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產債權確認之訴應該先申報嗎
破產債權確認之訴應該先申報.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48條第1款、第56條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權人未依照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該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提起債權確認訴訟的權利。法律規定不用申報的特殊債權,主要是指《企業破產法》第48條第2款規定的職工勞動債權和公法意義上的稅收債權。
什么是破產債權確認訴訟
所謂破產債權確認訴訟,是指債務人、債權人對破產管理人審核記載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以實體判決的形式審查確認有爭議的債權。
廣義的債權確認訴訟,包括在受理前已提起尚未結束的債權確認訴訟和破產申請受理后提起的債權確認訴訟。狹義的債權確認訴訟,是指破產申請受理后,債務人、債權人對管理人審核編制的債權表或債權清單記載的債權有異議而提起的訴訟,故又可稱之為債權表訴訟。本文所述的主要是狹義的債權確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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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債權確認判決的效力是如何的所謂破產債權確認訴訟是指債務人、債權人對破產管理人審核記載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以實體判決的形式審查確認有爭議的債權。一旦人民法院經審理對債權確認訴訟案件作出生效判決,有爭議的債權即塵埃...
所謂破產債權確認訴訟是指債務人、債權人對破產管理人審核記載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以實體判決的形式審查確認有爭議的債權。 債權確認訴訟,是立法者為了妥當解決對有異議債權的實體爭議而設置的特殊訴訟程序,為確定債權的最后司...
破產債權異議訴訟的條件有哪些債權確認訴訟,是立法者為了妥當解決對有異議債權的實體爭議而設置的特殊訴訟程序,為確定債權的最后司法審查確認程序。故它的提起,應當符合以下要件。1、債權人應依法申報其債權,否則不得行使訴訟權利,法律規定不用申報的特...
1、債權異議訴訟的性質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訴訟可分為三類:確認之訴、形成之訴和給付之訴。債權異議訴訟即為典型的確認之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9條第二款債權人就爭議債權起訴債務人,要求其承...
新《破產法》第48條規定,除勞動債權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外,債權申報是其他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并行使權利的重要前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作為破產債權申報的滯納金只應計算到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破產案件...
共益債務與共益債權的性質共益債務與共益債權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在債務人來說為共益債務,在債權人即為共益債權。所謂共益債務,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為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變價和分配破產財產而負擔的債務。破產法第四十二條列舉了六...
破產程序中勞動債權是如何申請的根據破產法規定,破產案件受理后,一般債權人只有在依法申報債權后才能行使破產參與等權利。無正當理由未按期申報債權的,雖可補報債權,但須自行承擔對債權的審查費用等不利后果。而新破產法規定勞動債權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
人民法院在破產債權最終確認中的問題按最高法院的意見,在債權確認糾紛訴訟中,管理人對債務人企業原未承認的破產債權予以認可時,人民法院須慎重使用以調解書確認債權的方式。即時使用調解書,一般也應要求全體債權人以及債務人對該債權確認訴訟的調解結果無...
破產債權由誰確認由人民法院確認:債權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其確認具有與生效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破產債權確認的定義破產債權確認的含義應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破產債權的確認包括整個破產債權的確認過程,指的是債權人通過破產程序向有權的主體(人民法...
管理人對破產債權的審查 《破產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管理人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后,應當登記造冊,對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并編制債權表。這一規定確立了管理人是接受債權申報的主體,管理人對破產債權的審查權,但管理人在審查中對如何收取申報材料、如何審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