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處理及合同管理具體包括哪些內容呢,下面為大家帶來相關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建筑業獲得了長足的發展,這與建筑法律制度的完整是密不可分的。到目前為止,我國已經形成了以《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為三大支柱,以《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查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為輔的建筑法律體系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建設工程施工過程本身錯綜復雜,涉及法律適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層......
《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解釋》)創設實際施工人概念,旨在保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情形下實際完成了施工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利益。而在司法實踐中,如何理解實際施工人?今天將為大家分享文章進行分析。法律依據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第四條承包人非法轉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處理及合同管理具體包括哪些內容呢,下面為大家帶來相關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特點 二、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存在的主要問題 1.陰陽合同充斥市場。陰陽合同是指發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承包人,并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要求,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俗稱陽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場以外,另行與承包人簽訂一份合同書或補充協議,該合同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但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即所謂的陰合同。各種陰陽合同盡管表現形式各異,但歸納起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該條款突破了合同相對性原則,賦予實際施工人以訴權,維護了實際施工人利益,體現了對農民工權益的特殊保護。 實際施工人的認定: 司法實踐中,實際施工人包括五類: 1、轉包的承包人 2、違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

因施工許可證造成逾期解除合同-因施工許可證未下發暫停施工 隨著城市化的不斷發展,施工許可證作為建筑施工的前提條件,其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由于種種原因,施工許可證未能按時下發,從而導致施工方不得不逾期解除合同,甚至出現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實際施工人是否可以主張逾期付款-實際施工人是否可以主張逾期付款責任 隨著建筑工程的日益發展和擴大,施工隊伍的規模和實力參差不齊。施工單位在接到項目后,通常會與業主簽訂合同,約定付款時間。然而,由于各種原因,如甲方原因、乙方原因等,導致施工...
1.哪些情形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
掛靠是我國經濟體制交替時期,具有行政性隸屬特征的歷史產物,主要指個人企業、合伙企業等具有私營性質的經濟實體,掛靠到集體或全民性質的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以轉換所有制性質,求得經濟利益上的好處。[1]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掛靠主體為在市場調...
簡易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為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訂立施工合同是為了雙方的施工能夠在法律的保障下進行,對于彼此來說都能夠有一個約束,在訂立施工合同的時候需要了解相關的條件,保證訂立施工合同能夠合理、規范的進行,這樣才能保障雙方的合同權益。 建設工程施工合...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種類: 1、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糾紛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發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等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發包人支付相應價款的合同。所謂工程勘察,是指為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運營及綜合治理等,對地形、地...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種類: 1、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糾紛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發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等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發包人支付相應價款的合同。所謂工程勘察,是指為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運營及綜合治理等,對地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