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合同期滿,即勞動合同期滿后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繼續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用人單位預期到原勞動合同到期繼續聘用的法律后果,所以不需要再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應當在原勞動合同期滿的次日,立即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次日起滿一年,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br/】此外,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日至合同期滿后一年的雙倍工資差額。【/br/】提醒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到期后,應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的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勞動合同到期后,要看事實勞動關系是否存在,也就是你是否繼續為單位工作。如果不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那就是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沒有任何補償。
如果事實勞動關系繼續存在,應該以五年來處理,也就是勞動合同法頒布前后,處理問題的方法和法律是不一樣的。
2.2008年1月1日之前,適用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有勞動部1995年頒布的《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之后適用勞動合同法。
3.根據勞動部頒布的《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但用人單位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予以糾正。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勞動合同賠償辦法(勞動法)》(勞部發[1995] 223號)的規定進行賠償。
勞動部《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勞動者的損失。
賠償范圍依據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補償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照勞動者本人工資收入支付,并額外支付其工資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的補償費;
(二)職工勞動保護待遇的損失,應按國家規定彌補職工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者醫療損失的,除按照國家規定給予勞動者工傷待遇和醫療待遇外,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當于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金;
(四)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健康受到損害的,除按照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當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金;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補償費用。
4.2008年1月1日之后,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索賠11個月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除外。根據該規定,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并保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的,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均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

賠償金也就是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我國勞動法、1994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
賠償金也就是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我國勞動法、1994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
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違反約定,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1。用人單位無故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向用人單位要求...
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違反約定,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一、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
1. 你可以要求從3月18日至離職之日的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 同時還可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3.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
員工本人不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單位可以以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辭退該員工。 如果員工在一個月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之后員工要求雙倍工資的補償,那么單位需要提供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 否則單位需要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上約定的工資發放日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且該約定不得違反按月支付的原則。若超過時間未發放的,即屬于拖欠工資,為違法行為。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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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調崗調薪1、 調薪、調崗屬于企業的自主決定權嗎?2、 在什么情況下調薪、調崗才算合法?3、 強制無薪休假、停薪留職、待崗合法嗎?4、 薪酬必然隨著崗位的變化而變化嗎?5、 違法降薪、調崗的風險及補救方式有哪些?6、 如何通過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上約定的工資發放日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且該約定不得違反按月支付的原則。若超過時間未發放的,即屬于拖欠工資,為違法行為。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