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簡介】
周某與某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崗位為操作工。2016年6月23日,周某在工作中受傷,并被認定為工傷。2016年9月22日,周某開始上班。同年9月28日周某去醫院復查,醫生建議休息至10月26日。2016年9月27日,某公司做出關于周某調離原崗位的通知:“……公司生產部于9月20日安排其回原崗位工作,但周某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拒不服從班組的安排,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程序……鑒于周某的實際情況,決定自即日起調離原部門,2016年9月28日起在公司門衛值班室上班……如不按時到崗報到將作曠工處理。”2016年11月2日,某公司開除周某并向工會報備。翌日,公司以曠工為由解除與周某勞動合同。周某提起仲裁,后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判決如下: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周某工資1490元; 駁回周某的其他訴訟請求。周某不服,提出上訴,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情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規定,即便變更勞動合同未采用書面形式,只要實際履行未超過一個月,勞動者均可主張無效。該案中,即使周某去了門衛崗,在一個月的期限內,也不能視為認可調崗。故周某認為其到門衛崗即視為同意調崗實屬理解錯誤;再次,關于在勞動合同變更中的維權手段問題,勞動者應依法維權,除向用人單位理性表達觀點外,還可以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提起勞動仲裁等方式維權,不應采取曠工或其他對抗性行為。
即使周某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也應先至門衛室報到上班,而不是消極對抗,況且某公司也一再對周某進行釋明不到崗視為曠工的后果。因此,周某用不上班的消極方式對抗調崗這一事實,此為法律所不允許。所以,某公司以周某曠工為由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并無不當,周某要求某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無法律依據。
內容摘要:盡管《勞動合同法》等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實施,為人民法院正確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一些原則規定仍不足以應對勞動爭議案件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在司法實務中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針對有自媒體發文稱中國科學院大學深圳醫院光明分院護士林燕梅在防疫值班時突發腦溢血死亡一事,8月5日,深圳光明區委宣傳部相關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已經關注到相關輿情,正在積極跟進此事。 同日,光明區衛生健康局一名工作人員告...
你好 當然可以。 您可以依據事故責任認定書起訴對方及其保險公司賠償您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二次手術費、 鑒定費、車輛損失費...
工傷解除合同的補償分為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和工傷兩個方面。 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 (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勞動者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過錯的,沒有補償;不具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
一、工傷認定沒有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未定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
可以!但具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工傷十級,屬于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合同履行期間,本人沒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期滿,對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并無特別規定,與普通勞動者適用相同的條件...
摘自 | 勞動法行天下廈 門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廈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文件廈中法【2017】96號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廈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發《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各區法院、各區勞動人事爭議...
手指骨裂能申請工傷嗎?要進行工傷鑒定,如過鑒定結果證明屬于工傷則可以申請。手指骨裂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1?首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后做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索賠;2?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
來源:勞動法的光芒注意:部分待遇要根據各個地區的地方立法確定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4.工作小...
2009年李某被江西A公司介紹到東莞B公司工作(A公司和B公司的投資方為臺灣某公司),李某2009年至2010年6月的工資由B公司發放,期間B公司為李某在東莞市辦理了工傷保險。2010年1月27日,李某在籌建江西A公司時發生工傷事故,東莞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