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并沒有強制規定勞動仲裁要請律師,可以委托律師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請法律援助。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案件實行仲裁員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員(仲裁委員會指定或當事人選擇)主持下,當事人在仲裁庭這個法定的、封閉的場所內就案件事實進行調查了解、質證、辯論、調解。
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庭調查的事實進行法律適用,作出裁決。
勞動者進行勞動仲裁,一般由勞動者進行舉證。
擴展資料:
舉證情況如下:
(1)舉證責任分配。
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提供證據的義務。
用人單位掌握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未如實提供的,應當承擔不良后果。
用人單位因決定解除
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或者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發生勞動爭議,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2)不能提供證據的后果。
當事人一方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其仲裁請求所根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仲裁請求所根據的事實。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承擔不利后果。
(3)證明期限。
當事人應當在首次開庭前或者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內提供證據。
逾期未提交證據的,視為放棄出示證據的權利。
當事人一方遲延提交證據材料的,不得組織質證,但同意質證的除外。
申請人要求增加、變更仲裁請求的,應當在首次開庭前提交辯論;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應當在答辯期限內提出,并重新規定舉證期限。
申請人在第一審辯論后增加或者變更仲裁請求的,被申請人在答辯期滿后提出反申請的,應當另行提出仲裁請求,另行處理。
1、從去年五月到現在公司都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
2、由于我國現在實行的是8小時/日,40小時/周,20.83工作日(計算工資時為21.75工作日)/月工作制,因此,周六或者周日上班都屬于加班,應支付《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不低于本人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費,公司星期日算二塊一小時的加班費,顯然是違法的,你有權要求公司補發被克扣的加班費。
3、其實你還漏掉了主要的權利,即公司需要從你參加......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例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例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