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簡介:王某于2012年9月21日入職某科技公司,該公司在王某的工資中每月扣除數額不等的安全獎金。某科技公司規定,員工在離職后三個月如無泄密或者雙方無糾紛時可以一次性補發安全獎金。訴訟中,某科技公司主張王某存在擅自獲取公司系統截屏并散布的泄密行為以及雙方發生糾紛的事實,故不同意補發王某該筆獎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某科技公司應當支付王某每月扣發的工資(安全獎),且將其計入月平均工資的基數。
裁判要旨:本案的爭議焦點是用人單位每月扣發“安全獎”,承諾員工離職后如與用人單位無糾紛則予以補發,該規定是否合法。《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第九條及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某科技公司在向王某發放工資時,扣除了具有擔保不得泄密以及離職后產生爭議不予補發的1000元安全獎,其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的上述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后,勞動者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法定權利,用人單位不得通過約定加以限制。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內容,依照法律規定屬于無效條款,故本案中某科技公司有關安全獎的約定和法律規定相悖,應認定為無效條款。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按照法律規定,這種情形下導致勞動合同無效主要是以下這幾種情況: (一)在沒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簽訂合同。 主要指法律規定部分崗位需要勞動者經過...
王小紅于2011年5月3日入職陜西高物公司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由公司每月向王小紅發放相應社會保險補貼,公司不再承擔為王小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王小紅簽了《個人申請書》、《勞動合同書》及補充協議。2019年5月9日,王小紅離職,之后,王小...
公司規定職工需要離職的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其行為是合法的。勞動合同法也有相關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公司規定若沒有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就要扣一個月工資是不合法的。勞動法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
1.常用勞動法律法規有哪些 勞動基準法是有關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用人單位可以采用高于但不能低于基準法所規定的標準。我國的勞動基準法主要規定在:《勞動法》第4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5章(工資)、第6章(勞動安全衛...
基本事實王某于2011年5月3日入職甲公司工作。經協商一致,由甲公司每月向王某發放相應社會保險補貼,甲公司不再承擔為王某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2019年5月9日,王某離職,雙方終止勞動關系。之后,王某就社會保險等相關事宜提起勞動仲裁申請。2...
在日常工作中,每一位勞動者時刻承擔著受傷的風險。然而,有的企業會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因勞動者過失造成的傷害,責任自負的條款。那么如果約定了工傷自負條款,用人單位就真的可以不負責嗎?以案說法17年5月,小唐應聘到一家建筑公司工作,雙方簽訂的勞動合...
1.合同簽訂需執行哪些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條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
小編為大家收集2012年最新的鐘點工勞動合同,及鐘點工勞動合同相關知識解讀,希望鐘點工勞動合同范本能夠幫助到你解決問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
勞動者中途隨時都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可不是一件輕松的事,由于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雙方當事人在勞動相關法規知識和法律知識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四)》第8條的規定: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適用該條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