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數額賠償,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逾期交房能先收房后追究責任嗎
擔心開發商逾期交房,擔心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是沒有必要的。
因為:
第一、接收房屋與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責任之間并無法定的先后順序,也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第二、在開發商已經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責事由的情況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完全是購房者自身的權利;
第三、除購房者明確表示放棄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著購房者放棄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當然,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受到訴訟時效限制,購房者應當在開發商實際交房之日起兩年內主張自己的權利。
購房者在沒有驗收房屋之前,不能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領取住宅鑰匙,辦理入住手續。
因為根據《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
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后驗房發現問題,開發商只承擔房屋質量包修責任,而沒有逾期交房的壓力。
《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擴展資料:
案情簡介:
2012年,原告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逾期交房及逾期辦證違約金,同時約定“若出賣人逾期交房并承擔了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則出賣人承諾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的時間相應順延,順延期限與商品房交付的逾期期限相同”。
交房日期屆滿前,開發公司與原告簽署《雙方同意書》:“經本人與開發公司協商一致,本人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配合辦理相關交房工作,以便按期辦理相關產證等手續,但不領取X幢X號鑰匙等物料”。
嗣后,開發公司以原告無正當理由不予以配合交房工作系明顯違約行為,其不應承擔逾期交房及逾期辦證義務。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
本案的爭議焦點:一是涉案房屋的交付;二是違約責任的承擔。
本案中,原告周顯治、俞美芳與被告眾安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屬有效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雙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參考資料:即墨政府網-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開發商延期交房,不能交房后再起訴開發商延期交房。
簽交房確認書,等于在法律上默認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事實,法院不會受理。
有關逾期交房,起訴開發商需要在逾期交房2年內,起訴開發商。
注:
訴訟時效 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于消滅。
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逾期交房違約金的訴訟時效計算,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權利人能行使請求權之日開始算起。
逾期交房違約金的訴訟時效為二年。
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下面是訴訟時效有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最好不要這樣,可以要求開發商在交房的時候履行違約金兌現為好!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期房逾期交房時是先收房還是先追究責任這個可以同時進行。也就是說這邊收集落實逾期交房的證據,那邊正常進......
《合同法》第94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解釋》中對合理期限的定義是,出賣人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不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解釋還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沒有約定的,行使撤銷權的合理期間為經對方催告后三個月。對方未催告的,撤銷權自撤銷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撤銷權消滅。以上法律規定有三層含義:1。如果買方想終止合同,他應該先發出......
房屋買賣,逾期交房,法院怎么判,的規定是要么是支付逾期違約金,要么是解約賠償。具體怎么判,要看合同約定約定,也要看原告怎么主張權利。 關于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房屋買賣合同,關于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方式辦理交房手續,則乙方可按買賣合同第十條規定,要求甲方支付遲延交房的違約金;如乙方未遵照本協議約定方式辦理接收房產手續,并經甲方發函通知后仍拒不配合辦理的。 2、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方式辦理交房手續,則乙方可按買賣合同第十條規定,要求甲方支付遲延交房的違約金;如乙方未遵照本協議......

合同中應該有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直接要求開發商承擔相關責任,如果開發商拒絕,就走訴訟程序。開發商逾期交房,起訴需要出具什么出賣人逾期交房,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請求法院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
開發商逾期交房怎么維權?如果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形,購房人可以選擇通過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等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一是購房人行使合同解除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
出賣人逾期交房,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請求法院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起訴流程為:1、選擇管轄法院。在開發商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2、攜帶材料去法院立案:①攜帶起訴狀(包括雙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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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逾期交房后還能起訴。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
收樓后一樣可以協商 起訴開發商違約責任 并索賠收房后還能追究逾期交房的責任嗎不少開發商由于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存在各種原因,造成項目無法如期竣工,進而導致無法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買方交房。有的開發商為了降低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于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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