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范圍內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將進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大幅度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性和可預期性。
1、背景
證照分離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政策安排和關鍵改革舉措,著力破解準入不準營辦照容易辦證難的難題,清除了企業在取得營業執照之前,因資金籌措、員工招募、合同簽訂等方面面臨諸多障礙,提升了領取營業執照效率。也對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將本部門審批置于工商登記之前的行為進行了規范。
2、主要內容
(一)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
1.取消審批。為在外資外貿、工程建設、交通物流、中介服務等領域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通知》明確在全國范圍內取消6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1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
2.改審批為備案。為在貿易流通、教育培訓、醫療、食品、金融等領域放開市場準入,《通知》指出,在全國范圍內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
3.實行告知承諾。為在農業、制造業、生產服務、生活消費、電信、能源等領域大幅簡化準入審批,《通知》明確在全國范圍內對3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對4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
4.優化審批服務。對重要工業產品(除食品相關產品、化肥外)生產許可證核發等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下放審批權限,便利企業就近辦理。對海關監管貨物倉儲審批等18項設定了許可證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或者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方便企業持續經營。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等13項設定了許可數量限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數量限制,鼓勵企業有序競爭。
(二)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
1.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按照全覆蓋要求,將全部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清單管理,并逐項確定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2.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先照后證改革,推動將保留的登記注冊前置許可改為后置。 3.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制定完善電子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樣式,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
(三)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適應改革要求明確監管責任。要落實放管結合、并重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堅決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2.根據改革方式健全監管規則。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改革方式,分領域制定全國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建立健全技術、安全、質量、產品、服務等方面的國家標準,為監管提供明確指引。
3.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方法。對一般行業、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持續推進常態化跨部門聯合抽查。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落實全覆蓋重點監管,強化全過程質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線。
3、法律要點
證照分離的主要概念在于照后減證,能減盡減,能合則合。除涉及國家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別采用適當管理方式將許可類的證分離出來,盡可能減少審批發證,讓依附于營業執照上的許可證數量越來越少,門檻越來越低。而減證之后,更多使用事中事后監管這一手段規范市場秩序。
第一,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中率先實現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全覆蓋清單管理,這一次將全覆蓋清單管理的做法推向全國,具體事項實施分級管理。有利于進一步明晰政府與企業的權責關系,落實企業經營自主權,對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以更大的力度實施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這次深化改革應該是歷次改革以來力度最大的一次,全國直接取消的審批事項達到了68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37項,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也逐一確定了下放權限、精簡材料、壓減時限等一些實實在在的改革舉措,進一步簡化優化審批,減輕了企業負擔。
第三,進一步加強了改革系統集成和系統配套。這次改革對一般經營范圍企業領照即可開展經營,對于經營范圍內有需要辦理許可類的事項,登記機關將在企業領照的時候明確告知,為企業辦證提供指引。同時,及時將企業登記信息推送到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納入監管。本次改革還部署全面推動企業證和照的電子化,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加強電子證照的歸集、共享和應用。今后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重復提供。
第四,把創新和加強監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文件中對每一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都明確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措施,同時還要求登記機關與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及時掌握新設企業的情況,動態調整監管范圍,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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