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 合同法中關于買賣合同履行地的規定主要見于《合同法》第61、62、141條。其中,第61、62條是總則中的規定,第141條是分則中的規定。 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
一、案例 2001年11月21日,原、被告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一份,合同第三條交貨地點、方式中約定由供方(即原告)送貨至需方(即被告)倉庫或指定地點。原告完成供貨義務后,雙方于2003年7月3日共同確認出具了一份《對賬單》,載明被告尚欠原告貨款155萬余元,但對付款方式和付款地點未作約定。原告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履行地為由,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被告償付貨款。 二、分歧 對本案的履行地及其管轄法院存在不同看法: 第一種意見認為:雙方共同出具的《對賬單》,對付款方式和付款地點未作約定。根據《合......
一、案例 2001年11月21日,原、被告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一份,合同第三條交貨地點、方式中約定由供方(即原告)送貨至需方(即被告)倉庫或指定地點。原告完成供貨義務后,雙方于2003年7月3日共同確認出具了一份《對賬單》,載明被告尚欠原告貨款155萬余元,但對付款方式和付款地點未作約定。原告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履行地為由,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被告償付貨款。 二、分歧 對本案的履行地及其管轄法院存在不同看法: 第一種意見認為:雙方共同出具的《對賬單》,對付款方式和付款地點未作約定。根據《合......
一、預期違約我國商品房買賣的預期違約與一般合同基本相同,可分為兩種具體類型:(1)預期拒絕履行,是指一方當事人在合同生效后,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前,以言語或行為向另一方當事人表示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二)預期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
根據《民法典》第595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主體為標的物的出賣人(所有權人)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標的物以有形的動產交易為主,對于不動產和知...
如果不是法律規定一定要以書面形式簽訂的,口頭協議也有效,但是需要履行合同的相應證據或證人。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權的確認,亦應當依據該規定處理。...
“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必備條款,但是在施工過程中,因疫情、政策、資金鏈斷裂等原因導致停工,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房屋未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進而開發商無法如期交付房屋的情況十分常見。 ...
在合同違約中,逾期付款是最為常見的。 計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時間起點相對比較容易確定,應當自債務人違約之日起計算。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經權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債務人須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
合同履行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這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要確定買賣合同的管轄,就應首先確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買賣合同履行地應如何確定呢。最高人民法院關...
魯法案例【2021】434案情簡介法院審理本案系買賣合同糾紛,山東某管業有限公司從山東某縣品成復合材料有限公司處購買光亮帶,由于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對糾紛解決方式約定不明確。而山東某管業有限公司主張給被告打款215197.92元,被告僅給...
在合同違約中,逾期付款是最為常見的。 計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時間起點相對比較容易確定,應當自債務人違約之日起計算。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經權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債務人須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
如果開發商違約,拖延交房,就要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包括:1。買受人解除合同的,開發商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屋。同時,按合同約定賠償買方違約金;2。購房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款及利息,并按照合同約定賠償購房人違約金。最高...
閱讀提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適用合同糾紛管轄。原告的訴訟請求與據以確定級別管轄的數額相互關聯,需要謹慎選擇訴訟方案。北京高院對此出臺規范性文件《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規范合同糾紛級別管轄及案件受理費問題的意見》(京高法發[20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