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肇事方與存在醫療過錯的醫院構成共同侵權,受害人可以要求雙方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二、受害人僅起訴肇事方時,肇事方可以申請追加存在過錯的醫療機構作為共同被告
司法實踐中,受害人考慮醫療損害賠償訴訟周期長、鑒定程序復雜,或因為沒有想到醫院存在過錯,往往會僅起訴肇事方要求賠償。這種情況下,肇事方如何維權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
如果能夠明確醫院在受害人的治療過程中存在過錯,而受害人沒有起訴醫院,法院也未依職權追加,肇事方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申請追加醫院為共同被告。
如肇事方僅僅是懷疑,而無確切證據證明醫院的治療行為存在過錯,應當及時申請委托司法鑒定,明確受害人治療期間,醫院在治療過程中有無醫源性過錯,這種過錯與受害人的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及參與度,否則將面臨不利后果。
上述分析比較淺顯,實踐中類似情況比較復雜,尤其是涉及醫源性過錯與交通事故共同導致傷殘的情況下,因為關于人身損害和醫療損害所致傷殘鑒定標準尚不統一,以致傷殘賠償金計算結果差異較大,如何解決,只能等待進一步的司法解釋或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
直到一年半后,原告在解放軍某醫院住院治療時,被該院診斷發現有紗布遺留體內并手術取出。經省、市、縣三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屬三級醫療責任事故。據此,劉某訴至法院,要求醫院賠償14萬余元。 【審判】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即入...
一、妥善保管門診病歷,及時復印和封存住院病歷并視情封存實物 無論是訴訟過程還是鑒定過程,都依賴于證據來支撐自己的觀點,醫療糾紛的證據就是原始的病歷及相關的實物。如果由于自己保管不善而造成門診病歷丟失,就無法證明患者與醫療機構存在醫療服務關系...
如何認定醫療糾紛中醫方的過錯,哪些情形不屬醫療事故如何認定醫療糾紛中醫方的過錯對過錯的判斷,在學理上有新舊過失理論之區分。所謂舊過失理論,乃是將過失與故意相提并論,認為過失與故意同屬應加責罰的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故意為積極的惡意,過失為消極的...
在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勝訴的判決,必須要確認下列事實存在: 1、患者在醫療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 2、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存在著疏忽或懈怠的過失行為; 3、患者所受的人身損害是醫療過失行為所致。對于第1...
患者在遭遇醫療事故時,在理智對待的同時還應了解相關的法規,從中獲取得到相應補償的技巧。 技巧一:復印封存病歷資料要及時 相關案例:朱某的兒子小朱被狂犬咬傷,到某鄉衛生院注射了抗狂犬病毒血清并接種了5針人用狂犬疫苗后,仍因狂犬病發作死亡。朱...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訴。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如果不服事故責任認定,在收到認定書的三日內,可以申請復核。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應該從接到事故認定書次日開始計算,但是如果申請了交通隊調解...
[案情]原告的父親因病于2008年1月21日下午2時50分入被告醫院,經相關輔助檢查,入院診斷為: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末梢神經炎。經抗炎、對癥支持治療,效果不佳,且胸悶,呼吸困難加重。23日下午5時30分轉入ICU病房治療,當晚10時50...
提問老王得了皮膚病。想少花點錢的他,按照電線桿上的小廣告找到一家小診所(沒看到營業執照),花幾十元錢買了些藥治療。可回家抹了藥后,并未出現百元止癢,一抹見效的效果,反而引起皮膚多處化膿。老王急了,趕緊到正規醫院,花了1000多元才將老病新傷...
律聊網專家答:根據《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四十二條規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新《社會保險法》釋義:本條是關于工傷事故中存在第...
案例 說法 本案中,段某要求按照工傷保險待遇獲得賠償的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支持?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期限(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