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路與李*實合伙開一小賣部,經營糖煙酒等商品。為了牟取暴利,他們從李某處購買自制香煙,又從華某處購買“紅塔山”、“云煙”等商標,自行炮制“紅塔山”、“云煙”香煙銷售,非法獲利3.18萬元。但不久即被查處。
日前,在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張-路及李*實的辯護人認為,香煙及商標都不是被告人制造,且所得數額不達到較大的標準,不屬“情節嚴重”,不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法院經審理后當庭作出判決,張-路、李*實依法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
★法理評析★
依照我國《刑法》第213條規定,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商標法》的規定,未經注冊商標人的同意,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商標,是指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等構成的,使用于商品上的、用于區別不同的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所生產或者經營的同一種商品的顯著標志。將這些文字、圖形或者圖案向國家商標管理機關注冊登記,取得專用權的,是注冊商標。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依法享受專用權,他人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刑法第213條規定的‘相同的商標’,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刑法第213條規定的‘使用’,是指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產品說明書、商品交易文書,或者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等行為。”“紅塔山”、“云煙”等品牌商標業經合法注冊,是國家保護的注冊商標,張-路、李*實對此是明知或者應當知道的,未經專用權人許可,擅自在香煙中使用該注冊商標,顯然屬假冒注冊商標罪中的“使用”行為。
“情節嚴重”主要是指非法所得數額較大,給商標所有人造成較大損失或其他嚴重情節等。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第1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法定的“情節嚴重”:(一)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3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據此,依法可認定張-路、李*實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屬“情節嚴重”,依法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2月26日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簡稱修正案),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加大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治力度、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冒名頂替行為入刑、完善金融犯罪規定等內容,成為修正...
虛假廣告,是指以欺騙方式進行不真實的廣告宣傳。 發布虛假廣告的具體行為如下: 1、廣告主介紹的商品、服務本身即是虛假的。 (1)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性能、功效等的說明,不符合商品的實際質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變食品、藥品、農藥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85條規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奠定了我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基石,為我國知識產權領域的司法保護措...
被告邱某某是無錫某外貿公司的一名業務員,2007年11月,在接到智利客戶要求按樣生產注冊商標REACH?(強生公司商標)和Oral-B?(**公司商標)牙刷并附樣品實物照片后,在明知REACH?和Oral-B?是注冊商標的情況下,未審核智利...
刑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保障性地位,對于打擊犯罪、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將于...
2020年10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下稱“決定”),修改后的《專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提起侮辱罪,可能大多數人都以為所謂的罵人就是侮辱罪了,但實際上侮辱罪并非單純指言語上的侮辱。所謂的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提起侮辱罪,可能大多數...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簡稱《刑法修正案(十一)》),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
因為1200元,結果被判刑3年。是什么讓一名在校大學生罔顧國家法律法規,一腳踏入了犯罪的深淵? 日前,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被告是某高校一名在校大學生。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
因為1200元,結果被判刑3年。是什么讓一名在校大學生罔顧國家法律法規,一腳踏入了犯罪的深淵? 日前,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被告是某高校一名在校大學生。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