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方案 這一法律規定從一定程度上明確了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責任,保障了環境污染受損人的環境權益。但是我國環境法中的這一規定并不能全面保障環境污染受損人的環境權益。原因在于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實施這一法律制度的外部條件不完善,歸納起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我國現行的《環境保護法》雖然確立了環境污染損害的賠償制度,但這一法律制度沒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界定什么是環境污染損害、損害程度的判斷標準及認定、污染損害賠償的原則、程序、如何計量等。因此,在實踐中無論是雙方當事人......
一、環境污染損害訴訟時效的問題 關于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現存的訴訟制度中存在一定問題,一是由于原告資格的限制,使得在中國提起環境民事訴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二是在許多情況下,因侵權人不明,受害人無法提起訴訟;三是由于環境侵權的特殊性,訴訟往往是一個漫長而艱難的過程,受害人的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救濟;四是訴訟時效期限長度不夠,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6]筆者以為,核心是訴訟時效和被告人的確認問題,故本文僅涉訴訟時效及起訴要件中明確的被告人問題,原告的適格問題暫不予探討。 1.三年時效 20......
可以,公益與私益,二者并行不悖。公益訴訟代表人不得代替直接受害人行使環境侵權損害賠償權;直接受害人提起的具有公益因素的環境私益訴訟屬于環境公益訴訟的范疇,同時,出于維護真正重要的環境公共利益的需要,公益訴訟代表人在獲得直接受害人起訴通知或法院關于直接受害人提起訴訟的通知的情況下,可與直接受害人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 一、在公益訴訟代表人提起訴訟后,直接受害人能否起訴? 可以。在我國環境公益訴訟的具體運作中,公益訴訟代表人在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時,僅能提起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恢復環境)之訴,......
當事人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期限從計算 當事人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期限從計算環境污染事實發生之日的第二十年的4月1日算起,受訴法院通常會以案件審理階段的有效期作為起算點,但不是標準。地方保護力度的存在與發展的歷史、過程與經驗積淀...
一、我國環境侵權法律救濟的完善 侵權救濟制度是法律保護權利以達公平正義的本質功能之一。環境侵權的特點決定了對環境侵權必須采取特殊的救濟措施。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成功的立法經驗,立足我國國情,對我國的環境侵權救濟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三年時效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可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為三年。這里的問題就在于...
環境民事侵權是指由于人為的原因致使人類所生存的自然環境遭到了嚴重的污染或破壞,從而造成一定范圍內的公民的民事權益受到損害的一種特殊侵權行為,包括環境破壞和環境污染。 一、環境民事侵權的特點 與傳統的民事侵權相比較,環境民事侵權具有以下特點...
深圳環境污染責任險主要作用 當前,我國正處于環境污染事故的高發期。一些地方的工業企業污染事故頻發,嚴重污染環境,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特別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時賠償,引發了很多社會矛盾。利用保險工具來參與環境污染事故處理,有利...
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訴訟時效是多久: 我國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訴訟時效適用特殊規定,而不適用《民法通則》二年的普通訴訟時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
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訴訟時效 一、三年時效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
可以,公益與私益,二者并行不悖。公益訴訟代表人不得代替直接受害人行使環境侵權損害賠償權;直接受害人提起的具有公益因素的環境私益訴訟屬于環境公益訴訟的范疇,同時,出于維護真正重要的環境公共利益的需要,公益訴訟代表人在獲得直接受害人起訴通知或法...
環境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對平等主體之間有關環境權利義務的爭議,依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和裁判的活動。 依據環境民事糾紛性質的不同,環境民事訴訟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停止侵害之訴 停止侵害之訴是指要求正在進行污染環境和破壞...
環境污染賠償協議書是否有效 有效。 環境污染賠償協議書范文 甲方:代表人: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代表人:身份證號:電話: 2014年2月25日早晨,乙方在生產了鋼筋之后,將生產剩余的有毒有害廢水排入甲方所在地的河道中,導致甲方飼養的牲畜...