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盡管我國刑法已經對單純持有毒品的行為專門規定了相應的刑罰,但在司法實踐中處理具體案件時對某一行為究竟認定為非法持有毒品罪還是販賣毒品罪,由于涉及事實認定、證明標準把握及懲治毒品犯罪的需要等多種因素導致罪名認定存在一定的爭議。如行為人大量持有毒品,但直接證實其販賣毒品證據不足的,應當認定為非法持有毒品罪還是販賣毒品罪?
律師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在沒有證據證實行為人有實施其他毒品犯罪故意的情況下,發揮兜底作用的一個罪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持有的大量毒品系用于販賣,就應當認定其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而不能僅因為行為人持有毒品數量大就認定其有販賣毒品的故意,否則非法持有毒品罪也失去其設立意義。
另一種觀點認為,吸毒人員持有的毒品數量明顯超出其一段時間內的正常吸食量,或者非吸毒人員持有毒品數量大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有販賣毒品的故意,按照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否則不利于有效打擊此類犯罪。
上述兩種觀點,前一種是目前實踐中的慣常做法,后一種則具有一定突破性,值得探討。
因為:吸毒人員持有的毒品數量明顯超出其一段時間內的正常吸食量,或者非吸毒人員持有毒品數量大的,從實際情況看多數確系用于販賣。因證據問題而對此類人員按照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處罰,也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打擊毒品犯罪的效果。
但是,上述后一種觀點在操作層面存在以下障礙:
一、當前我國刑事立法并沒有就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規定毒品數量上限,非法持有毒品罪與販賣毒品罪的劃分依據不是毒品數量,單純根據持有毒品數量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販賣毒品罪缺乏法律依據。
二、認定行為人構成販賣毒品罪,需要有證據證明其有販賣毒品的故意,并實施了以販賣為目的購買或者銷售毒品的行為,不符合上述構成要件的,不能認定為販賣毒品罪。
三、認定行為人構成販賣毒品罪不能回避販賣毒品事實及數量的認定,如沒有證據證實行為人實施了購買或者銷售毒品的行為,如何認定其販毒事實及數量,是否適宜直接認定行為人以販賣為目的而購買毒品,并將其持有的全部毒品認定為其販賣毒品的數量,這些問題都值得研究。
四、劃分非法持有毒品罪與販賣毒品罪的毒品數量標準應當如何確定,怎樣能夠既保證不放縱犯罪,又不會導致打擊面擴大,是一個比較難以把握的問題。
律師觀點
當然,在無法運用事實推定認定大量持有毒品者構成販賣毒品罪的情況下,如果立法上明確作出了有關適用法律推定的規定,也可以據此認定。此時,法律推定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推定。
具體是指,當某法律規定的要件事實(甲)有待證明時,立法者為避免舉證困難或舉證不能的現象發生,乃明文規定只需就較易證明的其他事實(乙)獲得證明時,如無相反的證明(即甲事實不存在)則認為甲事實因其他法律規范的規定而獲得證明。
行為人持有大量毒品的情節認定其構成販賣毒品罪的思路欠缺可操作性。吸毒者持有的毒品數量明顯超出其一段時間內的正常吸食量,或者非吸毒者持有毒品數量大的,不能因此認定其構成販賣毒品罪,但可以結合毒品數量及在案的其他證據,綜合分析認定行為人是否存在販賣毒品的犯罪故意。若無充分證據證明行為人有實施販賣毒品罪的故意的,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處罰,考慮到行為人大量持有毒品的情況下,毒品流入社會的風險加大、潛在的社會危害加劇,量刑時可酌情從重處罰。
裁判要旨 案情 審判 評析 本案涉及購毒者接收販毒者通過物流寄遞方式交付毒品行為的定性問題。2008年《大連會議紀要》對于接收物流寄遞方式交付的毒品未作出明確規定,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購毒者是為了實施販賣毒品等犯罪,對于其單純接收物流寄...
概念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條第1款、第2款),是指明知是走私、販賣、運...
一、基本案情 二、主要問題 三、裁判理由 根據以上見解,就本案的定性問題可分析如下: (一)本案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人黃學東具有自己或幫助他人販賣或運輸毒品的主觀目的 本案審理中有一種觀點認為:(1)黃學東非法持有毒品數量巨大,其本人并...
概念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刑法第349條第1款),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
近年來,我國打擊毒品犯罪一直呈高壓態勢,但毒品交易越發隱蔽,販毒者出于安全考慮一般愿意和熟人交易,因此代購毒品現象當前表現突出。[1]實踐中,對于代購毒品與居間介紹的界限劃分、行為人是否牟利的認定等問題,司法機關在法律適用上還存在一些爭議。...
1.教案八,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違反國家和國際有關禁毒法律、法規,破壞毒品管制活動,應該受到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刑法》第6章第7節共11條27款專門規定了有關毒品犯罪的罪名和處罰。刑法規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毒品的危害不言而喻,它會直接摧毀一個人的一生。每年我國都有各類社會知名人士被查出吸毒行為,同時暗中也有不少人在販毒與制造毒品,顯而易見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犯罪的勾當。 毒品的危害不言而喻,它會直接摧毀一個人的...
一、毒品的種類和毒品的危害 毒品的種類和毒品的危害如下: 毒品的種類: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危害: 1.危害身心。 2.危害家庭。 3...
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人XXX家屬的委托,指派某某律師擔任涉嫌販賣毒品被告人XXX的辯護人。接受委托后,辯護人會見了被告人,查閱了本案的有關案卷材料,現結合本案的有關事實和法律法規發表如下辯護意見,誠望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