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要旨: 案件事實:裁判理由: 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王克忠在肇事后逃逸,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導致部分事故證據滅失,致使公安機關對王克忠事故發生時的精神、生理狀態無法查證。該行為的危險性質較之未取得駕駛資格、醉酒駕車等情形,其主觀惡性更大,對社會的危害后果更甚。國家設立交強險的目的系為了使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并非讓存在違法行為的事故責任人免于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都已明確,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由......
【基本案情】 【一審法院判決】【二審法院判決】【再審法院判決】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認為: 被申請人天平公司主張因再審申請人王某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故參照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其有權在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后向王某追償。法院審理,理由如下: 第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公司享有追償權的情形并不包括交通肇事后逃逸,亦未規定其他情形可以參照適用;第二十四條僅規定了社會救助基金的追償權,未規定保險公司享有追償權,故天平公司主......
裁判要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以下三種情形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承擔墊付責任,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即:(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駕駛人肇事逃逸未包括在上述條款范圍內,不應適用該規定予以處理。天平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中心支公司訴王克忠追償權糾紛案案例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18年第5期。簡要事實:原告:天平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中心支公司被......

裁判要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以下三種情形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承擔墊付責任,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即:(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
1 裁判要旨 2 案件事實 3 裁判理由 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王克忠不服二審判決,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被申請人天平保險蘇州公司主張因再審申請人王克忠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故參照...
裁判摘要 相關法條 基本案情 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王克忠,男,1971年9月8日出生。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天平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在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東環路1408號1幢12...
不會被罰款。但有可能交管部門查扣后會處以兩倍交強險的罰款(一般是罰款)。而且主要原因是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不會賠付(這種情況比較少見,摩托車事故不會太嚴重)。如果兩者都不用擔心,那就等到驗車(這個是必須的,沒有保險交警是不驗車的)。汽車...
【案情】 2010年8月,被告趙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320國道萍鄉段行駛時,與同方向行駛的由葉某駕駛的電動車尾部相撞后,被告往左打方向,車頭左前角與左側同向行駛由楊某駕駛小車左前門相撞,造成葉某當場死亡及三車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2010年...
車輛保險過期在上路行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并處以交強險保費2倍的罰款。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2006年3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62號公布 根據2012年3月30日《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2年12月17日《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
針對機動車,我國要求在購買的當時就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險,否則的話被抓住就要對車主或機動車管理人做出相應的處罰,對此,我國制定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下面請跟隨瑞律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該部條例的具體內容吧。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
無論是商業險還是強制險,商業險一般一年賠付一次超期合同,超期合同自動終止,遇險不理賠。汽車保險逾期會影響什么萬一出事就拿不到錢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
只要機動車上路行駛,其交強險就不能逾期。如果在此期間機動車不上路行駛,則可以在其上路行駛之前辦理車險。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二條 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