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述中國的仲裁制度
仲裁通常為行業性的民間活動,是一種私行為,即私人裁判行為,而非國家裁判行為,它與和解、調解、訴訟并列為解決民(商)事爭議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國家監督,國家通過法院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決的執行和遇有當事人不自愿執行的情況時可按照審判地法律所規定的范圍進行干預。因此,仲裁活動具有司法性,是中國司法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爭議的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提交選定的第三者根據一定程序規則和公正原則作出裁決,并有義務履行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1994年8月3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統一了全國的仲裁制度,采用國際上通行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習慣作法,使我國的仲裁制度與國際仲裁制度接軌。
國際商品貿易協會仲裁制度研究
在國際商事關系中,仲裁是當事人首選的解決爭議的有效方法。英、美等國在長期的實踐中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行業仲裁制度,特別是大型商品貿易協會內部的仲裁(以下簡稱“商品貿易協會仲裁”)。在行業自治的背景下形成的、解決行業內部糾紛的商品貿易協會仲裁制度,由于行業自治的特點和優勢,其仲裁程序特點突出,充分反映了仲裁在解決糾紛方面的快捷性和專業性的優勢。
廣義上,任何類型的行業組織或協會為其會員提供的解決會員之間爭議的仲裁服務都可以歸入行業仲裁的范疇。但本書的研究范圍限于從事商品貿易的行業協會的仲裁,而不包括其他類型的行業組織提供的仲裁服務。例如,常見的建筑仲裁、金融仲裁、證券仲裁和體育仲裁等行業性仲裁均不在本書的研究范圍之內。
(一)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國際貿易當中的交易對象與知識產權有著越來越多的關系,在許多跨國界交易中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主要的客體。在國際經濟貿易領域中,服裝、紡織品、鋼鐵等低技術含量的產品及其他初級產品貿易所占的比例持續下降;工業制品貿易中知識密...
北京仲裁委員會(下稱北-仲)成立于1995年9月28日。北-仲從成立的時候就定了三個目標。一是,北-仲要成為貫徹仲裁法精神最徹底,與國際商事仲裁制度、通行做法接軌程度最高的仲裁機構,北-仲要用自己的實踐證明仲裁法規定的仲裁機構民間性的基本原...
1、國際層面的競爭 國際商事仲裁的特殊性首先表現在國際商事仲裁工作必然面臨著國際層面的競爭。目前,除國際上老牌的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如國際商會仲裁院、倫敦國際仲裁中心、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美國仲裁協會外,其他后起的商事仲裁機構如新加坡國際仲裁...
《國際仲裁雜志》主編J·沃納(JaequeWerner)曾說:無論是國內仲裁還是國際仲裁,沒有國內法院的干預是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的。這種干預包括2個方面的意義:一是指在仲裁中法院所給予的支持和協助,二是指法院對仲裁程序的監督及其對裁決的司法...
一.概論 仲裁是解決民事糾紛、商事糾紛的一種有效方法。20世紀20年代,為了適應國際商事仲裁實踐的需要,緩和各國仲裁立法的沖突,國際社會開始了統一各國仲裁法的國際仲裁立法工作〔1〕。目前,世界各國和國際社會日趨重視仲裁在解決各種社會糾紛和協...
國外的債務(商帳)追收英文為InternationalDebtCollection,譯為國際商帳追收或海外商帳追收,國際商帳追收不能單純理解為討債。國際商帳追收是指通過與海外商帳追收組織、律所、偵探公司等機構聯系及合作合法的進行商帳追收服務...
1、是的,起訴必須在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進行。 2、仲裁地方的選擇是買賣雙方在磋商仲裁時的一個重點。這主要是因為,仲裁地點與仲裁所適用的程序法,以及合同適用的實體法關系至為密切。 仲裁地點乃是仲裁條...
摘要: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際交流及經濟活動日趨頻繁,垮國糾紛也逐漸增多。國際商事仲裁作為解決垮國糾紛的有效手段之一,憑借它的高度意思自治性,法律適應的隨機性,裁決執行的有效性,被廣泛應用。本文從國際商事仲裁機構,數量地域分布,法...
「內容提要」作為替代性糾紛解決(ADR)機制組成部分的仲裁受到日益廣泛的重視。作者注意到仲裁對解決兩岸商事爭議重要且特殊的作用,以各國仲裁立法實踐及國際商事仲裁通行做法為參照,從仲裁協議、仲裁員與仲裁庭、仲裁程序、仲裁裁決的執行、兩岸仲裁合...
當今世界,解決國際民商事爭議的途徑不外乎訴訟與仲裁兩種方法。鑒于各國實體法非出一源,以何國特定的實體法(即準據法)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直接決定了當事人法律上的命運,因此,無論是國際民事訴訟還是國際商事仲裁,均將實體法的適用作為核心問題。有關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