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規定冒名頂替罪上學怎么判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之二 【冒名頂替罪】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二、冒名頂替罪的罰金標準是多少?冒名頂替罪的罰金標準不是法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 【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
一、冒名頂替罪觸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 冒名頂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時有發生,冒名頂替的有的是同車的證人,冒名頂替經常涉及到偽證罪以及包庇罪兩種罪名。《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的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的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機關作假證明,掩蓋其罪行,或者幫助其湮滅罪跡、隱匿、毀滅罪證,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 二、冒名頂替犯多大罪要判......
交通肇事冒名頂替罪如何進行處罰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頂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處理;頂替者按妨礙公務行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況下,被頂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處理;頂替這按包庇罪、妨礙公務罪定性。冒名頂替罪觸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冒名頂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時有發生,冒名頂替的有的是同車的證人,冒名頂替經常涉及到偽證罪以及包庇罪兩種罪名。《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的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
冒名頂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時有發生,冒名頂替的有的是同車的證人,有的是親朋好友,動機各有不同,嚴重的擾亂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刑事訴訟活動,應該依法查處。冒名頂罪案件在司法實踐中都以包庇罪定罪處罰,筆者認為不夠準確,如果是證人冒名頂罪,...
冒名頂替毫無疑問是卑鄙的行為,尤其是在高考、公務員考試這樣重要的關乎人生重大走向的關口,冒名頂替者盜用、冒用他人身份。 頂替他人取得進入大學的學習機會或公務員錄用資格,更加令人深惡痛絕,這些冒牌貨不但卑鄙...
一、對于冒名頂替罪怎么判刑?對于冒名頂替行為可能觸犯包庇罪和偽證罪。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
冒名頂替違法嗎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所竊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實際上是盜用他人身份名義,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個身份信息。故在刑法上,現在雖然沒有頂替身份罪(臺灣刑法有頂替罪,是針對頂替人犯的),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偽造戶籍、身份證的,則涉嫌偽...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2021年4月底,最高人民檢察院孫謙副檢察長就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和適用給全國檢察機關作了專題輔導講座。專題輔導后,各地學員又提出了一些具體適用問題。根據張軍檢察長和孫謙副檢察長的批示,高...
關于頂包行為法律責任的區分,首先,找人頂包的實際肇事者,主觀上讓他人頂替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為,企圖逃避法律追究;客觀上為使頂罪行為得以實現,一般肇事者在事故發生后不是去查看、救助受害人,而是離開現場,聯系朋友,預謀頂罪事宜。即使在現場,也...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條文13條,修改條文34條,其中新增及修改了部分犯罪。修正案(十一)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該修正案的施行會給司法實踐帶來重大的變化。 我們先來看看刑法修正案(十一)都有哪些變...
一、冒名頂替可能構成哪兩罪(一)偽證罪與包庇罪都是故意犯罪,都有幫助犯罪分子掩蓋罪行,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其區別在于:1、包庇罪為一般主體,可以是任何一個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偽證罪則是特殊主體,限于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2、包庇罪...
【案情】 【分歧】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首先,所謂的事后不可罰行為,又稱共罰的事后行為。一般通說認為,事后不可罰行為是發生在狀態犯的前提下,行為人實施了一個先行為,在先行為侵犯的法益的范圍內又實施了一個對先行...
冒名者有可能參與涉及偽造或變造身份證、戶籍,冒名者可能涉嫌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另外,實現冒名頂替上學,僅憑冒名者一人之力無法實現,可能還會涉及到被冒名者所在學校、當地招生辦、戶籍管理部門、高校招生與學校管理部門等多個環節。可能涉及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