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過錯要舉什么證來證明是醫院的過失
醫療過錯舉證要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委托方出具的綜合材料,包括患者基本情況、案情摘要、委托醫療過錯鑒定的情況說明等;
2、醫療檔案資料,包括門診病歷、住院病歷、病程記錄、體溫單、醫囑單、護理記錄、化驗單及檢驗報告、醫學影像學檢查報告及原片(X片、CT片、MRI片等)、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及記錄、麻醉同意書及記錄、病理報告(必要時提供大體標本、組織蠟塊、切片)、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
3、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
4、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血液、藥物以及取出的植入物、異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5、司法機關的詢問筆錄及其它有關材料。
醫療過錯醫療的緊急性與醫療嘗試
在認定醫方過失時,還有醫療的緊急性與醫療嘗試對其影響的問題。
所謂醫療的緊急性,是指由于醫療判斷的時間緊促,對患者的病情及病狀無法作詳細的檢查、觀察、診斷,自難要求醫生與平常時的注意能力等同。因此,緊急性在醫療過失上,便成為“最重要的緩和注意義務的條件”。有學者認為,此并非有意減輕醫方的注意義務,而是仍以相同的注意程度作為判斷標準,不過在因緊急情況而無法注意時,免除醫方責任的承擔。所謂醫療嘗試,是指任何醫療行為雖均具有抽象之威脅,醫學理論更要依賴新的藥物嘗試或技能實驗才能發展。這時,常有相當的“未知領域”的存在。醫生在此未知領域,當負注意義務。因此,醫生在進行新的醫療嘗試時,除經患者承諾外,還要對患者的癥狀、體質、醫院的設備、醫生的能力及其他必要的實驗及可能的危險,均應先慎重考慮,并應提供周全的應急設備,否則,將難逃過錯之咎。
以上就是律聊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醫療過錯的陳述詞一般是對醫院的過錯進行一個陳述詞,陳述詞一般是需要提交給相關法院的。等待法院進行審計判定。如還有其他疑問想找律師咨詢,歡迎在線咨詢。
關鍵詞:醫療侵權舉證責任倒置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司法解釋,在第四條第(八)款中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醫療過錯和醫療過失兩種鑒定的區別是什么1、概念上的區別。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醫療過錯是指醫療事故以外,由于醫院的過錯,造成患...
一、審判案例 1.因醫療行為引起的糾紛,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顧某訴焦作市某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本案要旨: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
多個醫療機構造成患者同一損害情形下的責任承擔——張某甲、張某乙訴甲醫院、乙醫院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案 兩個以上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造成患者同一損害,患者請求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的,應當區分不同情況,依照《民法典》第1168條、第1171條...
試水醫療責任保險 近年來,醫患糾紛頻發,醫療事故的索賠金額越來越大,使醫療事故保險有了客觀市場需求。作為一件新鮮事,盡管社會各界對這種險種看法不一,但各保險公司還是競相試水。本案被告保險公司也推出一款醫療責任保險,單筆賠償金額可達10萬元。...
在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勝訴的判決,必須要確認下列事實存在: 1、患者在醫療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 2、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存在著疏忽或懈怠的過失行為; 3、患者所受的人身損害是醫療過失行為所致。對于第1...
1.醫療事故適用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如選擇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則要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而選擇侵權糾紛就要《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不同的選擇可能會導致案件最后結果的完全不同。例如某患者到醫院就醫后,與醫院建立了合同關系,通過簽署《住院病人同...
醫療過錯參與度d級是什么責任司法鑒定醫療過錯參與度ABCGEF分級A級:損害后果完全由其他因素造成。B級: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C級: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D級:損害后果由醫療...
趙某因患闌尾炎入縣醫院治療,術后26小時出現便血,其家人將其轉入另一家醫院治療。趙某在該院進行剖腹探查術后出院,共支付醫療費6847.09元。后趙某與縣醫院為賠償事宜發生糾紛,趙某訴至法院,要求縣醫院賠償其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6000...
一、醫療過錯未造成損害,醫院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1、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 只有醫療機構在實施醫療行為中存在過錯的前提下,才承擔賠償責任。這種過錯包括故意或過失。故意是指行為人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損害后果,仍希望其發生或放任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