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質押背書
質押背書是指持票人以票據權利設立質權為目的而在票據上所作的背書。在質押背書中,背書人就是原持票人,也是出質人,被背書人則是質權人。
委托收款背書
委托收款背書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據上的權利為目的,而授予被背書人以代理權的背書。在委托收款背書中,背書人就是原持票人,被背書人則是代理人。
質押背書票據付款請求權如何實現質押背書到期后存在兩種情況,一是背書人履行了債務,被背書人質權得到實現,被背書人將未到期的票據返還背書人,由背書人在票據到期前做成委托收款提示付款;二是背書人未履行債務,被背書人為實現其質權,行使票據權利,進行...
匯票背書的法律效力 一、委任取款背書的法律效力 委任取款背書不產生轉讓票據權利的效力,給予被背書人的是代理權。如日內瓦《匯票和本票統一法公約》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如背書載有價值在托收中、為托收用、委托代理或任何其他詞語,以表明單純委托的聲...
一、票據背書中對于背書人有什么規定 1.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2.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 4.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 5.與銀行信貸...
.票據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面簽名或書寫文句的手續。背書時寫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單位名稱的,稱記名背書;未寫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單位名稱的,稱空白背書。經過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人負有擔保票據簽發者到期付款的責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
一、匯票轉讓與背書 匯票的轉讓是指匯票的持票人以背書或僅憑交付的方式而將票據權利讓與他人的一種票據行為。票據權利與票據是不可分的,因而票據的轉讓也就是票據權利的轉讓。我國《票據法》規定的匯票轉讓只能采用背書的方式,而不能僅憑單純交付方式,否...
.票據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面簽名或書寫文句的手續。背書時寫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單位名稱的,稱記名背書;未寫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單位名稱的,稱空白背書。經過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人負有擔保票據簽發者到期付款的責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
.票據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面簽名或書寫文句的手續。背書時寫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單位名稱的,稱記名背書;未寫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單位名稱的,稱空白背書。經過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人負有擔保票據簽發者到期付款的責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票據的出票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票據持有人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行為無效。背書轉讓后的受讓人不得享有票據權利,票據的出票人、承兌人對受讓人不承擔票據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二十七...
一、背書的方式和種類1、背書的方式背書的方式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表明背書目的的事項并且簽名或者簽章。(1)記名背書。是指背書人簽章、記載被背書人名稱的背書。我國《票據法》第30條規定,匯票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
一、銀行承兌匯票不得轉讓是否可以質押銀行承兌匯票不得轉讓的,如果銀行是出票人,匯票是不得轉讓的,如果是背書人,后手就可以質押,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票據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一條 依照票據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