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刑復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復審核準所遵循的特別審判程序,是在人民法院內部實行的一種對死刑案件的特別監督程序。我國的《刑事訴訟法》對偵查、起訴、審判等程序均規定了訴訟期限,但惟獨對死刑復核程序的期限沒有作出規定。筆者認為,對死刑復核期限不做任何規定是不合適的,它已給法律制度和司法實踐帶來了諸多弊端。
首先,其直接的后果是大量死刑復核案件不能及時結案,導致被告人超期羈押,給羈押場所造成緊張,給管理工作帶來困難,這一問題在全國各級看守所都普遍存在。死刑犯本來就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大,改造困難,加之長期羈押,數量眾多,更給看守所的日常管理工作造成沉重壓力。為維護正常的監管秩序,看守所不得不投入大量警力、物力和財力,對他們進行重點防范和改造。
其次是導致死刑判決長期處于不確定狀態,一方面難以發揮死刑的震懾威力,另一方面又造成不應當判處死刑的被告人得不到及時改判。適用死刑的目的本來是為了對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給予嚴懲,對社會上的其他犯罪分子形成震懾。但是由于部分死刑復核案件久拖不決,致使一些罪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在監所關押的時間過長,給監管秩序帶來不少負面影響,也使一些犯罪嫌疑人以其為榜樣,抗拒偵查、審訊,力求減輕和逃避處罰。同時,又造成本不應當判處死刑的被告人思想包袱較大,長期處于絕望的精神狀態,在關押期間情緒極易出現波動,稍有不慎就會出現事故。
更重要的是,死刑復核程序不規定審理期限造成了對法律的嚴肅性和統一性的破壞。死刑復核程序是刑事訴訟的一個重要程序,它與其他訴訟程序一同組成了刑事訴訟的有機整體。在其他訴訟程序都有審理期限規范的情況下,死刑復核程序沒有審理期限限制,從而使訴訟程序復核在進入死刑復核階段成為一個未知數,這顯然破壞了刑事訴訟整體結構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同時,也帶來了享有死刑復核權者怠于履行職責,難以對死刑復核權的行使進行監督,死刑復核程序與其他訴訟程序不能密切銜接等一系列問題,對刑事訴訟的嚴肅性造成了不利影響。
對死刑復核程序的審理期限加以規范有其合理性。刑事訴訟的價值理念不僅包括公正,還包括效率。在刑事訴訟中,公正與效率的關系應當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尤其是在死刑復核程序中,因為人命關天,人死即不能復生,我們更應該強調公正第一。但是公正不是惟一的,不考慮效率的公正也是非公正,正如那句法諺所說:遲到的正義是非正義。公正的優先地位也不是絕對的,在特定情況下,為了效率,不得不對公正的價值作出適當的犧牲,例如對于一個確實該判處死刑,但在法定的期限內,又無足夠證據證明其犯罪事實的被告人,就應宣告其無罪。
死刑案件發回重審有什么范圍規制對象是死刑復核案件,雖然復核死刑案件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但死刑復核程序不是獨立的審級,所以,不予核準、裁定發回重審的死刑案件,發回的是死刑部分,重審的也是死刑部分。對于原審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數罪并罰案件中的非死...
死刑復核程序的審理對象具有特定性,只有判處死刑的案件,包括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刑二年執行,才適用于死刑復核程序。一、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的審理對象則不受死刑案件的限制,它可以是任何刑事案件。 法律咨詢: 您好,死刑復核程序如何進行?...
提起死刑復核程序的基本條件是什么死刑復核程序的啟動既不需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或者抗訴,也不需要當事人提起自訴或上訴,只要二審法院審理完畢或者一審后經過法定的上訴期或抗訴期被告人沒有提出上訴、檢察院沒有提起抗訴,人民法院就應當自動將案件報送高級...
審判監督程序和死刑復核程序的區別是什么審判監督程序與死刑復核程序相比,盡管二者均屬特殊審判程序,但是仍然有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第一,適用對象不同。審判監督程序適用于一切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而死刑復核程序只適用于未生效的死刑(含死緩)案件...
關于死刑復核程序的性質定位及程序設置,學術界爭議很大,目前主要存在三種觀點: 1、死刑復核程序屬于審判程序 因為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把死刑復核程序放在第三編審判程序之中,顯然認為它與一審、二審程序都屬于審判程序。它雖然不是一個審級,但卻是...
最高法院死刑復核案件流程 第十五章死刑復核程序 第三百四十四條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案件,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未上訴、人民檢察院未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后十日內報請高級人民法院復核...
最高院死刑復核期限是多久目前我國刑訴法對死刑復核程序的期限沒有規定,有的死刑復核案件報請最高法院后,遲遲沒有回音,個別案件復核期限長達數年。死刑復核程序怎么適用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經過死刑復核程序。沒有被判處死刑的案件無需經過這一程序。這種審...
死刑復核監督案件的審查可以采取什么方式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死刑復核監督案件的審查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審查人民法院移送的材料、向下級人民檢察院調取案件審查材料了解情況等。《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百零九條?對死刑復核監督案件的審查可...
最高院關于死刑復核程序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四十四條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案件,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未上訴、人民檢察院未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后十日內...
死刑復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訴訟程序的一個環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在我國刑事訴訟中,包括審判行為在內,一審、二審、再審,都設置有相應的期限。唯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