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交付銀行承兌匯票能否取得票據權利
單純交付銀行承兌匯票能否取得票據權利要依據是否符合取得票據權利的條件而定,如果符合條件的,就可以取得票據的權利。
依據《票據法》第十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享得匯票權利應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持票人取得匯票必須給付對價
2、持票人取得匯票的手段必須合法
3、持票人取得匯票時主觀上應當具備善意。
三者缺一不可,換言之,即使持票人以合法手段取得匯票并給付對價,但其取得匯票時主觀上存在惡意或重大過失,也不能享有票據權利。“惡意”應是指有以悖誠信原則的方式取得票據,或明知前手無實質上的票據權利,仍從其手中取得票據;“重大過失”是指持票人取得票據時交易時未盡最低限度的注意義務。
廣義的票據行為是指以發生、變更或消滅票據的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法律行為,包括出票、背書、涂改、禁止背書、付款、保證、承兌、參加承兌、劃線、保付等。狹義的票據行為是票據當事人以負擔票據債務為目的的法律行為,包括出票、背書、承兌、參加承兌、保證、...
票據行為無效的因素 票據行為無效是指票據行為本身因不符合票據法規定的要件而不產生票據效力。具體來說,指出票、背書、承兌、保證諸行為中的單個或數個行為無效。根據票據行為獨立性原理,某一票據行為無效并不影響其他票據行為的效力。除出票時的形式欠缺...
一、付款行是否有追索權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付款行是沒有追索權的,持票人才具有追索權,持票人可以向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條?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據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兩種行為。所謂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內容并簽名。由于現在各種票據都由一定機關印制,因而所謂作成只是填寫有關內容和簽名而已。所謂...
一、法人變更是否影響匯票承兌法人變更不影響匯票承兌,銀行預留印鑒章中的私章沒有規定一定是法人章,可以是經授權的別的私章。《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條見票后定期付款匯票的提示承兌期間及在提示承兌期間未提示承兌的效力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
一、匯票轉讓與背書 匯票的轉讓是指匯票的持票人以背書或僅憑交付的方式而將票據權利讓與他人的一種票據行為。票據權利與票據是不可分的,因而票據的轉讓也就是票據權利的轉讓。我國《票據法》規定的匯票轉讓只能采用背書的方式,而不能僅憑單純交付方式,否...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據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兩種行為。所謂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內容并簽名。由于現在各種票據都由一定機關印制,因而所謂作成只是填寫有關內容和簽名而已。所謂...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據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兩種行為。所謂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內容并簽名。由于現在各種票據都由一定機關印制,因而所謂作成只是填寫有關內容和簽名而已。所謂...
1、無金額起點限制;銀行承兌匯票是一個常用的結算工具。2、銀行是主債務人;3、客戶必須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4、付款期限最長達6個月;5、收款人在匯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銀行申請支用票款;6、在匯票有效期內可以轉讓;7、對于購貨方而言,使用...
一、票據被拒絕承兌可以背書轉讓嗎票據被拒絕承兌不可以背書轉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三十六條不得背書轉讓的情形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者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所以在匯票被拒絕承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