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可以同時進行。
也就是說這邊收集落實逾期交房的證據,那邊正常進行房屋驗收交付。
這樣即使拿到房屋,仍然可以對違約的開發商起訴索賠
開發商延期交房,不能交房后再起訴開發商延期交房。
簽交房確認書,等于在法律上默認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事實,法院不會受理。
有關逾期交房,起訴開發商需要在逾期交房2年內,起訴開發商。
注:
訴訟時效 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于消滅。
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果開發商違約,是否可以先收房再起訴,要根據合同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確定,如果合同約定,可以先收房再起訴的,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開發商無正當理由延期交房的,購房人的選擇如下:
一、購房人的合同解除權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解釋又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
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以上法律規定的含義有三點:
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
2、經催告后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
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后滿三個月仍未交房。
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后開始,一年后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
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質量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
并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后,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以上規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定應當區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商交房,一為開發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后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商催告后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鑒于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后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采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
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
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
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二、購房者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以上規定可知,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賠償損失的,不能同時適用,可擇一較高者適用。
購房者選擇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要求賠償損失?可以。
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
收樓后一樣可以協商 起訴開發商違約責任 并索賠收房后還能追究逾期交房的責任嗎不少開發商由于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存在各種原因,造成項目無法如期竣工,進而導致無法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買方交房。有的開發商為了降低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于是在交房前不讓業主先看房,而是要求業主先簽字同意收房,才可以看房,這種做法實際上等于看房即是收房。有的買方收房后發現房屋有嚴重的質量問題或者小區配套設施跟不上,導致無法正常居住,因而,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追究開發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有的買方收房后要......
這個可以同時進行。也就是說這邊收集落實逾期交房的證據,那邊正常進行房屋驗收交付。這樣即使拿到房屋,仍然可以對違約的開發商起訴索賠...
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數額賠償,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收房后還能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嗎?逾期交房能先收房后追究責任嗎擔心開發商逾期交房,擔心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是沒有必要的。因為:第一、......

收樓后一樣可以協商 起訴開發商違約責任 并索賠收房后還能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嗎?逾期交房能先收房后追究責任嗎擔心開發商逾期交房,擔心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是沒有必要的。因為:第一、接收房屋與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責任...
最好不要這樣,可以要求開發商在交房的時候履行違約金兌現為好!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
逾期交房能先收房后追究責任嗎擔心開發商逾期交房,擔心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是沒有必要的。因為:第一、接收房屋與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責任之間并無法定的先后順序,也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第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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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逾期交房按照雙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屬于違約行為,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 收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項 1、核驗業主材料 2、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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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購房者與房主簽訂的合同真實有效,房屋過戶完成且房款已結清,房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交房。對于不愿意交房的房主,購房者完全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要求房主強制交房,同時還可就推遲交房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此外建議購房者應該在簽訂合同時就交房時間作出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