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傷與交通事故競合的規定--上海高院
一、關于工傷保險賠償案件與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案件競合的處理原則
我們認為,在第三人侵權引起工傷事故的情形下,會產生兩種賠償請求權,一是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賠償請求權,二是工傷職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兩種請求權的權利基礎和歸責原則不同,工傷賠償請求權基礎是勞動者因發生工傷事故獲得的一種社會保險利益,工傷保險損害賠償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有社會保險性質;而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基礎是勞動者因第三人侵權致害而取得,侵權損害賠償實行的是民法的填平原則、過錯原則和過失相抵原則,侵權損害賠償的損失包括財產性損失及非財產性損失,其性質屬于私法領域的賠償。故在勞動者人身權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時又被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如勞動者分別提起侵權損害賠償之訴及申請工傷保險賠償仲裁的,對于侵權損害賠償的請求和不服工傷保險賠償仲裁裁決提出的請求,法院應分別依法作出判決。同時,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履行了相應賠償義務后,可就勞動者已實際獲得的鶯復的賠償部分取得追償權。此外,法院應在判決書中明確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享有的追償權和侵權損害賠償或工傷保險賠償各重復賠償項目的具體數額。
二、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競合案件中具體賠償項目如何認定
對于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競合案件中具體賠償項目的確定,目前審判實踐存在不同的認識和處理方式。我們認為,對于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競合的案件,還是應當考慮工傷和侵權案件兩種不同賠償制度的特點和功能。經過對兩種賠償制度所確定的賠償項目的比較和分析,我們認為,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中相同并存在重復的項目主要有這樣一些,即:工傷保險賠償中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侵權損害賠償中的誤工費)、醫療費、停工留薪期間的護理費和生活護理費(侵權損害賠償中的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外省市就醫食宿費(侵權損害賠償中的外省市就醫住宿費和伙食費)、康復治療費(侵權損害賠償中的康復費、康復護理費、適當的整容費、后續治療費等)、輔助器具費(侵權損害賠償中的殘疾輔助器具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侵權損害賠償中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補助金(侵權損害賠償中的喪葬費)等費用,我們認為這些項目如果重復賠償,則違反了民法的填平原則和實際賠償原則。故對上述項目,采取同一賠償項目按照就高原則進行認定的方式來處理比較合理。“就高原則”是指上述侵權損害和工傷保險相同并重復的賠償項目,按照各自的計算標準,確定兩者之申數額較高的作為勞動者應獲得的賠償數額的計算原則。
三、關于勞動者在侵權損害賠償案件中就重復賠償項目按照就高原則已獲得全額賠償的,勞動者是否還可在工傷保險賠償案件中主張重復賠償的問題
我們認為,法院在審理工傷保險賠償案件中,如查明勞動者在侵權損害賠償案件中已就相同并重復的賠償項目按照就高原則獲得足額賠償,按照民法的填平原則,勞動者仍在工傷保險賠償中主張賠償的,法院不予支持。
四、關于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向勞動者行使追償權,法院如何處理的問題
我們認為,如果勞動者分別通過訴訟或仲裁,就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中的重復賠償項目獲得重復賠償的,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在扣除按照就高原則確定的勞動者應獲得的賠償數額后的剩余部分進行追償,但其追償的數額不得超過其實際支付的重復賠償項目的總數。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行使追償權的案件由各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部門審理。
五、關于用人單位未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如何進行處理的問題
我們認為,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但勞動者已被認定為工傷的,用人單位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分別提起侵權損害賠償或工傷保險賠償仲裁、訴訟的,可參照本解答有關規定處理。
六、關于外來從業人員發生工傷保險和侵權損害賠償競合訴訟,法院如何處理的問題
我們認為,《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是針對本市外來從業人員的特別規定,在具體計算工傷保險待遇時有其特殊性,但其處理原則可參照本解答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解答自2010年7月1日起適用
2010年7月1日之前已受理的案件不適用本解答。
附件:為方便各法院在審理工傷保險賠僂和侵權損害賠償競合案件時計算具體賠償數額,現將兩種賠償制度的賠償項目以表格形式分列如下:
一、重復賠償項目對照列表
工傷、侵權
原工資福利、誤工費
醫療費、醫療費
護理費(停工留薪期間)生活護理費、護理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交通費、交通費
外省市就醫食宿費、外省市就醫住宿費、伙食費
康復治療費、康復費、康復護理費、適當的整容費、后續治療費
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
供養親戚撫恤金、被撫養人生活費
喪葬補助金、喪葬金
兼得項目對照列表
工傷、侵權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殘疾賠償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死亡賠償金
專屬項目對照列表
工傷、侵權
傷殘津貼、營養費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精神撫慰金
陪護人員住宿費、伙食費
本單位車輛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的,只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第三方交通肇事認定為工傷的,應當向第三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在獲得肇事方人身損害賠償之后,可以享有工傷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
要點提示:因第三人侵權致工傷,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競合的處理,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則可資援引的情況下,應對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進行性質認定,從填平原則和實際賠償原則出發,依就高原則確定兩者之中數額較高的作為勞動者應獲得的賠償數額。 案例...
來源:《人民司法》2020(26)作者:陳建華,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判要旨】通過侵權責任四要件、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工傷三要素共同來認定第三人侵權責任與工傷保險責任是否產生競合。第三人侵權責任與工傷保險責任競合時,應確定雙重賠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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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與交通事故、人身損害案件競合時,工傷待遇應否扣減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額?目前對此問題司法界、法學界尚有爭議。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 觀點一:補償原則(損失填補原則)而非賠償原則,交通事故賠償、第三人所致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待遇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后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復》的規定,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 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方責任導致職工遭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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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可以獲得雙重賠付(僅限于傷殘賠償,醫療費及誤工費等不支持雙賠)。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
皇太東系成都某光電公司員工,2015年4月14日晚,在上班途中發生本人不承擔責任的交通事故身亡,經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皇太東近親屬阿珂等4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肇事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予以賠償。2015年9月17日,法院...
工傷是侵權方賠償,侵權方沒賠償能力或者逃逸的,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先行支付 單位只是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治療費用工傷保險報銷或者侵權人承擔 可以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第30-37條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