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仲裁不公開審理勞動仲裁會不會公開的
依據勞動仲裁法的規定,勞動仲裁案件一般是公開的,但雙方協議不公開或者涉及到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六條?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仲裁和訴訟具有共性,從宏觀層面上講,二者都是第三方機構解決糾紛的程序性制度,但是,在發生、管轄、裁判者選擇、審理案件的規則與標準、審級等方面,二者的差異還是相當明顯的。首先,仲裁沒有級別管轄與地域管轄的限制。在約定仲裁機構時,當事人可以根據...
仲裁機構與法院區別主要有:一、性質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機構即仲裁委員會受理。而審判則由人民法院負責,法院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機關。二、對案件的管轄不同。仲裁機構對案件的管轄權是基于雙方當事人的授權,沒有仲裁協議或仲...
仲裁和訴訟的區別 一、如選擇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進行訴訟,即你自己已放棄了訴訟的權利。仲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是否運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到哪家仲裁機構、由誰來主持糾紛的解決等,都可以由當事人來自主選擇,主持糾紛解決的仲裁員都是各行業的專家...
一、程序方面 1、特別程序的適用。筆者認為,法院對仲裁裁決的撤銷權僅僅是一種司法監督權,其審查的范圍限于是否存在法定的撤銷情形,并不以解決當事人的民事權益爭議為直接目的,而且此類案件實行一審終審制。鑒于其程序上的特殊性,建議以立法方式或通過...
仲裁與訴訟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受理案件的機構性質不同。仲裁是由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委員會是獨立于行政機關的專門仲裁機構;訴訟是由人民法院負責。人民法院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機關。 (2)管轄的依據...
仲裁與訴訟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受理案件的機構性質不同。仲裁是由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委員會是獨立于行政機關的專門仲裁機構;訴訟是由人民法院負責。人民法院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機關。 (2)管轄的依據...
一、解決糾紛的機構性質不同? 法院代表國家介入;當事人不可以選擇法官;民間組織介入;當事人可以選擇仲裁員 二、審理及裁決公開與否不同? 以公開審判為原則 ;審理及裁決原則上均不公開 三、解決民事糾紛的范圍不同? 涉及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民事...
先看下兩者的定義: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者爭議發生之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第三方做出裁決,爭議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爭議的法律制度。 民事訴訟,就是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
仲裁機構與法院區別主要有:一、性質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機構即仲裁委員會受理。而審判則由人民法院負責,法院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機關。二、對案件的管轄不同。仲裁機構對案件的管轄權是基于雙方當事人的授權,沒有仲裁協議或仲...
開庭時間 法商仲裁開庭的時間由仲裁庭商仲裁委員會秘書局/處決定?,?并在開庭時間30天以前提前通知各方當事人?,?以便當事人能有充分的時間安排工作?法。?但第一次開庭以后的開庭審理日期的通知?,?不受30天的限制?。 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