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票據簽章的形態研究是什么?
律師解答:票據簽章,是票據行為不可缺少的形式要件,決定著票據行為的主體。票據之所以能夠以一張“紙”代表著一定的金錢權利,就是因為通過票據上的簽章,表明了負擔票據債務的人,該金錢權利可以或者最終可以向該簽章人行使。
相關法律知識:票據簽章的方式
我國《票據法》第七條規定:“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备鲊梢泊篌w有此規定,故可稱這三種方式為票據簽章的基本方式。所謂簽名,指親筆在票據上記錄自己的姓名,其特點為:(1)由行為人本人親自進行;(2)以行為人自己的姓名進行;(3)用行為人本人的筆跡進行。而蓋章是簽名的變通方式(尤其在東亞國家),也是比較常用的方式。就法律效力而言,蓋章與簽名具有同一的效力。由于蓋章具有對照識別簡便易行、外觀形式固定的特點,并且在票據行為人本人不能親自完成票據簽章的特別情況下,蓋章完全可以授權他人代為進行,不發生特別的障礙,因而蓋章在實際中成為一種更為常用的票據簽章方式。從法律效力來看,簽名加蓋章這種雙重的簽章方式,與單獨簽名或蓋章的完成具有同一效力,而不具有更高效力。但它在一般意義上具有表明行為人特別慎重地為票據行為。其客觀上增加了偽造簽章的難度,從而起到加強票據信用的作用,因而在實際的票據使用過程中也常被采用。
以上論及的簽名、蓋章方式,其本身并無缺陷可言,只要使用得當,均可正常發揮簽章的效力。但對于簽名加蓋章的方式來說,則可能發生簽名與蓋章不一致的情況。比如:蓋章時,其印章為繁體字或異體字,而手書簽名則為簡體字,這是否會因蓋章與簽名的不一致而導致簽章無效呢?票據法規以規范票據行為、指引票據行為為目的,其旨在保護當事人合法利益的同時方便票據行為的進行。那么我們可以推導得知,只要蓋章與簽名任何一者與簽章人本人可以認定為同一,該簽章即為有效。顯然,這樣更有利于保護當事人(尤其是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與此相反的是,在我國司法實踐中,若蓋章與簽名二者不一致的話,往往簽章被認定為無效。因此在票據行為中,應慎重使用簽名加蓋章的方式,從而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1.依照《票據法》第7條的規定,我國票據簽章的方式分為三種:①簽名。指行為人親自在票據上書寫自己的姓名或名稱,是票據簽章最原始的方式。從本來意義上說,只有手書簽名,才能充分體現票據簽章應有的法律意義。②蓋章。蓋章是簽名的變通方式,指票據行為...
(1)由行為人本人親自進行;(2)以行為人自己的姓名進行;(3)用行為人本人的筆跡進行。而蓋章是簽名的變通方式(尤其在東亞國家),也是比較常用的方式。就法律效力而言,蓋章與簽名具有同一的效力。由于蓋章具有對照識別簡便易行、外觀形式固定的特點...
要如何確定票據債務人根據我國《票據法》第7條規定: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簽名加蓋章。第4條規定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并出示票...
一方面,票據保證需要在票據證券上進行,不能以票據以外的其他書面形式記載票據保證?!镀睋ā返?6條:保證人必須在匯票或者粘單上記載…《臺灣票據法》第59條規定:保證應在匯票或其謄本上記載下列各款,由保證人簽名。《法國票據法》第130條、《日...
(1)有關事項。有關事項是指背書的具體目的,即在背書時是為了轉讓票據權利,還是將一定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或者是設定質押。這些事項必須在票據的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清楚,以明確背書的法律后果。 (2)被背書人的名稱。被背書人的名稱,是指接受背書...
一方面,票據保證需要在票據證券上進行,不能以票據以外的其他書面形式記載票據保證?!镀睋ā返?6條:保證人必須在匯票或者粘單上記載…《臺灣票據法》第59條規定:保證應在匯票或其謄本上記載下列各款,由保證人簽名?!斗▏睋ā返?30條、《日...
無民事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章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簽章的效力。注意: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章無效,而不是效力待定,此點不同于《合同法》。(2)形式要件①書面。票據行為必須以書面形式和法定格式作成方得發生效力。票據憑證的...
狹義的票據行為是指能產生票據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行為,有出票、背書、承兌、保證、參加承兌、保付六種。廣義的票據行為是指以發生、變更或消滅票據的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法律行為,包括出票、背書、涂改、禁止背書、付款、保證、承兌、參加承兌、劃線、保付等...
我們認為,要式性與文-義性是票據行為的外在特征,獨立性與無因性是票據行為的內在特征,茲分析如下:1.外在特征之一:要式性——票據行為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法律行為有要式法律行為與非要式法律行為之分,一般民事法律行為實行形式自由原則,即除非法律...
根據我國《票據法》第7條規定: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簽名加蓋章。第4條規定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并出示票據。其他票據債務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