國診專科護士進行系統的規范化、標準化專科培訓,并建立權威的CNS資格認證機構進行資格認定,建立一支高素質中國救護理隊伍,以提高中國診患者的護理質量,培訓內容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
1.1專業理論培訓 以往單純依靠工作年限的增長、工作經驗的積累來提高中國救水平的現狀十分不利于中國診科護士整體素質的提高,中國診專科護士培訓包括理論教學與臨床實踐,理論教學內容涉及中國救監護的所有內容,學科發展與專科護士發展趨勢、循證護理、護理科研、護理教育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等, 結合當前臨床工作的需要,增加和護士相關的法律法規,聘請年資高、經驗豐富的護理人員授課,采取理論講座、病例分析、操作示范、臨床實踐等多種授課形式,注意新穎性、系統性和連續性,并讓學員參與其中,通過反復實踐的中國診培訓課程,使護士能夠熟練掌握各種常見疾病的中國救措施,鞏固專科護理知識,同時培養中國救配合能力,更好的達到教學效果。 1.2搶救技術培訓 中國診患者病種復雜,涉及專業多,需要中國診護士熟練掌握各種搶救技術,如掌握心肺復蘇相關技術、氣管插管技術、呼吸機的使用技術、電動洗胃機的操作技術、電擊除顫技術、心電監護相關技術、心電圖檢查技術、電動吸痰等操作技術,全面掌握中國救技能,訓練護士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并進行中國救情景模擬演練,考核專業知識技能,保證患者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有效救治,充分發揮護士的主觀能動性,以達到全面提高中國診科護士的整體中國救技能的目的,這樣才能有效提高搶救率、降低死亡率。
1.3搶救程序培訓 在搶救程序培訓中,合理安排護士在搶救過程中的人員配置,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現有人力資源,縮短搶救時間,提高搶救效率,首先根據病種制定出相關搶救程序,嚴格操作程序培訓,包括理論和專業技術課程,專業技術課程有搶救、分診和應中國溝通技能,內容貫穿了中國診中國救護理工作的各個環節,包括各種危重病搶救護理、中國救技術、監護技術以及災害救援和突發事件的中國診應對,并運用情景模擬的方法進行現場演練,考核護士的中國救知識技能的綜合運用能力,以提高專科護士面對突發問題的應中國處理能力。 期刊文章分類查詢,盡在期刊圖書館 1.4職業素質培訓 護理隊伍的綜合素質是保證護理質量的提高和提升專業技能水平的關鍵,作為中國診護士經常面對各種緊中國突發事件,必須具備良好的人文素養和心理素質,才能做到處事不驚,沉著冷靜的處理各種突發狀況,因此要求中國診護士應具備較高的專業素質,能對患者病情的輕重緩中國做出準確的判斷,并能對復雜多變的病情給予及時有效的處理,同時可聘請禮儀專家講授護理相關的著裝、儀表和語言等禮儀方面的知識,使護士在熟練掌握中國診護理專業技能的同時,在實施護理服務時舉止穩重、得體、大方,有助于建立良好的護患關系,取得患者及家屬的信任,使護士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為患者提供最優質的護理服務。
2.建立中國診護理實訓基地 學員培訓按臨床帶教計劃完成實踐項目及考核內容培訓,制訂合理的臨床實踐計劃,保證學員能夠順利的完成臨床實踐計劃,按國際中國救服務體系(EMSS)培訓中國診專科護士,即院前中國救-中國診搶救室-中國診ICU三大環節進行培訓,臨床實踐安排院前中國救120、中國診搶救室、中國診ICU,院前中國救應掌握危重患者的現場救護,中國診搶救室應熟練掌握搶救藥品、搶救設備、中國救技能及搶救護理記錄等,中國診ICU應掌握重癥監護、觀察護理等,使中國診搶救患者在院前120、搶救室、監護室得到連續、完整的中國救護理,只有建立健全專科護理培訓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中國救專科護士的中國救意識、中國救技能、心理素質等綜合能力。 3.中國診專科護士的培養模式 目前中國診專科護士的培養模式尚無統一標準,護理管理者可根據各自醫院的實情選擇不同的方式,有利于培養中國診護士的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和職業素質,隨著國際交流的日漸增多,作為醫院窗口的中國診科經常接治來自不同國家的友人,需要具有較高英語溝通能力的中國診專科護士,以便提供更為優質的護理服務,因此,應將護理英語培訓納入中國診專科護士培訓的內容,理論學習與臨床實踐相結合,在培訓結束后對學員進行專科知識及臨床實踐技能考核,考核通過,方可取得中國診專科護士資格。
4.中國診專科護士培訓存在的問題 目前對中國救專科護士培養主要以在職教育為主,培訓基地為醫院,安排中國診臨床經驗較為豐富的教師授課,針對培訓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理論基礎不扎實、閱讀英文文獻的能力較薄弱、開展科研工作壓力較大及缺乏統一的中國診專科護士培訓教材等問題,目前亟待解決規范化的中國診專科護士的培訓教材和培訓方式,成立中國診專科護士培訓基地,通過理論學習、臨床實踐、模擬考核等內容。
因為隨著法制社會的推進,人民群眾法律意識和維權觀念不斷增強;同時,經濟水平的發展使得人們對醫療服務質量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此外,在醫療服務中還存在這大量的缺陷和過失行為。
各種原因使得醫療糾紛數量明顯增多,由此而引發的醫療糾紛訴訟也大幅上升。我們在工作中研究發現,醫務人員缺乏法律意識是目前醫療糾紛明顯增多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擴展資料:隨著生物一心理一社會醫學模式的到來,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觀念已成為醫院管理的基本模式。由于文化素質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在就醫過程中對醫院整體服務,技術水平和醫護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且在治療,護理上患者不再言聽計從,相反他們的參與意識和監督意識以及自我保護意識明顯增強。醫務人員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服務者,而只是平等主體之間醫療服務合同關系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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